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政治制度 锦衣卫 东厂 西厂 明朝官制 中
机构沿革
东厂设置
永乐十八年(1420年)十二月,明成祖朱棣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决定设立一个称为“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的新官署,命所宠信宦官担任首领。建立东厂还有监视锦衣卫的意图。东厂建立更深的背景是明代加强中央集权。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挥,后来统辖权移到宦官手里,其权力在锦衣卫之上。
东西分设
成化十三年(1477)正月,宪宗命汪直在锦衣卫的校尉中选拔一百多名善于刺探情报的能手,组建特务机构,总部设在灵济宫前,称为西厂,与东厂相区别。[6]其为员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及至宪宗时又复设立“西厂”。这个机构“不特刺奸之权,薰灼中外,并东厂官校,亦得稽察”[1]。其后虽因内阁大学士的“谏阻而罢”,但至武宗时“西厂复设”,形成东西“两厂对峙”的局面。更有甚者,未几又设立“内行厂”,以大宦官“刘瑾躬自领之”,东厂、西厂皆受监临,“逻卒四出,天下骚然” 。
把持朝政
明朝后期,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日益激化, 封建专制的皇权面临严重危机,明熹宗重用宦官魏忠贤,把中国历史上的宦官专权推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魏忠贤在宫内选会武艺的宦官组成一支万人武装队伍,作为羽翼;在外收罗齐楚浙党为主的官吏作义子走卒,人称“阉党”。文臣有崔呈秀等“五虎”,武将有田尔耕等“五彪”,还有“十孩儿”、“四十孙”等,“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徧置死党”[2]。秉笔批红,掌握朝政,从首辅至百僚,都由他任意升迁削夺;他握有军权,可随意任免督、抚大臣;他也握有经济大权,派亲信太监总督京师和通州仓库,提督漕运河道,派税监四出搜括民财。“内外大权一归忠贤”。出门车仗,形同皇帝,所过之处,士大夫都跪在道旁高呼魏忠贤九千岁。阉党和无耻官吏还竞相在各地为他修建生祠,一祠耗银数万乃至数十万两,祠成后,地方官要春秋祭享,官、民入祠不拜者论死。魏忠贤专权时,厂卫特务更是空前嚣张。
天启三年(1623年),他自任东厂提督;锦衣卫的都督,则是他的干儿子田尔耕。厂卫勾结,大兴冤狱,残害异己官吏,勒索钱财,暴虐百姓。“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僇,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明史·魏忠贤传》)一次,京城四个平民在密室夜饮,一人酒酣耳热,大骂魏忠贤,其余三人不敢出声。骂者话音未了,突有隶役数人冲入,捉四人面见魏忠贤,魏下令将骂人者当场剥皮,另三人赏钱放回。生还者吓得魂飞魄散,险成疯疾。魏忠贤肆虐专政七年,使明末各种社会矛盾更加激化,加速了明王朝的崩溃。
思宗即位后,虽然逮捕了魏忠贤,罢逐了阉党,但积重难返,他仍然任宦官、倚厂卫,还振振有词地埋怨大臣:“苟群臣殚心为国,朕何事乎内臣”(《明史·宦官传》),就这样直到明朝灭亡。
机构设置
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公或督主,是宦官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通常由司礼监中排名第二或者第三的秉笔太监担任,其官衔全称为“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提督东厂”。东厂的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员,由锦衣卫千户、百户来担任,称贴刑官。
除此以外,设掌班、领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锦衣卫拨给,分为子丑寅卯十二颗,颗管事戴圆帽,着皂靴,穿褐衫。其余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
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又叫“档头”,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丑寅卯十二颗,一律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役长各统帅番役数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干事”,这些人也是由锦衣卫中挑选的精干分子组成。
东厂不仅在机构及人员配置上更加精干合理,而且在侦缉行动上制订了相当严密的制度。如每月初一东厂都要集中布置当月的侦缉工作,厂役在东厂内抽签决定所负责的地盘。在文献记载中可以发现,东厂厂役的工作种类都有特殊的名称。例如监视朝中各部官员会审大狱及锦衣卫拷讯罪犯者名为“听记”,在各处地方官府访缉者名为“坐记”,还有某位官员有何举措,或某城门捕得要犯,胥吏记录上报东厂者名为“打事件”。
东厂第一任厂主已不可考, 《明史·成祖三》记载 “是年,始设东厂,命中官剌事。”
明代大太监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都曾统领东厂。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
