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

在这个城市,有一种默默守护着彼此的非人类物种,他们有可能是天上的神明,也有可能是地狱的魔鬼。

万能人物:梨花妖:哈哈,没想到这次大联盟竟然派你来抓我?哎,他们可真是太小看我了,不是吗?

林沐星:少废话!你离离开这个世界不远了。

万能人物:梨花妖:我做错了什么需要大联盟这,么来针对我?

林沐星:根据妖类的法则,私自与人类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将妖族与神之子计划公布出去这就是犯了天大的错。

万能人物:梨花妖: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还有今天。林沐星,你不得好死。

林沐星:不得好死的人是你!

还没等梨花妖说完,他的脚下就出现了一个法阵,慢慢的,他在法阵中消亡。这是大联盟特有的法阵,专门用来消灭一些对大联盟来说不利的人。

林沐星:大长老结束了。

段繁:噗!

林沐星:谁?

段繁:呆瓜!

林沐星向发出声音的地方看去。一只狐狸坐在天台边上。手中拿着一壶酒,边喝边笑道。

林沐星:狐狸精!

段繁:哈哈,呆瓜说好听点,你见过男的狐狸精吗?这叫狐妖。

林沐星:....

段繁:而且你肩膀上不也有一只狐狸吗?怎么区别对待啊?

林沐星:他是我的助手,我可不敢保证所有狐狸都是好的。

段繁:不过有时间跟我说,说那个什么神之子计划吗?

林沐星:你偷听我说话。

段繁:这怎么能叫偷听啊?你看你旁边又没墙又没窗的。怎么不让我听啊?

林沐星:不可理喻。

段繁:呆瓜整不整上一壶。

林沐星:酒?

段繁:那不肯定的嘛。

林沐星:未成年禁止饮酒。

说着林沐星打开背包,取出一个盒子将妖怪的灵核装进盒子里。

段繁:真可怜。

林沐星:什么东西可怜?

段繁:那桃花妖啊

林沐星:他怎么可能可怜?

段繁:你个不懂人间苦的家伙。

林沐星:根据妖类法则,人类不得与妖类发生不正当关系。

段繁:那麻烦这位聪明的学术家跟我讲讲这个不正当关系是怎么个不正当法。

林沐星:你...

段繁:我看你也不知道吧。

林沐星:你是狐狸,你肯定知道自己忘了关我什么事。

段繁:万一哪天你真的爱上了一个妖怪怎么办?

林沐星:我不会爱上一个妖怪。

段繁:人总有万一嘛。

林沐星:在我这没有万一。

段繁:哎。

林沐星:臭狐狸,我看你是闲的。

段繁:你看出来我很闲啦。

林沐星:你要是不闲,怎么会来打扰我做任务?

段繁:说的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

林沐星:所以说啊...

还没等林沐星说完,段繁就立马插上一句。

段繁:但是我这人不喜欢讲道理。

林沐星:你....

段繁:唉,无趣,有缘再见。

说着段繁就从天台上消失了。留下林沐星一人站在原地。

林沐星:这就是狐族的特异功能吗?真方便。

林沐星:希望不要再见了。

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平静的晚上,但在守护者眼里大联盟第一守护者捉拿了通缉已久的罪犯:梨花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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