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六组2(33)

季洁:6月14号星期几?

秋可乐:周六。

常宝乐:嗯?

季洁:为什么蒋明海在第一次口供里说他去树林那边用了一个多小时,我当时还纳闷了,为什么40分钟的路为什么走了一个小时。

秋可乐:是因为过婚礼的车队。

常宝乐:对了。

季洁:马上查婚庆公司,看看那天下午三点钟左右有没有婚礼车经过。

万能龙套:这能说明什么啊?

秋可乐:别着急,你马上就会明白。

万能龙套:谁说是我的车,这个人也是你们警察冒充的。

秋可乐:你看清楚了,这是案发当天的录像。CS4034是你的车牌号吗?我不记得你有把车借给别人,也没有因为被盗而报警。

季洁:这个你应该认识吧?

季洁:蒋明海,你认识他吗?

万能龙套:不,不认识(慌张)

金匠老板:就是他要我把一条金项链,两个耳环融了打成金戒指。

季洁:还有你想不到的。

季洁:这可是做工精细,国内没有的样式。幸亏你找的金匠贪心,才留下了这么确凿的证据。

秋可乐:蒋明海,凶器在哪!?

万能龙套:什么时候我能走?

季洁:等你问题交代清楚了,自然就可以走了,我们也不愿意在这跟你耗时间。

万能龙套:你们警察干什么吃的?有什么证据就拿出来。

秋可乐:14号当天你没去过小树林吗?

万能龙套:没有。

季洁:你去了,而且你还戴着墨镜,你不希望被别人看到。

最后凶器在树林里的小河发现。

作者:茶一儿:下面这个案子是第四部的第七集,因为蒋明海后面一集的案子我不是很感兴趣,这章的也是田蕊几个年轻人主办,等写完这章的案子会回到第二部的内容,以后我可能会穿插其它几部的案子进去。

丁箭:哎哟,真肥啊。

田蕊:你说蛆呢,还是肥牛啊?

常宝乐:打住,再说我就不想吃肥牛了。

田蕊:赶明让老郑天天给咱们组定肥牛饭,看你能扛到什么时候。

常宝乐:你够狠的。

丁箭:你别这么脆弱好不好,这就是一堆蛋白质,跟奶粉里的没有任何去别。

常宝乐:我求你了,求你了,再说我真该吐了。

秋可乐:天哪!

大家都沉重起来

法医:死者女孩,七八岁。

丁箭: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宝乐查失踪人口。

秋可乐:不是校服吗?看校服去学校找就可以了。

丁箭:咳咳咳,抱歉。

法医:致命伤在头部,下面是用同一种钝器捅伤。根据挫伤痕迹判断大约用力捅了十五到二十下,导致直肠破裂并大出血,是在孩子还活着的时候捅的。

常宝乐:畜牲!这才七八岁的孩子啊!

秋可乐:这简直是屎人!

两人牵在一起的手因为这凶手都用了力气

秋可乐:你看这是什么?

法医:又发现一根纤维,这跟纤维跟麻袋上的不同,好像是布料上的纤维。

丁箭:孩子妈妈来了。

香香妈:我不敢,,你能让我老公来看好不好?(害怕)

丁箭:孩子已经遇害两三天了,时间很紧迫,您越早的辨认对我们的破案越有利!

秋可乐:香香妈妈,我知道这个过程对任何一个母亲都是非常残酷事情。你要是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先缓一缓,我们可以等一等。

香香妈:那我就在这看一眼吧。

看完之后香香妈妈晕倒了

常宝乐:香香妈妈,香香妈妈!

法医:第三十二个

秋可乐:宝乐,你把她送进休息室别在这受刺激了。

常宝乐带着香香妈妈回休息室了

秋可乐:你嘀咕什么呢你?

法医:第三十二个在这晕倒的人

秋可乐:我怎么记得我听别人说第一个在这晕倒的人是个实习法医,叫什么来着啊?何燕华(何燕华是法医的名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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