机构职责
刑狱审讯
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一人掌理,委以缉访刺探的大权。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
东厂的侦缉范围非常广:一、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二、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
社会监视
东厂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不经司法审判,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
东厂入内即摆设大幅岳飞画像,提醒东厂缇骑办案毋枉毋纵。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又“东厂之设,始于成祖。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后已禁止,其复用亦自永乐时。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
历史影响
明代的宦官是人们不断诟病的对象,宦官及领导的东厂给明朝社会造成了深刻的影响,也是明朝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他们对社会的干扰体现在方方面面。明朝多数士大夫深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从维护明王朝的统治出发,对东厂干预司法的行为予以激烈的批评。他们认为,东厂受理词讼常常酿制冤案,随意侦缉威胁社会稳定,干涉狱政经常滥加私刑。他们指出,东厂干预司法,破坏了明初设立的三法司管理司法事务的祖制,威胁明王朝统治的稳定。
厂卫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监视官僚系统。至于社会上层人物的隐私,以至“家人米盐猥事”,很难躲过厂卫的耳目,多在宫中传笑。厂卫对民间的监视,尤其是针对富民的监视,也无孔不入。吴养春靠黄山收息,是徽州有名的富户。他的家仆告他私占黄山,历年所得租税计六十余万金。吴养春被逮至京,照数追赔,他本人被拷打而死,妻女自缢,家产尽收。郡中许多富户也因受牵连而破产。一般来说,专权宦官同外朝官僚、同民间富户的关系都是很紧张的。
历史评价
明代东厂大堂入内即可见大幅岳飞画像,提醒东厂缇骑办案毋枉毋纵,堂前还有一座“百世流芳”的牌坊。可惜东厂在实际办案中完全背离了这个初衷。东厂番子每天在京城大街小巷里面活动,并非完全为朝廷办事,更多的是为自己谋私利。他们常常罗织罪名,诬赖良民,之后就屈打成招,趁机敲诈勒索。到了明中后期,东厂的侦缉范围甚至扩大到了全国,连远州僻壤,也出现了“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
明代的刘瑾、魏忠贤等专权的宦官,大多倚靠锦衣卫、东西厂、等类带有特务性质的专设监察机构,不断陷害、诬杀正直大臣,多用酷刑,魏忠贤的党徒拷掠杨涟、左光斗等正直官僚,用尽酷刑。
史籍记载:“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这也就是说,东厂干事成为流氓头子,“自京师至天下,旁午侦事,虽王府不免”,“冤死者相属”。
东厂建立初期客观上有反腐败的效果,极大的加强了皇权。但东厂更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历史影响。
一、越过正常的官僚机构,进行特务活动,存在大量阴暗面,人为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二、为宦官专权提供了条件,但在明朝宦官只是皇帝权力的延伸。
由于东厂镇压的手段极其残酷,且有因向独裁者邀功或其私利而为之,所以容易制造大量的冤假错案,以致于东厂在明代社会上的口碑极差。
与锦衣卫、西厂异同
东厂、西厂和锦衣卫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这三个司法机关以外设置的直接听命于皇帝,执掌“诏狱”的特务机构。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明宪宗成化年间成立了一个新的内廷机构——西厂。其势力甚至超过了老前辈东厂
西厂仅仅成立5个月就被撤销,只相隔一个月宪宗又恢复西厂。明武宗继位后,大太监刘瑾掌权,宦官势力再度兴起,西厂复开,刘瑾倒台,武宗才下令撤销西厂。西厂作为一个临时产品,就这样在历史上永远地消失了。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属于外臣。而东厂、西厂的首领是宦官,即内臣。
在与锦衣卫的关系上,东厂后来居上。由于东厂厂主与皇帝的关系密切,又身处皇宫大内,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锦衣卫向皇帝报告要具疏上奏,东厂可口头直达;皇帝还赋予东厂督主以监督锦衣卫人员的权力。东厂和锦衣卫的关系,逐渐由平级变成了上下级关系 。在宦官权倾朝野的年代,锦衣卫指挥使见了东厂厂主甚至要下跪叩头。
东厂、西厂与锦衣卫共同点是监视、侦查、镇压官吏的不法行为,即“巡查缉捕”。
总之,出于专制政权的内部需要,皇帝需要一个独立于官僚机构之外的势力供自己使用,东厂、西厂与锦衣卫都是这样的机构。
