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梵星69
因为弱水石的事,天火跟着慕九先一步前往静幽山打探消息,见到了妖王常媚。
之所以慕九不愿回狐族,除了生性爱自由,还因为常媚总逼着他继承山主之位。
为了防止常媚对天火出手,慕九赶忙将她给拽远了私聊。
慕九:姑姑,我天生灵力就比别人弱,族人尊敬我也是看在您的面子上。若您真将狐族交给我,就不怕我将您的千年基业给毁了?
常媚:你既然知道这些,更该勤加修炼,来日才能护好自己,护好狐族,而不是整日追在女人身后,没个正形。
慕九:您的苦心我明白,可我也不想违背了自己的心意。我喜欢天火,喜欢自由自在的日子,静幽山太小,山主的责任也太重了,姑姑,您若是真为我好,就放我走吧!
常媚:我又何尝不想让你开心,只是...
慕九:什么?
常媚:你觉得逍遥真人自由吗?
慕九:当然,三界对真人而言,无不可去之处。
常媚:因为她足够强大,阿九,有实力和能力的人,才有选择的自由。你作为狐族少主,没有实力,别说自由,自保都难。
靠自己才能潇洒恣意,靠别人终究是难以长安,所有的自由,都需要实力为支撑。
慕九:可我就是灵力生来就弱,难以改变啊!
常媚:总会有办法的,你需要转变的是懒散心性!阿九,你喜欢天火,愿意为了她放弃一切离开,那她呢?她喜欢你吗?
慕九:她...现在确实不喜欢我,那是我们还不够熟悉,等她了解我了,她肯定会...
常媚:房间里那些开心果是你剥的吧?你作为少主,何时做过这种事?你喜欢她的心意,瞎子都能看出来,小九,你这是自欺欺人。感情的事我劝不动你,但继任山主的事你必须答应。
慕九:啊?
常媚:三日,我给你三日时间。若你能让天火喜欢上你,那三天之后迎接你的,将会是狐族最盛大的婚礼。可若你使劲浑身解数,还是不能让她动心,那就说明她不值得你放弃一切,山主的位置你必须做,如何?敢吗?
慕九:敢,三日就三日!
成功了三日就能大婚,简直不要太幸福。至于失败后...大不了他找机会离家出走和跑路呗!
看出慕九的想法,常媚揉揉眉心,只觉得不懂事的孩子真累人。
不多时,常媚用法器联系上了人族地界的晨曦。
晨曦:要做交易?
常媚:是,常媚请求真人到静幽山一聚。
晨曦:如此郑重其事?看来你所求或许不会小啊!就不怕我到静幽山闲逛后拒绝?
常媚:真人肯来做客,就是我静幽山蓬荜生辉,常媚恭候您的到来。
晨曦:行,既然山主相邀,我就走着一趟,明日就到。
虽不知常媚究竟打什么主意,可她也懒得去多想。
毕竟常媚和狐族若真不自量力,对晨曦而言也是好事,那意味着又有大笔的赔偿和资源要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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