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夜市(四)

被摊主一番升价弄得有些茫然的夜楹还不知道暮引曦与暮朝在夜来居撞上了,甚至还相约去打擂台的事情,看着那颗珠子,神色莫名纠结。

  “敢问店家,夜市的规矩……是什么?”

  “好说,一千军功。”

  夜楹默了。

  夜市里的商贩都这么……这么……在商言商的吗?

  夜楹也来了要塞不少时日了,怎么交易军功心里也是明白得很,当即将身份牌递给摊主,片刻后看着少了一千的军功默默心疼。

  “夜市里一共是有三大规矩,一是无价可还,二是客亦为商,三是不入夜色。”

  “无价可还你已经领教过了,客亦为商想必你也听得懂是什么意思,我就干脆跟你讲讲何为不入夜色。”

  “夜色是夜色阑珊的简称,而这夜色阑珊,是夜市之主的居所,可以位于夜市的任何地方,也可以不存在于夜市的任何地方。”

  “夜色阑珊表面上看去与一般的店铺楼宇是没什么区别的,入内了才会发现其真实的模样,而这不入夜色的重点,就在于如何区分夜色阑珊与其他的店铺楼宇。”

  “夜色阑珊虽然可以伪装成其他的店铺楼宇的模样,但实际上还是有些不同的,伪装出来的表面无论变成什么样,都有一处地方会有月见草的花纹,有时是浮雕,有时是暗纹,有时是绘图,有时是镂空。”

  “如果你见到了,务必是要立马走开,千万千万不能进去。”

  “因为夜市之主不会让任何人从他的居所里活着出来,如果不幸入内,请在他察觉之前立刻逃离,否则将会被永远留下。”

  “夜市,是不归任何组织,任何种族管的。它只有一个主人,那就是夜市之主。”

  “若是有人不幸在夜市里身亡,有资格处理的只有夜市之主,因此,就算是被夜市之主处死,都没有人会去管你。”

  “所以切记这第三条规矩,那与你的性命息息相关。”

  夜楹听着摊主这一番话,突然有些庆幸。

  她知道她还会遇上其他愿意告诉她夜市规矩的人,但她不知道在这之前她会不会就遇上了夜色阑珊。

  毕竟摊主话中的意思很是明显,夜色阑珊可以出现在任何一处地方,而且好像是没有规律,全凭夜市之主的心情的。

  “这位客人,这珠子你可还要?若是不要,那便请你趁早离去吧。”

  “要,自然是要的。”见摊主要赶人了,夜楹连忙说道,同时还不忘将自己的身份牌递了过去。

  哎?

  怎么只少了一万?

  不是说……

  拿回身份牌的夜楹疑惑地抬头,正想问一下为什么,却发现面前早已空无一人,只有手心拿着的那颗珠子代表着之前发生的一切并不是她的臆想。

  一下子就少了一万一千的军功,夜楹的内心是崩溃的,同时她也深深明白了一个道理。

  夜市真的不是她这种穷人该来的地方,还是打哪来回哪去吧。

  不过……在回去之前,去赌石场玩玩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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