东厂,明代官署名。即东缉事厂,中国明代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亲信宦官担任首领。地点位于京师(今北京)东安门之北(一说东华门旁)。 明中叶后期锦衣卫与东西厂并列,活动加强,常合称为“厂卫”。 东厂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从而开明朝宦官干政之端。
四、西厂
历史背景
明初对宦臣防范极严,太祖朱元璋曾建立起一套适应封建专制统治的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罢垂相权归六部,用严刑竣法整顿吏治,铸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防止宦官擅权。这些措施有效地稳固了皇权。进入明朝中叶以后,明统治开始出现危机。统治集团的最高层人物—皇帝日益腐败无能,多不像明初之君个个能征善战,日理万机,也不能有效地控制臣宦。
明初设立的内阁,从仁宗时开始权力逐渐扩大,内阁首辅形同宰相,可以拟诏谕,协助皇帝处理国家方针大计,因而在阁臣之间展开了激烈地争夺首辅职位的斗争。阁臣互相倾轧,吏治渐趋腐败,官场贪污成风。明英宗、明景帝、明宪宗等皇帝一个个昏聩无能,长期不视朝政,宦官乘机窃夺权势,于是朝臣和宦官之间为争夺权势也在明争暗斗,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斗争日趋激烈。为了维护皇权的至高无上和对臣宦实行有效的控制,皇帝便开始采取一种新的监督控制办法,即设立特务机构,通过心腹亲信太监秘密监察朝臣的言行,于是西厂便应运而生。
机构沿革
成立契机
西厂的成立是非常偶然的,成化十二年(1476年),先是京城内出现了“妖狐夜出”的神秘案件,接着又有一个妖道李子龙以旁门左道蛊惑人心。当时李子龙以“左道”驰名一时,在朝中有极多的亲信。在亲信的帮助之下,李子龙有机会深入内宫,到万岁山等地观察。虽未明其真正之意,但据传李子龙意欲弑君,并且被锦衣卫校尉发现,李子龙遂伏法。
当时二十余岁的成化帝朱见深得知此事后,认为到处都布满危险,因而大为紧张、疑神疑鬼,为了避免类似的事再次发生,朱见深十分想了解宫外的民臣动向,于是令宦官汪直从锦衣卫中选人乔装成平民,出宫伺察。汪直抓住了这个机会,到处捕风捉影,搜罗了不少所谓的“秘密消息”报告给了宪宗。宪宗认为这些消息很有价值,对汪直的表现也十分满意,要他继续做下去。
这个乔装成百姓的侦查是不成气候的,于是宪宗于成化十三年(1477年)组织了新的内廷机构——西厂,西厂以汪直为提督,厂址设在灵济宫前,以旧灰厂为厂署总部。西厂的军官主要从锦衣卫中选拔,这些人再自行选置部下,短短几个月内,西厂人员极度扩充,其势力甚至超过了老前辈东厂。
短命撤销
西厂成立,本来只是为了替皇帝刺探消息,但汪直为了升官发财,拼命的构置大案、要案,其办案数量之多、速度之快、牵扯人员之众都远远超过了东厂和锦衣卫。西厂在全国布下侦缉网,主要打击对象是京内外官员,一旦怀疑某人,就立刻加以逮捕,事先不必经由皇帝同意,之后当然就是严刑逼供,争取把案件弄得越大越好。对一般百姓,其一言一行只要稍有不甚,就会被西厂以妖言罪从重处置。
西厂仅仅成立5个月,就弄得朝野上下人心惶惶,成化十三年(1477年)五月,内阁大学士商辂及同僚万安、刘珝、刘吉上疏,历数汪直的十大罪状,认为宪宗宠信汪直,致使“人心汹汹,各怀疑虑”; 他们还特别指出,上年七月有妖物伤人,而今的汪直用事,正是妖物出现的应验,要求宪宗革除西厂,废黜汪直,如此才能安天意、回人心。宪宗收到奏章后为之震惊,于是撤销西厂,遣散了西厂的人员。
但没有西厂的日子总让宪宗觉得没有安全感,一个奸臣戴缙在得知皇帝心思后,主动上书,大肆吹捧汪直。宪宗大喜,立刻恢复西厂,废与开之间,只相隔一个月。汪直复出后,更加严酷地办案,戴缙也得以升职。
在此后的五年里,汪直领导西厂又办下了无数“大案”,将反对自己的朝臣如商辂、项忠等一一剪除,他的权势也达到了极点。但俗话说:“物极必反”,汪直极度膨胀的权力不能不引起皇帝的警觉,在其后的权力角逐中,汪直失败,被调出京城,西厂也随之解散。
正德复开
到了宪宗的孙子武宗继位后,大太监刘瑾掌权,宦官势力再度兴起,正德元年(1506年),西厂复开,由太监谷大用领导。好笑的是,西厂与东厂虽然都受刘瑾的指挥,但两者之间不是互相合作,而是争权夺利,互相拆台。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刘瑾又自建了一个内行厂,由本人直接统领,其职能与东、西两厂一样,但侦缉范围更大,甚至包括东西厂和锦衣卫。一时间,锦衣卫、东西厂、内行厂四大特务机构平存,缇骑四出,天下骚动。
最终撤销
正德五年,刘瑾倒台,明武宗下令撤销西厂和内行厂。西厂作为一个临时产品,就这样在历史上永远地消失了。
相关影响
西厂的成立令汪直的权力“更上一层楼”,也令他的焰气更高。史书上记载了汪直脚下的党羽奇多,每次出府都横行霸道。此外,之前提到西厂可随意逮捕朝中大臣,并不向皇帝奏请,无形之中造成了大量冤案,西厂成员也可借厂中的权力陷害异己,残害忠良。西厂所限定的侦查范围不只是北京城,而是全国各地,任何人也会成为西厂所监视、所害的对象。正如《明通鉴》所说:“ (汪直)气焰熏灼,凡西厂逮捕朝臣,初不俟奏请。”
宪宗朱见深见汪直屡屡揭发奸贼,愈发宠幸汪直。西厂愈发肆无忌惮,屡兴大狱。《明史·汪直传》写道,上自王府下至边镇,大江南北,到处都有西厂的侦缉校尉,“民间斗詈鸡狗琐事,辄置重法,人情大扰。(汪)直每出,随从甚众,公卿皆避道。兵部尚书项忠不避,迫辱之,权焰出东厂上。”
异同
