第三章 终于找到同类了
蒲苍背着个破布包,在官道上晃了整整七天,脚底板磨出了三个水泡,终于在第七天傍晚,看到了京城那巍峨的城门楼子。
“我的妈呀,可算到了。”他瘫坐在城门口的石阶上,掏出布包里最后半块干硬的饼子,啃得牙都酸了,心里却乐开了花——书中女主苏清然,此刻就在京城里的“悦来客栈”等着男主英雄救美,他只要赶在男主之前找到女主,抱紧这条金大腿,以后就再也不用怕谢义那个煞神,也不用愁吃愁穿了!
作为穿书前把这本狗血仙侠文翻来覆去看了三遍的死忠粉,蒲苍对剧情门儿清:苏清然是正道第一宗门的小师妹,天真善良,武力值不高但运气爆棚,是典型的“团宠锦鲤”体质。只要抱上她的大腿,跟着她混,不仅能远离反派和暗卫的死亡线,说不定还能蹭点主角光环,早日搞懂原主那“天赋治疗”到底咋用。
想到这儿,蒲苍瞬间来了力气,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背着布包就往悦来客栈冲。
京城就是不一样,街上灯火通明,叫卖声此起彼伏,比他那破茅草屋热闹一百倍。蒲苍看得眼花缭乱,差点被一辆马车撞了,好不容易才摸到悦来客栈门口,刚要进去,就听见二楼传来一阵熟悉的、带着崩溃的女声:
“有没有人啊!给我来瓶可乐!冰的!冰镇可乐懂吗!不是什么狗屁仙露琼浆,是可乐!”
蒲苍的脚步猛地顿住,手里的布包“啪嗒”掉在地上。
可乐?
冰镇可乐?
这词儿,除了现代人,谁能说得出来?!
他猛地抬头,就看见二楼走廊上,一个穿着粉色仙裙、梳着双丫髻的姑娘正叉着腰,对着店小二发脾气。那姑娘眉眼弯弯,皮肤白皙,正是书中女主苏清然的脸,可那表情,那语气,活脱脱就是个被仙侠世界逼疯的现代社畜。
蒲苍的心脏“砰砰”直跳,捡起步子就往二楼冲,店小二想拦都没拦住。他冲到苏清然面前,看着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激动得声音都发颤:“同、同志?”
苏清然正发着脾气,听见这声“同志”,猛地转头,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你、你也是穿来的?!”
“是是是!”蒲苍使劲点头,眼泪都快出来了,“我穿来七天了!没系统没金手指,差点被反派暗卫杀了!你什么时候来的?有没有带手机?有没有网?”
苏清然愣了一下,随即一把抓住蒲苍的胳膊,激动得跳了起来:“我穿来三天!手机在飞机上没带!这里连个WiFi都没有,洗澡还得自己烧热水,我快疯了!”
两个穿书人相见恨晚,拉着胳膊就往苏清然的房间走,店小二站在原地,看着这俩“奇奇怪怪”的客人,挠了挠头,小声嘀咕:“什么可乐?什么WiFi?这位苏姑娘和这位小兄弟,莫不是脑子不太好使?”
房间里,蒲苍和苏清然坐在桌边,你一言我一语,把各自穿书的经历说了一遍。
“我叫蒲苍,穿成了那个活不过第三章的炮灰小神医。”蒲苍扒拉着桌上的瓜子,“幸好我救了反派的暗卫,才苟到现在,这次来京城,就是想抱你大腿的!”
“我叫林晓晓,穿来之前是个会计。”苏清然喝了口茶水,一脸崩溃,“我还以为穿书能当仙女,结果天天被师门催着练剑,还得应付那些莫名其妙的师兄,刚才就是因为店小二听不懂‘可乐’,我才发的火。”
说到这儿,林晓晓突然抓住蒲苍的手,眼神急切:“对了,你刚才说‘同志’,我还不敢确定,你要是现代来的,咱对个暗号?”
蒲苍一愣:“暗号?”
“对!”林晓晓清了清嗓子,突然一拍桌子,扯着嗓子唱了起来:“大河向东流啊! ”
蒲苍:“……”
他看着林晓晓一脸期待的样子,下意识地接了下去:“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 ”
“嘿!你还真会!”林晓晓激动得一拍大腿,“路见不平一声吼啊!”
蒲苍也来了兴致,跟着唱:“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风风火火闯九州啊!”两人异口同声地唱完,对视一眼,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果然是自己人!”林晓晓抹了把笑出来的眼泪,“刚才我试了店小二,我唱‘大河向东流’,他一脸懵,还问我是不是要去河边看水流,差点没把我气死!”
蒲苍也笑,心里的委屈和不安,在这一刻烟消云散——在这个陌生的仙侠世界,终于找到一个能听懂自己说话、能一起对暗号的老乡了!
“对了,你刚才说要抱我大腿?”林晓晓突然想起这茬,挑了挑眉,上下打量着蒲苍,“你这小身板,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抱我大腿能干嘛?我自己还想找个大腿抱呢!”
“我有用!”蒲苍赶紧坐直身子,拍了拍胸脯,“我继承了原主的‘天赋治疗’,能治病!你看,我之前救的那个暗卫,中了剧毒,伤口深可见骨,都是我治好的!以后你要是受伤了,我给你治!而且我还知道剧情,我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事!”
林晓晓眼睛一亮:“真的?你知道剧情?”
