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成队伍
我:在我面前的是各式各样的人妖类,其中很多强者。
尼娜:这位是叶思枫,他来到这的目的…
我:尼娜把我的打算向这些人妖类介绍一番,基本都赞同我。
妮可:我可以加入。
叶思枫:阁下是?
妮可:妮可,中级法仙,电属性。
同猛:我也可以加入,我叫同猛,高级枪仙。
叶思枫:好,这下人数就够了。
同猛:喂,叶思枫,你想让我们参加比武大赛,我看你不过才灵阶,我们凭什么听你的。
叶思枫:听谁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人妖类必须参加才行。
同猛:我没那么多脑子,我就想知道你有没有实力。
叶思枫:你的意思是,要和我比比。
同猛:对。
我:同猛手中化出长枪,
同猛:仙阶以上的人,武器是可以变化大小,随意收纳的,不像你还要把剑背在背后。
叶思枫:也许吧,那来吧。
同猛:看枪。
我:同猛已经达到高级仙阶,实力十分强悍,每一枪都瞄着我的致命要害。
叶思枫:好枪法。
我:我用剑龙巨板护住全身,勉强支撑着。
我:我只感觉自己体内有一股力量,在慢慢的扩张。
我:同猛的枪越来越越快,我集中精神,让体内的那股力量释放出去。一阵巨大的光芒,从我的巨剑上放出。
叶思枫:来吧,吃我一剑。
我:剑龙巨板重重的砸在长枪上。同猛一时不慎,长枪被我打落。
同猛:你进阶了,小子虽说是我轻敌,但是能把我的枪打落,我认同你。
叶思枫:那尼娜,妮可,同猛跟我走吧。我带你们去见我们队的第五人。
我:我们一行人找到爱琳住得地方。相互介绍一番,让他们也在这住下 。
叶思枫:明天我就去找城主。
爱琳:我陪你一起去吧。
叶思枫:呃,不用了。
我:城主和我嘴对嘴的画面怎么能让爱琳看到。
我:次日,我来到城主家,出来的又是飞莎。
飞莎:怎么又是你?
叶思枫:我是来见你们城主的,我已经召集好队友,能够参加比武大赛了。
飞莎:好,你跟我来吧。我带你去见城主。
我:飞莎带我见到城主。今天的城主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没有了上次那种醉态。多出来的是一种威严。
安娜:你是何人?为什么要见我?
我:什么?什么情况?她居然不认识我?
叶思枫:城主,你在耍我吗?
飞莎:怎么和城主说话呢?
飞露:城主喝醉的时候,说过的话大家都不会当真的,这是业魔城不成文的规定。
叶思枫:你们没有告诉我有这样的规定啊
飞莎:你也没问啊
叶思枫:那城主,我叫叶思枫,想带领我的队伍参加比武大赛,这只队伍代表的是人妖类。
安娜:人妖类怎么可能参加如此神圣的盛会?
叶思枫:物种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人妖类凭什么就不能参加?
飞莎:因为他们是下等种族。
叶思枫:我看你们是怕输给人妖类吧。
飞莎:你说什么?上次是我大意了,这次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我:说着就要动手。
安娜:飞莎,住手,虽然人妖类是下等人,但是你这个提议不错。我可以答应你。但是在比武大赛可是有很多人看着的。赢了不必说,输了,后果你想过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