厂卫,明朝内廷侦察机构。厂,指东厂、西厂、大内行厂;卫,指锦衣卫。合称厂卫。东厂系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于北京东安门北;西厂系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于旧灰厂;大内行厂系明正德初年设立。锦衣卫原为内廷御林军,皇帝的卫队,洪武十五年(1382年)成立。厂卫是明代特务政治机构,是皇帝的耳目和爪牙。东、西厂或大内行厂的头目,多由司礼监太监充任。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以皇帝亲信心腹担任,下领有十七个所和南北镇抚司。厂与卫职权基本相同,但锦衣卫为外官,奏请需用奏疏,不如东厂等太监亲近,故厂的势力大于卫。锦衣卫侦伺一切官员,厂则侦察官民和锦衣卫,内厂则监视官民和厂卫,而由皇帝直接领导与监督所有侦察机关,构成一整套侦察特务机构体系。厂卫均可不经司法机关,直接奉诏受理词状,逮捕吏民,用刑极为残酷,致使朝野上下人人自危。
东厂、西厂和锦衣卫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这三个司法机关以外设置的直接听命于皇帝,执掌“诏狱”的特务机构。
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明宪宗成化年间成立了一个新的内廷机构——西厂。其势力甚至超过了老前辈东厂。西厂仅仅成立5个月就被撤销,只相隔一个月明宪宗又恢复西厂。明武宗继位后,大太监刘瑾掌权,宦官势力再度兴起,西厂复开,刘瑾倒台,武宗才下令撤销西厂。西厂作为一个临时产品,就这样在历史上永远地消失了。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属于外臣。而东厂、西厂的首领是宦官,即内臣。
在与锦衣卫的关系上,东厂后来居上。由于东厂厂主与皇帝的关系密切,又身处皇宫大内,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锦衣卫向皇帝报告要具疏上奏,东厂可口头直达;皇帝还赋予东厂督主以监督锦衣卫人员的权力。东厂和锦衣卫的关系,逐渐由平级变成了上下级关系 。在宦官权倾朝野的年代,锦衣卫指挥使见了东厂厂主甚至要下跪叩头。
东厂、西厂与锦衣卫共同点是 监视、侦查、镇压官吏的不法行为。即“巡查缉捕”
总之,出于专制政权的内部需要,皇帝需要一个独立于官僚机构之外的势力供自己使用,东厂、西厂与锦衣卫都是这样的机构。
相关作品
影视、书籍
以明朝厂卫制度为题材的剧目,经常在银幕中出现并为大家所熟悉,如2012年《龙门飞甲》。
《西厂与东厂》上下,作者:东方明,中国文联出版社。
西厂是明朝特有的官署名称,全称“西缉事厂”。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1477年)于东厂之外增设西厂,与东厂及锦衣卫合称厂卫,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后因遭反对,被迫撤销。正德元年短暂复开五年后又被撤销。
西厂的成员和东厂一样都是由锦衣卫中选拔出来,宪宗钦定西厂所领缇骑(即锦衣卫校尉)的人数要比东厂多一倍,又把东厂与锦衣卫的职权包揽起来,它的职权比东厂和锦衣卫更大。而西厂的职务是侦查民臣的言行,并可以对疑犯进行拘留、用刑,西厂又把监狱以及法庭混为一体,而且可随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请。西厂作为一个短命的特务机构,前后只有两任提督,分别是汪直和谷大用。
五、明朝官制
历史资料
中国的封建王朝中,延续时间超过260年,且没发生过分代(如西汉、东汉)的只有唐、明、清三朝。再比较文化、经济、军事等领域,明朝也都名列前茅。在这个问题上,明朝的官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盛衰,关系到当时社会的安定或动荡,关系到当时人民的生活。而且清承明制,所以可以说明朝官制在中国延续了近五百年,支撑、维护了中国明朝和清朝的统治。
中枢官制
三公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掌有实权,是特例。
中书省
明代初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明朝中书省,为明朝初期(公元1368年至公元1380年即洪武十三年)的行政中枢。其中丞相为明朝中书省的最高级长官,负责统领六部。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1380年(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备注
左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右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平章政事
一人
从一品
中书省
洪武九年汰
左丞
一人
正二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右丞
一人
正二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参知政事
一人
从二品
中书省
洪武九年汰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左司
洪武十三年废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右司
洪武十三年废
员外郎
一人
正六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检校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
照磨
一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
管勾
一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参议
一人
