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成队伍

我:在我面前的是各式各样的人妖类,其中很多强者。

尼娜:这位是叶思枫,他来到这的目的…

我:尼娜把我的打算向这些人妖类介绍一番,基本都赞同我。

妮可:我可以加入。

叶思枫:阁下是?

妮可:妮可,中级法仙,电属性。

同猛:我也可以加入,我叫同猛,高级枪仙。

叶思枫:好,这下人数就够了。

同猛:喂,叶思枫,你想让我们参加比武大赛,我看你不过才灵阶,我们凭什么听你的。

叶思枫:听谁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人妖类必须参加才行。

同猛:我没那么多脑子,我就想知道你有没有实力。

叶思枫:你的意思是,要和我比比。

同猛:对。

我:同猛手中化出长枪,

同猛:仙阶以上的人,武器是可以变化大小,随意收纳的,不像你还要把剑背在背后。

叶思枫:也许吧,那来吧。

同猛:看枪。

我:同猛已经达到高级仙阶,实力十分强悍,每一枪都瞄着我的致命要害。

叶思枫:好枪法。

我:我用剑龙巨板护住全身,勉强支撑着。

我:我只感觉自己体内有一股力量,在慢慢的扩张。

我:同猛的枪越来越越快,我集中精神,让体内的那股力量释放出去。一阵巨大的光芒,从我的巨剑上放出。

叶思枫:来吧,吃我一剑。

我:剑龙巨板重重的砸在长枪上。同猛一时不慎,长枪被我打落。

同猛:你进阶了,小子虽说是我轻敌,但是能把我的枪打落,我认同你。

叶思枫:那尼娜,妮可,同猛跟我走吧。我带你们去见我们队的第五人。

我:我们一行人找到爱琳住得地方。相互介绍一番,让他们也在这住下 。

叶思枫:明天我就去找城主。

爱琳:我陪你一起去吧。

叶思枫:呃,不用了。

我:城主和我嘴对嘴的画面怎么能让爱琳看到。

我:次日,我来到城主家,出来的又是飞莎。

飞莎:怎么又是你?

叶思枫:我是来见你们城主的,我已经召集好队友,能够参加比武大赛了。

飞莎:好,你跟我来吧。我带你去见城主。

我:飞莎带我见到城主。今天的城主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没有了上次那种醉态。多出来的是一种威严。

安娜:你是何人?为什么要见我?

我:什么?什么情况?她居然不认识我?

叶思枫:城主,你在耍我吗?

飞莎:怎么和城主说话呢?

飞露:城主喝醉的时候,说过的话大家都不会当真的,这是业魔城不成文的规定。

叶思枫:你们没有告诉我有这样的规定啊

飞莎:你也没问啊

叶思枫:那城主,我叫叶思枫,想带领我的队伍参加比武大赛,这只队伍代表的是人妖类。

安娜:人妖类怎么可能参加如此神圣的盛会?

叶思枫:物种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人妖类凭什么就不能参加?

飞莎:因为他们是下等种族。

叶思枫:我看你们是怕输给人妖类吧。

飞莎:你说什么?上次是我大意了,这次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我:说着就要动手。

安娜:飞莎,住手,虽然人妖类是下等人,但是你这个提议不错。我可以答应你。但是在比武大赛可是有很多人看着的。赢了不必说,输了,后果你想过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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