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医秦明——哦,炸人爪

明兰从小就喜欢热闹,更喜欢往人多的地方钻。

老家大柳树底下常年到头都有人,明兰长的漂亮乖巧,嘴也甜,老人们都喜欢。

作为一个非常合格的吃瓜群众,哪里有瓜哪里就有她这个猹。

这不,一看到这么多人围着,眼睛发光,兴奋的忙啃了几口鸡爪,扔掉骨头就往里挤。

人挤人,“唉呀,小姑娘啊,侬别往里挤哦,哎呀,谁踩我脚嘞?”大妈混种方言都出来了。

明兰凭着瘦瘦的身材硬挤进去的,好嘛!什么明星,这是贩卖地沟油的啊。

明兰闻了闻空气中的味道,这空气里除了小吃街的香味,还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难闻的味道,就像下水道里令人作呕的味道。

不对劲儿!

她心里又开始慌慌了。

这附近肯定有人遇害了!

明兰原地转了两圈,东撇西看,正好看到街口有警察拦截的警戒线。

明兰想都不想就要往里进,警戒线内的警察忙拉住她,“小姑娘,案发现场不能往里去。”

得亏职业毛病,明兰不管去哪都带着证件,不然遇到一些特殊事件就干不了。

明兰一把掏出证件往前一递,“喏,你先查着,我去里面看看”,话落就往里走,民警接证件的时候一愣,就没抓住她,让她进了去。

明兰走到空地上,那里放着一只油炸过的爪子和一些碎肉渣。

明兰蹲着看了一会,又啃了几口鸡爪,得出一个结论:人手,还是女人手。

油炸过后女人的手会挛缩到这种程度,看来这个案件挺恶劣啊!

想事情的明兰,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吃东西,不管地方有多恶心,她都能面无表情的吃下去。

这时,一个法医和一名刑警匆匆走过来,听说放进去一个不怎么确定是警察的人后,那名法医态度一下就变了。

明兰撇撇嘴:“狗脾气!”。

林涛接过证发现,这证是真的。

里面的人应该也是真的。

秦明一进来就看到离疑似人爪很近的明兰,态度非常不好,还想赶她走,明兰最厚的就是脸皮了,当然不走了。

秦明不与明兰做过多计较,找了个地方打算解剖这个‘爪’。

明兰一看架势还挺足,抱着可乐吸溜几口,又啃了几口汉堡,凉了,不太好吃了。

秦明皱着眉头,那女人吸可乐的声音还真大,他完全静不下心来。

秦明咬牙切齿,闭了闭眼睛,深吸一口气集中精力,开始解剖。

解决完可乐汉堡,明兰满足的打了个嗝,没吃饱。

就听到俩大男人讨论:这玩意这么小,做软组织分离是不是不太方便啊?

秦明从指头上剥离出指骨,认真的查看着。

“这是人手。”明兰一锤定音,看着他们那么磨叽,明兰忍不住就说了。

秦明一愣,接着道:“对,这是人手,法医人类学的范畴里指骨,是人类拥有的比较有特殊性形态的骨骼之一。”

秦明:“人在演化的过程中,指骨的骨体变得较短,但是为了手指能更加灵活,关节面变得比较大,从形态上看,这就是典型的人类指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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