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运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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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旭:真的好小呀。

楚若华:那你应该是大四?

李浩源:对,大四。

蔡昆廷憨憨的问:你是怎么98年大四的?

李浩源:读书读得早。

梅桢:我叫梅桢,梅花的梅,然后木字旁一个贞洁的贞。

楚若华:有一种古典的感觉。

何运晨:对。

薛俊杰:所以你来自?

梅桢:北大。

楚若华:哇噢,研究生还是?

梅桢:博士。

楚若华:好厉害,👏👏👏

众人一片掌声。

梅桢:你们不要这样。

邓冰莹:那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你。

李浩源:请多多指教。

梅桢:你们更优秀,而且你们年轻,我都是大姐姐了。

邓冰莹:我叫邓冰莹,来自西政。

何运晨:西南政法大学。

邓冰莹点点头。

李晨:有人来了。

A姐:我是律所的行政总监,你们可以叫我A姐。

众人:“A姐好。”

A姐:这是你们的工作牌,发一下。

点到名的人,依次接过工作牌戴在身上。

A姐:这里还有一份实习合同,你们看一下。在座的各位仔细阅读,然后签字,一会儿会有律师过来,把签字的合同收回。都明白的话,你们自己可以看了,我就先去忙了。

送走A姐后,实习生们开始看起了合同。

楚若华:这份合同确定是要让我们签?这里确定是一个律所而不是传销?

李浩源:哈哈,你们有实习过吗?

楚若华:有。

楚若华:这是一份违法合同,如果不是在录制节目,我都要怀疑我们被卖了。

楚若华:你们看,这份合同要求我们每天至少工作十个小时,这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了,而且合同上还要让我们交保证金,这个也是违法的。

楚若华:所以这个违法合同还是不要签了,不然这就是我们被卖了还要帮人数钱呢。

何运晨:哈哈,是的,你好有幽默。

楚若华:一般般啦。

大家听到楚若华说不要签,就停下来了。

刚说完,就看见了一位雷厉风行的女律师,踩着高跟鞋进来了。

一开口,楚若华就知道这是一位检察官出身的律师,说话带着检察官特有的腔调。

徐灵菱:大家好,还需要我自我介绍吗?用极具压迫的眼神扫视在座的各位。

徐灵菱:我是你们四位带教老师之一,我叫徐灵菱,桌子上的合同看了吗?

何运晨:看过了。

楚若华:看过了,不过这是一份违法合同,所以我们都没有签。

徐灵菱:那你们说说这为什么是一份违法合同?

大家看过来看过去,示意楚若华解释。

楚若华:这份合同说要我们至少工作十个小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个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还有就是要缴纳保证金,而且要扣留护照,身份证,这些都是违法的。

徐灵菱看着楚若华笑了笑:说的不错,这确实是一份违法合同,所以这是给你们的一个小测试,真正的实习合同,待会儿A姐会拿给你们。

徐灵菱:我们是希望九位实习生在今后面对任何一份法律文书都能够采用极端审慎的态度来对待。因为在未来一个月里,你们会发现律师工作其实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精彩,你们可能会面对大量繁琐的文书工作。所以我希望从今天开始,你们能够特别认真地对待每一份合同,每一个条款,每一个文字,甚至是每一个标点符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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