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灾害总结

6、地震的第六个特点是持续时间比较长。

这个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个是主震之后的余震往往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也就是地震发生以后,在近期内还会发生一些比较大的,虽然没有主震大,但是这些余震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发生,这样影响时间就比较长。

另外一个,由于破坏性大,使灾区的恢复和重建的周期比较长,地震造成了房倒屋塌,接下来要进行重建,在这之前还要对建筑物进行鉴别,还能不能住人,或者是将来重建的时候要不要进行一些规划,规划到什么程度等等这些问题,所以重建周期比较长。

7、地震的第七个特点是地震灾害具有某种周期性。一般来说地震灾害在同一地点或地区要相隔几十年或者上百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重复地发生,地震灾害对同一地区来讲具有准周期性,就是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认为在某处发生过强烈地震的地方,在未来几百年或者一定的周期内还可以再重复发生,这是对地震认识的水平。

8、地震的第八个特点是地震灾害的损害与社会和个人的防灾的意识密切相关。

震级和震源深度

震级越大,释放的能量也越大,可能造成的灾害当然也越大。在震级相同的情况下,震源深度越浅,震中烈度越高,破坏也就越重。一些震源深度特别浅的地震,即使震级不太大,也可能造成“出乎意料”的破坏。

场地条件

场地条件主要包括土质、地形、地下水位和是否有断裂带通过等。一般来说,土质松软、覆盖土层厚、地下水位高,地形起伏大、有断裂带通过,都可能使地震灾害加重。所以,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尽量避开那些不利地段,选择有利地段。

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程度

地震,如果发生在没有人烟的高山、沙漠或者海底,即使震级再大,也不会造成伤亡或损失。相反,如果地震发生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社会财富集中的地区,特别是在大城市,就可能造成巨大的灾害。

⒈房屋修建在地面,量大面广,是地震袭击的主要对象。房屋坍塌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直接恶果是砸压屋内人员,造成人员伤亡和室内财产破坏损失。

⒉人工建造的基础设施,如交通、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输油、供暖等生命线系统,大坝、灌渠等水利工程等,都是地震破坏的对象,这些结构设施破坏的后果也包括本身的价值和功能丧失两个方面。城镇生命线系统的功能丧失还给救灾带来极大的障碍,加剧地震灾害。

⒊工业设施、设备、装置的破坏显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影响正常的供应和经济发展。

⒋牲畜、车辆等室外财产也遭到地震的破坏。

⒌大震引起的山体滑坡、崩塌等现象还破坏基础设施、农田等,造成林地和农田的损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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