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醉酒协议
陪弟弟考考试没想到还能顺道赚外快,离开雾都音乐学院时,学院外人山人海,除了家长们还有大量的粉丝和娱乐记者。
适逢中午的高峰期,学院外的大街以及临近的几条街全部堵车,都快堵成停车场了。
裴珩一行人接上裴溯好不容易离开学院,结果堵在了路上,半个多小时后才通行,裴珩履行约定,找了一家米其林星级餐厅,点了一大桌好吃的,其中就有事前说好的大龙虾。
笔试结束11号还有面试,期间这一周的时间裴珩准备带着裴溯吃喝玩乐,至于备考啥的,裴珩表示,心态好比啥都重要,面试考声台形表,临阵磨枪也没用。
GD因为还有MV要拍,当天下午就带着崔俊成离开了。
裴珩则领着裴溯去了王正亮约好的录音棚,主要是裴溯没进过录音棚,好奇歌手是怎么录歌的,裴珩为满足裴溯好奇心,结果到地方就被迫加班。
给王正亮的歌是《时间都去哪了》,一首十分催泪的抒情歌曲,越是这种咋一听并不激烈的歌,越是考验歌手的演唱功底。
把人唱嗨了简单,最简单就是飙高音呗,但要想把人唱哭就难了,需要实现共情,歌曲表达的情绪与听众产生共鸣。
起初王正亮还找不到裴珩要的感觉,裴珩无奈只得进棚示范,结果他这一开口,录音棚外的几人全听哭了,特别是裴溯,哭的稀里哗啦。
亲情是裴溯的软肋,父母走的早,这是他心底的痛。
裴珩离开录音棚后只得好一番安慰,他无比后悔进棚试唱,甚至后悔把这首歌写出来,他也难受,哭不出来,心里却抽疼。
王正亮借助这股情绪再次开始录制,终于找到了感觉,然而和裴珩比却总是差那么一丝。
具体表现出来就是,王正亮也能把人唱哭,但歌曲结束后也就没感觉了,而裴珩唱却是后劲十足,听裴珩唱完能难受好半天。
裴珩不想继续留下遭罪,实在心里憋的难受,带着裴溯和崔宇志果断逃离。
后续送审以及跟进工作,裴珩让崔宇志去负责,金敏珠那边也会盯着,不用裴珩操心。
结果也和裴珩预想的差不多,总台那边初审很快就通过了,王正亮在周三就飞去了京都,去总台进行面试。
春晚舞台就是如此繁琐复杂,一个节目送审通过,表演者就得配合继续进行多次当面审核,然后才有机会参与彩排,联合彩排,一直等到除夕夜正式表演结束才算完。
这次因为是裴珩的歌,导演组顺便发来了邀请裴珩上春晚的邀请函,裴珩都不用想肯定是因为《好日子》这首歌。
他不想上春晚,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懒得一直配合彩排,于是就让金敏珠回绝了,理由很强大,他要陪GD回高丽。
至于说春晚想用裴珩的歌,裴珩表示随便用,给版权费就行,他还真不在乎谁在春晚上唱《好日子》,要是国家队的更好。
周四的时候,张艺星回国了,直接来了雾都,裴珩没敢去接机,他这一周被粉丝堵怕了,张艺星回国的消息肯定藏不住,接他的粉丝一定很多,他如果再去,雾都国际机场的机场高速得堵死。
崔宇志代替裴珩去了机场,机场果然被粉丝围堵,上百名EXG的粉丝举着应援物把出机口堵的水泄不通。
裴珩提早安排了保镖,即便如此,张艺星在机场还是逗留了半个多小时。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张艺星盼来了,裴珩寻了个高级私人会馆,大包厢里的大圆桌上点了一大桌饭菜,二人一见面先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
房间里只有裴珩,张艺星,还有跟着蹭饭外加追星的裴溯。
二人关系自不必多说,曾经睡一张床的好朋友,共患难的好兄弟,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裴珩太了解张艺星的性子了,直接上酒,想要聊到位必须先把张艺星灌到位,清醒的张艺星和醉酒状态的张艺星完全是两个人。
很显然,张艺星也非常了解裴珩,裴珩请他回来一定不止参加节目这么简单,所以为了方便裴珩开口,他也顺从的开始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等到喝的差不多,张艺星的脸和脖子泛红,拉着裴珩不肯放手,裴珩知道是时候了。
早已准备好的计划开始和盘托出,养成系艺人,分公司,签约并且给股份,一系列的信息让本就喝多的张艺星更迷糊了。
但他知道,裴珩不会害他,不管裴珩对他有什么安排,他都一口答应了下来。
张艺星晕乎乎的签下了接受股份转让的协议,同时签下一份S级的艺人合同,或者叫卖身契,因为合约时间是十五年,等他与JY娱乐合约到期,这份合同就会生效。
裴珩还让张艺星签下了任职合同,分公司成立后的管理会由张艺星负责。
拐到了张艺星,裴珩心事落地,敞开了和张艺星喝,二人同时醉倒,抱着倒地上呼呼大睡。
会馆里有客房,裴珩酒品算不上多好,被带到客房好一顿闹腾,非要找GD睡觉,最后如果不是崔宇志拦着,裴珩差一点就睡了张艺星,过程可谓惊心动魄外加激情四射。
裴珩本就是一个非常放得开的人,和GD在一起俩人经常玩的很疯,彻底喝醉的他更是释放天性,想一出是一出。
还是GD有先见之明,离开时警告崔宇志盯紧,裴珩信任的人不多,张艺星是其中之一,在信任的人面前裴珩会完全卸下防备,释放自己。
而裴珩的天性嘛,GD可太懂了,因为他们是一类人,所以更不允许裴珩因为意识不清醒做错事。
当张艺星酒醒后,这才发现自己只穿了条内裤,内裤还不是原本那条,从零星记忆中终于想了起来,裴珩耍酒疯把他扒光了,他的内裤也是裴珩扯坏的。
记忆再往前倒,他记得裴珩好像让他签了几份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