正三品
中书省参议府
吴元年革
参军
一人
从三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断事官
一人
从三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
断事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经历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知事
一人
正八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都镇抚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都镇抚司
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后废
考功郎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考功所
洪武元年革
中书舍人
十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旧名直省舍人
内阁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首先确立。乃是明朝1402年(建文四年)至1644年(崇祯十七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明太祖废除宰相。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谘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内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名称
人数
秩品
中极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建极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文华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武英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文渊阁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东阁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六部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初置四辅官,以春、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洪武十五年,仿宋朝制度,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内阁”。开始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左右,备顾问”,秩为正五品。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到世宗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随之变动。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事实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明朝中枢设六部。吏部有尚书(正二品)一人,左右侍郎(正三品)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勋、考功),每司各有郎中(正五品)一人,员外郎(从五品)一人,主事(正六品)一人等官。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广盈库、军储仓等。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精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铸印局等。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会文馆等机构。刑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工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机构。
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闲大臣之所。
都察院
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更置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与右都御史同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十三道监察御史计一百一十人,正七品。都御史,“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十三道监察御史的职责是“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外巡按,清军,提督学校,茶马,巡漕,巡关,攒运,印马,屯田。师行则监军纪功”。巡按称为“代天子巡狩”。明朝检察权很高,监察御史品级不高,出外巡查时权力却很大。