“那可不!”蒲苍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我可是把这本书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比如你明天会在客栈楼下遇到男主,然后被一伙黑衣人追杀,男主英雄救美,你俩就一见钟情了……”
他正说得兴起,突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紧接着,是店小二的声音:“客官,您要的热水来了。”
蒲苍和林晓晓对视一眼,赶紧收住话头。林晓晓清了清嗓子,恢复了女主该有的温柔语气:“进来吧。”
店小二端着热水进来,放在桌上,眼神却时不时往蒲苍身上瞟,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蒲苍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等店小二走了,才松了口气:“刚才差点露馅,以后咱对暗号得小声点。”
“知道了。”林晓晓喝了口热水,突然叹了口气,“说真的,虽然这里不好,但有一说一,这古代的空气是真新鲜,就是没有可乐太难受了。”
“可乐算什么,我还想吃火锅呢!”蒲苍也叹了口气,“想念麻辣烫、奶茶、炸鸡……对了,你刚才问店小二要可乐,他怎么说?”
“他说‘可乐’是什么仙果,还说要去给我问问掌柜的,差点没把我笑死。”林晓晓翻了个白眼,“还有啊,这里的衣服穿起来太麻烦了,一层又一层,我昨天穿了半个时辰才穿上,睡觉都不敢脱,生怕早上起不来。”
蒲苍深有同感:“可不是嘛,我之前给谢义换药,解他那腰带解了半天,差点没把我累死。”
“谢义?”林晓晓愣了一下,“是不是那个反派的暗卫?书中那个冰山杀手?”
“对!就是他!”蒲苍点了点头,想起谢义,心里有点复杂,“我救了他,他还差点杀了我,不过最后没动手,走的时候我还给了他草药和干粮。”
林晓晓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你居然见过谢义?长得帅不帅?是不是跟书里写的一样,又冷又酷,还特别能打?”
蒲苍没想到林晓晓也对谢义感兴趣,点了点头:“帅!比书里写的还帅!就是太冷了,跟块冰似的,不过……”他顿了顿,想起谢义靠在他肩膀上的样子,还有他喝药时的乖顺,嘴角不自觉地扬了扬,“……也不算太坏。”
林晓晓看着他的表情,突然坏笑起来:“哟,蒲苍,你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啊?”
蒲苍脸一下子红了,赶紧摆手,“我就是觉得他人不坏,毕竟是我救的人……”
他越说越心虚,林晓晓笑得更欢了:“行吧,就算你没意思,以后咱要是遇到他,可得躲远点,他可是反派的人,跟着他没好下场。”
蒲苍点了点头,心里却有点不是滋味——他知道谢义的结局,知道他最后会为了护主而死,可现在,他见过了活的谢义,见过了他受伤时的脆弱,见过了他喝药时的乖顺,就再也没办法把他当成书里那个冷冰冰的纸片人了。
“对了,明天男主会来,你打算怎么办?”蒲苍赶紧转移话题。
林晓晓想了想,摊了摊手:“还能怎么办?走剧情呗!先跟男主搞好关系,抱上男主的大腿,以后有他罩着,咱就能在这仙侠世界好好活下去了。”
蒲苍点了点头,心里却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以后真的遇到谢义,他还能像书里写的那样,眼睁睁看着他去死吗?
他不知道。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来,落在两人身上,房间里的气氛一下子安静下来。两个来自现代的社畜,在这个陌生的仙侠世界里,因为一句“大河向东流”,成了彼此的依靠。
蒲苍看着林晓晓,心里踏实了许多——有了女主这个老乡做靠山,还有自己知道剧情的金手指,以后的日子,应该会好过很多吧?
至少,不用再一个人对着空气说话,不用再担心被谢义追杀,不用再想念手机却只能捡狗尾巴草了。
他正想着,突然听见林晓晓又叹了口气:“唉,要是能有杯可乐就好了,冰的,加冰的可乐……”
蒲苍:“……”
他默默掏出布包里最后一颗糖,递给林晓晓:“别想可乐了,吃颗糖吧,我藏了好几天。”
林晓晓接过糖,剥开糖纸放进嘴里,眼睛亮了:“好吃!蒲苍,以后咱就是好兄弟了,有糖一起吃,有大腿一起抱!”
“好!”蒲苍也笑了,心里的不安和失落,被这颗糖的甜味,冲得一干二净。
他不知道,此刻的京城外,一道玄色的身影正站在树林里,手里捏着一个布包——正是蒲苍给他的那个,布包里的草药还在,干粮已经吃完了。
谢义望着京城的方向,眉头紧锁,眼神复杂。他本来是奉命来京城查探消息的,可走到城门口,却鬼使神差地停住了脚步。
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小子,红着脸喊“我不是登徒子”,还有他递药时认真的眼神,以及他手腕上被自己攥出的红痕。
“蒲苍……”他低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布包,眼神里的冰冷,似乎又淡了些。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小子,只知道,一想到他可能在京城,就忍不住想进去看看。
谢义皱了皱眉,压下心里那点奇怪的念头,纵身一跃,消失在夜色中——他是暗卫,不能有软肋,更不能对一个陌生人心软。
可他没发现,自己的方向,正是京城的方向。
而客栈房间里的蒲苍,还在和林晓晓讨论着明天怎么抱男主的大腿,完全没料到,他心心念念想要远离的煞神,已经在来京城的路上了。
我不行了,摸鱼画了个蒲苍,我发现我真有天赋

我不行了
我放个假,星期五在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