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见一面吧
人总是在自己最无能的时候
爱上最想守护一生的人
我跟她是在大三的时候认识的。
她当时刚大一,是院里的第一名,留着一头秀丽的黑色长发,耳边有一束薄藤色的挂耳染,显得格外有灵气。
有的人,一眼惊鸿,就以为能成为一生的守候。
那时的我还是个沉溺于自己音乐世界的人,不懂得怎么哄她,也不懂得女孩子的那些小心思。
但她总是都能暖场,不至于让我们的聊天陷入尴尬。
刚刚陷入热恋的时候,我还带着几分腼腆,总是深夜在宿舍搜一晚上的小红书去找如何当一个标准男友。
比如吃饭要主动买单,不管大小节日都要主动给女朋友买礼物给她安全感,注意保持跟异性的距离。
后来发现,她比我更懂得如何去爱。
她会在吃饭的时候主动提出AA,“我们都是学生,谈恋爱本来就是平等的啊。”
每次我送礼物的时候都会惊讶地发现她也都给我准备好了礼物。
那时候的我认为,这样的女孩,能娶到就是我的福气。
她让我明白爱情不是一个人闷头付出所有,而是两个人一起去奔赴生活。
(二)
生活似乎牵绊住我们的脚步
这样的恋情一直维持到我毕业。
毕业后的年轻人,一下子就陷入生活的旋涡中。
一边想着自己是名校出身的总不至于没有工作,一边却又面对高额的生活费和亲戚朋友的劝说无力着。
我一直是一个很执拗的人,小时候因为有哮喘,所以没有什么朋友。
音乐,就成为了我唯一能与外面交流的通道。
我作出了我的决定,去北京做音乐。
都说愈是自我封闭的人,愈是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
我总是常常自我安慰着,在北京拼死拼活地奋斗两年,能得到平稳的生活,那时候也有能力给她一个家。
她也很支持我的决定,“放心啦,你女朋友我这么优秀,肯定能考上北师大的研究生。那时候,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我有我的梦想,你有你的经历。
就好像久别重逢的老友一样,我们总是天真地渴望着,到那时我们都能成为想成为的人。
(三)
我们分手吧
因为我,真的很爱你
几年后,她很顺利地考进了北师大。
再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动车站里。
她穿着天蓝色的连衣裙。乌黑的秀发被她散在肩后,那薄藤色的挂耳染被她换成了青木亚麻灰,带上了几分雨打浮萍后的成熟。
她依然是淡淡的笑容,那样的模样似乎从来没有变过。
我接过她的行李箱,两个人一起漫步在寒冬里。
雪花散落在我们的身上,我轻轻地握着她的手。
这样的距离,短若几秒,长若一生。
说来惭愧,那时的我在北京打拼了两年。
说得好听是打拼,说不好听是被生活折磨。
来到北京后,北京的物价根本不比之前我所生活的小城市。拿着母亲给我的生活费,找了一个小区的地下室。
逼仄的房间内不过几平方米,就连厕所都要去公用的地方。
我并没有像小说里一样成为追梦的英雄,相反,我成为了无数家长口中的反面教材和路灯下的晚归者。
那时的我天真地想着,没有一个执着的追梦人会被生活所冷落。
我跟她打算白手起家,每天挤在几平方米的小房间里,我继续做我的音乐,她每天白天在学校读研晚上开始一边打零工一边修改自己的简历不断投递。
夜晚,我们两个人都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同床共枕。
我总会不经意地扭过头去看向我身边的她,身上带着淡淡的玫瑰花香,如雪般的肌肤显得那样的动人。
两个志同道合的人,为了同一个家而一起看朝阳披晚霞,然后望着彼此的眼瞳缓缓入眠。
我自认为这是青春最美好的模样。
故事,是什么时候开始变了?
或许,是当我发现不管她再怎么精心布置,这个几平方米的房间依然比不上她家一百多平方米的家来的舒适。
或许,是当我发现那个爱面子容易脸红的她也开始为了生活而向别人砍价。
或许,是当我无论再怎么竭尽全力,也不会被人听见和认可的时候。
或许,是当我明白,我没有能力在最美好的年纪给我最爱的女孩好的生活的时候。
我决定放手。
人家都说啊,分手,是因为不爱了。
可恰恰相反,我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更爱她,正因如此,我想让她拥有优渥的生活,拥有不必每天早出晚归的生活。
而不是跟我这个没出息的穷小子一起,为了养活所谓的梦想而做着无谓的拼搏。
我无数次地幻想过分手那天的场景,我会声嘶力竭地演一出戏来证明我不爱她吗,还是会声泪俱下地诉说着我的苦衷。
但到头来,我只是淡淡地提了一句分手之后,便夺门而出。
我没有勇气多看她一眼。
那天的夕阳不如往日般的温暖,带着凄冷和苍茫。我静静地走入这晚霞,或许是那时起,我早已做好了此生永不相见的准备。
我再也没有机会为你掖被角,在寒冬里抱你,在每个节日都在你身边。
亲爱的女孩,请你一定要好好地生活。
(四)
原来
上天是会给苦情人再见一面的机会
十年后的现在,我依旧没有成为炙手可热的歌手,而是选择成为了一名幕后音乐制作人。
虽然是不入流的角色,但我很庆幸,终于在大城市里有落脚的地方,也可以用自己喜欢的事来养活自己。
快过年了,我从北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在公交车上路过了曾经的大学校园,所有的回忆突然涌入心头。
到家附近已是下午五点多,乘着晚霞,背着单肩包走在回家的路上。
在车站附近的便利店,我恍惚间看见了那个模糊的身影。
她一手提着购物袋,一手牵着小孩,嘴里还不停念叨着“晚上回去记得早点写作业哟。”
她的长发已是一头乌黑,一身淡雅的服装早已不是当初的杂牌。
很显然,名牌的衣服更配得上她的气质,而她,已有为人母的模样。
我不知为何,突然躲进了周边的小巷中,目送着她的身影渐渐远去。
晚霞之下,她的模样,与十年前无数次地重合。
十年之后,我依旧单身,而她已为人妇。
我多感谢上天能让我再见你一面,至少让我年少的爱有了交代。
一切都好,安然无恙。
也感谢那个他,让她有了好的生活,有了一个温暖的家庭。
比那个什么都没有的我,要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