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喜欢的人
叶绾:你可别忘了,你现在是我的贴身看护
叶绾:你竟然敢大言不惭咒我哥?!
无慈:切,谁愿意当你的看护了
无慈:还不是你自己赶鸭子上架
无慈: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叶绾:好,特别好
叶绾握紧一只手,慢慢皱成拳头,扯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
叶绾:挽清姐,我哥就交给你了
说完,她就拽住无慈,一边拽一边动脚踢
叶绾:本小姐是给你脸了还是怎么的了?!别妄想我好欺负!
无慈:有本事你别趁人之危
无慈:等我灵力恢复了我第一个杀的人就是你!
叶绾:嘿呦喂,我怕你?
叶绾:你现在连我都打不过你信不信?
无慈:卑鄙小人!
……
叶凌看着自家妹子,苍白一笑,真是小孩子气
叶凌:阿婉,你说,如果我死了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和你在一起了?
挽清:说什么呢!?
挽清:这么点伤还能要你命了?
挽清:你不说我还忘了
挽清:你这傻子真是个榆木脑袋,要不是你自己给自己下毒至于这样吗?
叶凌:我不那样做,你会与我一起回叶府吗?
他似是撑不住了,死死昏沉过去
挽清看着他的目光深了深
挽清:会
她只说了这一个字,却可以听出坚定的感情
那个梦魇,挽清貌似是信了
即使没有,她的答案也是不会变的。因为顾七,也因为他给了挽清熟悉的感觉
她好像见过叶凌,又好像没有。总之就是一种琢磨不清,蒙上一层纱布的感觉吧
是梦魇,也是叶凌
路过前厅时,挽清看见了夏家小姐
一身华服,举止端庄大方,她的一颦一笑就像娇艳的花朵,在一片争芳斗艳的花丛中脱颖而出,秀丽温雅。只一眼便能给人留下深刻映象
清澈的眼眸如一汪清泉,五官明媚,白里透红的小脸嫩得都能掐出水来,更不要提她那双保养得极好的纤纤玉手了
这也难怪叶书宗宁愿打自己唯一的独子,也不愿答应让挽清当叶凌的正室。哪怕夏家千金的美貌不算,也要顾着家财万贯的夏府
叶府在凌云城的确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地位,可也与夏府差了一条街的距离
前年,夏府二小姐被皇帝封为贵妃,大小姐嫁入王府为得宠的侧妃,可谓是有权有势了,银两那些俗物就更不要说了
要不是三小姐爱慕叶凌多年,现下她恐怕就嫁进什么王公贵族当小妾了
挽清的姿色虽不是极美,但她在美人堆里也是不输她夏府千金的。挽清长相清秀,明眸皓齿,一双桃花眼更显得那张清秀的小脸儿风情万种。她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也不是哪家小门小户被宠大的小姐,她的一双巧手因常年采药而长了些茧子,肤色虽白可也不似夏府小姐那般“嫩”
如若挽清爱打扮,想必也是一位美人吧
现在这个时间点回竹院必定是晚了
挽清只得带着叶凌进了凌云城的常春客栈,由客栈的名字也能看出来,这家客栈的生意必定是红火的
因此,挽清才会对着客栈掌柜跳脚
挽清:什么?!
挽清:天字一号房一晚上就要二十两银子!
挽清:掌柜,你这是趁机坑银子
二十两,开玩笑这都能抵得上一株上好的药材了
客栈老板:姑娘,我们店已经是凌云城最便宜的客栈了
客栈老板:你要是去别家,多加十两银子都不一定能住得上天字一号房
挽清幽幽的看着客栈掌柜,心里在滴血
她那一株珍贵药材,也是很难找的。还好她下山的时候没有忘记那一房间的药材,提前用灵力把它们都藏进买来的坤袋里了
在凌云城,挽清靠那些药材也能发家致富
这么想着,她心里还有点小骄傲,慢慢掏出一百两的银票给了掌柜
客栈老板:姑娘出手真是阔绰,天字一号房钥匙姑娘拿好了
挽清:掌柜可别高兴太早,我们随时都会走
挽清:走的时候,可别忘了找我银两
客栈老板:那是自然
掌柜满脸堆笑,招呼小儿给他们领路
挽清:对了掌柜,你们这里包吃食吗?
客栈老板:吃食的话,还请姑娘自行付银子
挽清:(还是山下的小集市好)
心下微微感叹,挽清便带着叶凌上了三楼房间
还别说,二十两的房间还是值得的
推门便可看见房间清洁整齐,一尘不染。推开窗,还能看见凌云城内的集市,闹哄哄的。不过,房间隔音还是挺好的,关上窗就听不见那些杂音了
挽清看着花了二十两的房间满意一笑
叶凌躺在床上,她知道他有点累了,只简单包扎了他身上的伤口就没在打扰叶凌,现下他正睡的香甜
周围安静的气氛,使得挽清控不住自己的双脚,一步一步靠近,蹲在床沿边,仔细打量着这个熟睡的男子
还是如她夸顾七那般,高挺的鼻梁,薄厚适中的双唇,较长的睫毛更显得他此刻的安静
挽清:真好看
被打量的某人,像是听到了挽清再说话,突然醒了
叶凌:有多好看?
叶凌是侧卧着,与挽清离的很近
她也没有惊住,就好似叶凌一直都是醒的
挽清:好看到,我只想看你一人的脸
她轻轻一笑,双眸闪着亮光,没有娇羞,就是那么的自然
因为,这是理所应当。对待喜欢的男子,没有多余的情感,只有掩饰不了的喜欢
看着她笑,叶凌也跟着笑,他的笑容里,藏着始终不变的温柔。还是隐藏得刚刚好,只能被挽清一人发现
叶凌笑着,一只手揽着挽清的肩膀,示意她也上塌
她很听话,一上塌就钻进他的怀里。可惜挽清不能抱着他,不然她肯定抱得紧紧的
塌上的两个人都是笑着的,叶凌安然放松的表情就能看出他此刻是有多么满足,挽清的小女人模样代表着她对叶凌的喜欢。
挽清之所以转变这么快,是因为叶凌给了她足够的温柔,足够的喜欢和足够的安全感
如果决定喜欢,那就放手去喜欢。丢掉那些很累赘的情感,在这份喜欢里表达的就只有喜欢而已。
我不知道读者们能不能体会得到(毕竟文笔有限)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