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不明真相的侦探团 4

宫台优:其实我是听说这个餐饮区的泰国餐厅的汤和我们店里的很像

目暮警官:所以你是过来抱怨的吗

宫台优:嗯 算是吧 不过喝完之后感觉味道也不是特别像所以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目暮警官:哦....不过你的夹克衫背后好像也印着图案

宫台先生转过身后说

宫台优:哦 那上面不是数字

目暮警官:是东京灵魂队的标志啊

高木警官:你从刚才开始两只脚就一直在蹭来蹭去?

宫台优:我有足藓 所以很想快点回家涂药啊

目暮警官:还有步美认为犯人是女人的理由

高木警官:你为什么会那么认为呢

步美:这个啊 就是觉得那是个女人

高木和目暮冒出了豆豆眼

目暮警官:竟然.....

高木警官:靠的是直觉

千叶警官:目暮警官 被害者细越先生和那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已经查明了

目暮警官:你说什么!!!

千叶在目暮耳边小声说

千叶警官:镰屋先生两年前在被害者担任厨师长的餐厅里打过工 因为他工作态度恶劣 所以就被开除了 鹿间女士和被害者是同一栋公寓的邻居 因为鹿间女士家的狗叫声太吵两个人经常因此发生争执 而三年前宫台先生声称被害者抄袭了他们店里的料理 在他的餐厅里大闹了一场 还惊动了辖区警察

目暮警官:原来如此 看来有必要详细询问一下你们三个人了

江户川柯南:对了 能先问问他们身上有没有带手套吗

目暮警官:手套?

江户川柯南:嗯 因为刺伤被害者的凶器上没有犯人的指纹吧 既然如此犯人就是戴着手套行凶的 要是上面溅到了血 要是我的话肯定早就人掉了

高木警官:你们带着手套吗

宫台优:带着呢

鹿间充子:我也有

镰屋崇司:毕竟天气很冷嘛

目暮警官:嗯.....手套上都没有血迹

千叶警官:验尸官说被害者会大出血是因为他试图自己拔出刀子 因此犯人很可能没有溅到血

目暮警官:原来如此 那被害者现在情况如何

千叶警官:手术已经顺利结束了 但还没有恢复意识

目暮别有深意的看了那三个人一眼

目暮警官:总之 你们和我到别处去接受问话吧

他们和目暮走了

元太:那我们也去

千叶警官:不行不行

高木警官:接下来是警方的工作了

元太:诶?

步美:诶?

光彦:诶?

.........

元太:真是的 搞什么啊 为什么不让我们看审讯啊

灰原哀:你们就别抱怨了 毕竟你们的证词太不靠谱了

元太:才没有不靠谱

步美:我看得清清楚楚的

光彦:我可没有说谎

江户川柯南:好啦好啦好啦 那么元太看到的犯人个子很小 衣服上印着数字2 穿的衣服颜色和小哀的一样 这是真的咯

元太:对啊

江户川柯南:那你为什么没有看到犯人的脸啊

元太:因为有一群打篮球的哥哥要走楼梯离开体育用品区 我被他们遮挡住了视线

江户川柯南:一群打篮球的哥哥 ?

啊......那些人啊 是杯户高中篮球社的队员哦 因为今天队服做好了 所以整支队伍一起过来取了

阿笠博士:哦......

一群高大个虽然看起来像成年人 但一拿到队服大家都开心地往身上套 说什么今天就要穿着这队服回家 像小孩子一样欢闹个不停呢

江户川柯南:你知道那队服是什么样子的吗

嗯 我知道 我有拍照留念 你们看

阿笠博士:哦 这队服是灰色的 和小哀的衣服颜色一样啊

江户川柯南:是啊

元太:没错 犯人穿的也是这种中灰色的衣服 从朝着楼梯走去的打篮球的大哥哥们面前一溜烟走过去下楼了

江户川柯南:那么那些篮球社的人也看到犯人了吧

元太:他们大概没看到

江户川柯南:诶?

元太:我那时候朝他们大喊了一声 让开 然后他们就都看向我了

光彦:不过 篮球社的队服上应该印了数字吧

灰原哀:这样的话 你也许是把篮球社的2号队服和犯人穿的衣服看错了

元太:我才没有看错 因为只有那人在跑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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