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章争吵
在她紧张地直冒汗的时候,安父朝她慈祥地笑了笑,说道:“你们很般配,阿标这个人确实很好,既然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这是个皆大欢喜的事情,我支持你们。”
安父支持他们的感情,这纯属是安乐意料之外的事,这对于安乐来说简直就是最近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安乐刚刚的担忧立马烟消云散,提心吊胆的心总算落了下来,感动地说道:“谢谢。”
安父接着问道:“你们俩是什么时候的事?怎么都不告诉我们呢?”
安乐回应道:“我没有刻意隐瞒,虽然我们认识很久了,但我们直到昨天才刚刚确定关系。”
“挺好的,我当然会支持你开启一段新的感情,毕竟人都要向前看,不能只停留在过往。”安父说道。
不过安父真正关心的是他们结婚的问题,他像是打着自己心里的算盘,便问道:“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他们才刚刚开始在一起,安父就开始催婚了,未免有些太过着急了一点,不过以安乐的年龄,她已经耽误太长时间了,现在这时候结婚是个最好的时间段。
为了让安父安心,安乐随口应和道:“快了快了,我改天会去问问阿标的意见,他如果也有结婚的打算,我们就结婚。”
安父满意地点了点头,看着一旁的孟子雅便转而把问题问向了她:“孟子雅,那你呢?你都和杨森相处那么久了,谈了那么长时间的恋爱,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孟子雅被安父突如其来的问题给噎到了,她根本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她还不想结婚。正好她手里的早餐吃完了,便绕开了这个话题,说道:“我吃完了,我去工作室了。”说完就急忙溜到了房间。
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早餐而已,安乐却感觉这场早餐时间持续了半个世纪,只是简简单单吃个早餐,她心里却已经感到好几次提心吊胆,额头还有后背上满是汗。
但现在她已经把心里的话都坦白了出来,她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释放。
安乐吃完早餐后便也来到孟子雅的房间。毕竟她和阿标确认关系最大的功臣就是孟子雅了,是孟子雅误打误撞撮合了他们两个。
孟子雅在房间一看到安乐就迎了上去,把心里困扰她的问题问了出来:“你跟阿标真的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孟子雅向来有话直说,从不遮遮掩掩,想问什么就问什么,从不忌讳。
安乐点了点头,回应道:“是啊,你昨天喝多了,恰巧阿标送我们回来,你在车上把我对他的心意全部说了出来,不过这也算是因祸得福,昨天我才知道,原来阿标也喜欢我。”
她想到这,就情不自禁地笑了笑。安乐似乎一反常态,以往经常垂头丧气,丧着脸,现在连脸上的笑容都多了许多。
喜欢的人也同时喜欢自己,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这是多么的幸运。孟子雅也为安乐感到高兴,说道:“这真是一件好事,用一段新的感情来抚平上一段感情的伤疤。”
安乐回应道:“是啊,我怎么也想不到,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我觉得幸运之神终于降临到了我的身上,在我人生之中最黑暗,最煎熬的时候,老天安排了一个天使在我身边陪我。”
孟子雅突然握住了她的手,真心实意地祝福她:“你和姐夫一定要走到一起,你们一定要幸福,我等着当你们的伴娘。”
安乐笑了笑,似乎心里早已胸有成竹,坚定地说道:“会的,借你吉言,我要是结婚了第一个邀请你来当伴娘。”她相信她和阿标一定能以结婚的前提走到一起的。
她昨天一路抱着孟子雅,抱着孟子雅的手臂现在还在酸痛,但她丝毫没有责怪孟子雅,只是自己忍耐了下来。
安乐这是第一次为一个人动了真感情,她觉得上一段根本就算不上是感情,而是婚姻,甚至连婚姻都算不上,只是一个公司之间的一个利益的交易而已。她完全是属于被逼无奈。
不过那段黑暗的日子总算是过去了,过去的事就直接让它过去吧。为什么还要去那么在意曾经的过往呢,越在意只会感到越来越难过。
她觉得自己已经完完全全从上一段婚姻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她即将要面对的是新的生活,只属于她和阿标的生活指日可待。
接下来,她的爱情是充满期待的,事业是功成名就的,即将迎接她的是前途一片光明,未来前程似锦。
孟子雅看了一眼时间,觉得很晚了,是时候去工作室工作了,她背起了背包就往门外走去,准备去工作室。
刚到工作室,刚准备从背包里拿出钥匙开门的时候,突然发现了蹲在门口的杨森,因为先前毫无防备,她突然被杨森无意间吓了一跳。
孟子雅捂着自己的心脏,惊讶地说道:“你吓死我了,你来干什么?”
惊讶过后,她显然对杨森昨天没有来接她而感到有些生气,对他不理不睬的,自顾自地拿出钥匙开了门,也不管他。
杨森则跟在她的后面,跟着她进了工作室,孟子雅显然有些不高兴,重重地把包扔到了沙发上。
看着孟子雅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还有一系列反常的举动,杨森不禁想问:“怎么了,你今天好像心情不是很好,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孟子雅撅了撅嘴,坐到了椅子上,漫不经心地回应道:“对啊,我非常生气,你昨天信誓旦旦地说会过来接我下班,结果呢?我就连你的影子都没见到。”
昨晚杨森食言了,本来答应了孟子雅昨晚会接她下班回家,但他公司昨晚确实发生了一些突发事件,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所以才会失约。
杨森靠近孟子雅的身旁,解释道:“我真的不是故意要食言的,你没等太久吧?只是昨晚工作实在是有点忙。所以才会失约的,对不起,孟子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