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奇怪的生物
从灰狼口中,孤耀终于得知父母的往事。这匹狼叫黑耳,因父母的帮助成功从失去哥哥的阴影中走出来,在协助父母同其他几匹狼一起篡取王位后离开狼群闯荡天涯,和父亲的姐姐蔷草收服了几个伶俐琐碎的小家庭,由地位卑贱的末等狼摇身一变成为狼王。
孤耀听得两眼直发光,恨不得把黑耳传奇事迹后的所有细节都打听得一清二楚。成为狼王是他毕生的梦想,小时候父亲曾提过自己坐上王位前屡次失利,他急于求成,也不想走父亲的老路。孤夜也希望把所有坎坷都踏尽,好替孤耀把关。其实他一直都有一个私心,待他无力掌管大权时把王位传给孤耀。当然,其他身强体壮的公狼自会不服,不过那时,他早已把孤耀训练成众狼的楷模,那些不满的叫嚣与挑衅自会被不定时拜访的风家族带走,从此销声匿迹。
突然,一匹毛发淡黄,背部微夹杂灰毛的母狼率先走到他面前,漆黑的狼鼻在他身上抽动着。她又仔细看了几眼,垂落的狼尾缓缓摆动了几下:“我是蔷草,这个狼群的狼后,你和你父亲长得真是一模一样。”
孤耀哑言,亮黄色的眸子变得死气沉沉。可惜,他连父母狼群的所踪都不知道,辰落他们能否活下去也是飘忽不定。
突然,几个淡黄色的影子在他面前一闪而过。他警惕地抬头,垂落的尾巴瞬间夹紧,背部狼毛竖起,龇着牙做出恐吓样子。
“别紧张,他们是我们的孩子。”蔷草跳到一边。
这下孤耀看清了,这两匹狼各个毛色呈淡黄色背部混有少量灰毛,和蔷草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耳朵上、腿上、尾上都有几搓黑毛,很像黑耳。两匹狼个头与孤耀差不多,大概是比孤耀小点的原因,他们有些怕生,却又安耐不住狼天生自带的好奇心,想凑近观摩观摩。之前狼群中的骚动估计也是他们造成的。
“孤夜和蝴蝶呢?”蔷草安抚似的舔舔藏在自己身后、胆小如鼠的小女儿。
“我本来和几个兄弟姐妹在一起的,可是我们迷路了,找不到他们。现在我的弟弟妹妹也不知所踪。”
“那你先待在我们这儿吧。”黑耳舔舔孤耀杂乱的狼毛,接受了他。
狼群开始往另一片森林进军,孤耀走在中间,一匹母狼故意凑过来不轻不重地撞了一下。孤耀以为这是在挑衅,猛地回头,却又一次对视上那双幽深的狼眼。
“嘿你好,我是冥薇。”母狼停下摇摇尾巴,以示友好。
“我叫孤耀。”
“你们那个狼群我听狼王说过,孤夜向来警慎,怎么把你们落了?”不知是老天在作怪,每当她注视到孤耀低落的眼神,竟有丝同情。
“说来见笑,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出了点状况,加上我指挥不当,才迷了路。”
“没事的,我有预感你们会再次相见。相信我。”
孤耀没理她,加快速度冲到了前排。
也是,谁会相信没有真凭实据的预言呢?冥薇对孤耀来说有个潜藏不露的身份——军师。自打这个狼群收留她以来,她就一直替狼群出谋划策,她的预言总是神奇得实现,帮狼群少走了很多弯路,因此倍受狼群尊重。
她有种强烈的预感,方才这个预言定会在不久后实现。
狼群慢悠悠地行进着,这一地带的麋鹿素来狡猾,故意原地转圈把脚印踏乱,再加上漂亮却碍事的冰雪悄悄掩盖了气味,让很多猛兽摸不着头脑。再加上强有力的后蹄,使得他们犹如碾压蚂蚁似的,对着狼嘴,轻松一抬,让狼“惊掉下巴”。
他们沐浴在金灿阳光下,一边仰天用硕大的鹿角骚挠背部,一边用鹿蹄慢悠悠地抛开积雪搜寻食物的温顺场面仅为假象,公麋鹿的巨角对上狼的血肉之躯,足以让一匹狼半身不遂。
黑耳曾目睹过无数自高自大的年轻狼被毁掉后半生的过程,正值黄金岁月的他们就这样把无限的未来给断送了。黑耳身为狼王,更不会让其他狼平白无故送命。况且,这个狼群也是费劲千辛万苦凑成的散沙,经过将近一年的调理,才运营到今天。
这个狼群并不是心全在一条绳上的,他真正能信赖依靠成年狼的也就只有蔷草和几匹憨厚老实的公狼母狼。那些年轻公狼母狼各个都想方设法,有意无意地挑衅他们。他年纪也比他们大不了多少,实力也只是略高于高阶狼,但阅历决定比他们丰富,光是这点就让他顺理成章地在位子上坐着。再说,他只要有能力反抗,压在王位的狼爪只能是他的。
他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以传位的方式继承宝座,他想让他们依靠自己的实力与智慧让其他狼心服。
这几个月来,他和蔷草尽力做到平等,三匹狼崽从出生到现在没有一匹被无情抛弃的,也没有一匹营养不良。严厉的母狼王蔷草把唯一的柔情转移到了这三个小生命上,胃部食物被吐尽的痛苦只有体会过这一切的生灵才清楚。纵使她蔷草也只是沧海一粟,必要时刻她也自愿以一换三。
小狼无法享受老狼的待遇,其他狼为了狼群未来即同类之间的情义,多多少少会在她外出捕猎时照顾照顾他们。狼崽刚出生一个月的时候,就差点惨遭棕熊团灭,幸亏狼群团结,回来也及时,奋勇抵抗,轻松赶走了企图图谋不轨的棕熊。
好在他们只需在洞里待一个月就能见到久违的阳光。
麋鹿的气味越来越浓,一声悲惨的哀嚎引发了无数麋鹿的鸣叫。他们的叫声响亮,末声被故意拖长,多了丝韵味,看样子是有大事发生。孤耀几乎能想到这群麋鹿因为找到无主的粮食库时得意忘形的样子。
他扒开灌木丛,细细挑选目标,突然,眼前的一幕让他乍毛变色。
黝黑的皮毛,高大的体格,粗壮的四肢,如猴子般独特的躯体构造,还远远散发出一股腐肉的恶臭味,刺激着群狼的鼻子,熏得孤耀差点作呕。他悄咪咪地蹲在草丛中,端详着“新物种”。
好奇心,生命的克星。
不过狼既是好奇心极强,又是十分机警的生物。
那个奇怪的动物前爪抱着个又粗又长的木棍,那木棍银光四射,非同寻常。许多狼见着这光就像见到孤独的大雪再也掩盖不住寂寞,坠入森林的场景。那陡峻的山岩高耸在遥遥的天际,乳白色的浮云飘浮在它的脚下,纵深的峡谷里倾泻着一望无垠的原始山川,巍峨的山岭上覆盖着积存万年的白雪。有时,嘶叫的旋风刮得天昏地暗。有时,巨大的雪崩震撼得地动山摇。
这份孤独庞大得就像外面永恒冻土带上的冰川,在年复一年的雪风中越堆越高,永不融化,越来越高峻,越来越锋利。但总有一天,当孤独的重量超过了极限,它就会崩塌,雪崩的狂潮会把整个世界都吞噬。不仅如此,那光像一个残忍的狩猎者面对垂死挣扎的猎物时凶残的目光似的,让他莫名的寒颤。
这究竟是个什么动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