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喜欢

雾都的七月热的过分,只是走了一小段路额头上就开始冒起了汗。

“你怎么都不出汗的?你是非人类吧。”

“你就羡慕吧。”

“有病。”

两人并排打闹着去搭乘地铁,直至人愈发多了才停下。

“阿言?”

“嗯。”

洛言柒抬头看向林苏,地铁上人很多两人窝在角落里说着小话。

到达目的地,洛言柒推门时里面已经有人在了。

“嗨。”

“你好,我叫季允初。”

“我叫洛言柒,这是林苏。”

“抱歉来晚了。”

“好久不见阿言!”

“人都到齐了,那先来开始第一件事情自我介绍?”

-

“我叫林苏,吉他手。”

“洛言柒,主唱。”

“季允初,贝斯。”

“宋念可,鼓手。”

“颜茉,键盘手。”

洛言柒作为召集大家的人,已经默认自己是队长:“那我们起个乐队名?怎么样?”

“我是起名废,我听你们的。”季允初默默伸起手。

林苏和颜茉相视一眼,异口同声道:“不如叫不摇就滚。”

话落,两人都笑了起来。

“你俩穿一条开裆裤的啊?”

“可可?你觉得呢?”

虽然有点抽象,宋念可一时半会也想不到更好的:“就这个吧。”

不摇就滚乐队正式成立

“发给你们的歌都学了吗?合一遍?”

五人跃跃欲试,合奏时每一个人都奏爽了。

“天,没想到这么契合。”

宋念可感叹道。

“那我们的第一个活动,就是商场的路演。”

“那我来做账号的运营。”季允初揽下了运营的活。

洛言柒望向那边,又看了看身边的林苏,她俩还挺像的。

察觉到她的视线,林苏偏头看向洛言柒:“怎么了?”

“没事。”

洛言柒暗恋林苏快一年了。

刚意识到时,洛言柒时不时会问林苏有关恋爱的事情,偶有时候也会和林苏一起嚎着要对象。

“林苏,我们晚上去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不知道,你选。”

洛言柒盯着季允初,如果谈不到林苏,和季允初在一起也不是不可以。

刚升起的念头很快被她打破。

“替身不可取,玩弄别人感情不可取。”

“你在嘀咕啥呢?走了。”林苏站在门口朝她招手。

“那周五见,拜拜。”

和其他人打完招呼,洛言柒快步追上林苏。

“刚刚你怎么一直盯着那个贝斯?”

鬼使神差的,洛言柒脱口而出:“有点喜欢。”

林苏怔愣一瞬,随机恢复正常:“你又来了?见一个爱一个。”

洛言柒白了她一眼:“我哪有。”

“我的好朋友,你可不能比我先脱单了我会伤心的。”

“少来。”洛言柒略嫌弃的推开林苏的头。

林苏偏头看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讨厌小孩子。

讨厌像洛言柒这样对每个人都很好的小孩。

没有边界感

“林苏林苏,我们路演你穿这个吧好合适啊。”

“给你下单。”

林苏最喜欢洛言柒的一点是:

她在洛言柒那是特别的。

“好花里胡哨。”

“反正我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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