通政使司
洪武十年置通政使司。“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通政使,“掌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正三品。左右通政、誊黄右通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参议,正五品。内外奏疏,须经通政司达上,径自封进者可参驳。朝会引奏臣民言事,机密不时入奏。有违误则籍而会请。“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与。”通政使是明朝“大九卿”之一。
大理寺
大理卿掌大理寺,正三品。左、右少卿,正四品。左、右寺丞,正五品。大理卿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会审重大案件。大理卿与六部尚书、左都御史、通政使合称“大九卿”。
翰林院
翰林院相当于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翰林学士(正五品)掌翰林院。另有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并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并正六品。殿试点中状元者,授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编修(正七品)。掌制诰、史册、文翰、讲读经史、修撰国史等事。
国子监
掌教育。祭酒掌国子监,从四品。副手司业,正六品。另有五经博士、助教、学正等官。下设五厅(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典籍厅、掌馔厅)、六堂(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国子监,时称“南监”,北京则称“北监”。
六科
即吏、户、礼、兵、刑、工。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有都给事中各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等官。
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相当于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都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詹事府
詹事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事一人,正四品少詹事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事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太医院
太医院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地方官制
承宣布政使司
明初沿用元制设行省,洪武九年改设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行省”。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官。“布政使,掌一省之政……凡僚属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宣德时,定全国分十三布政使司。布政使权势极重,《明史·职官志》:“初置藩司,与六部均重。布政使入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出为布政使。”
提刑按察使司
行省设提刑按察使司,有按察使一人及副使、佥事等官。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
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一省的最高行政、司法机构,合称“二司”。
明朝中叶以后,逐渐派都御史出任总督或巡抚,总领一方之军政,其官衔则兼之。
道
设道,分两类:于布政使司置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称分守道;按察司置副使、佥事,分司诸道,称分巡道。还在一些地方设整饬兵备道。又有协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道之制度,在明朝已颇复杂。
府
明初改元制之路为府,隶属于道。府分上(粮二十万石以上者)、中(二十万石以下者)、下(十万石以下者)三等,有知府一人及同知、通判等官。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也设通判,但已不如宋之权重,仅为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之官。
州
有两种:一为直隶州,地位相当于府,隶属于省;一为属州(散州),地位相当于县,隶属于府。各州有知州一人及同知、判官等官。
县
有知县、县丞、主簿各一人,其属有典史等。县分上(粮十万石以下者)、中(六万以下者)、下(三万以下者)三等,均隶属于府或州。
各府设府学,以掌管教育,有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各州设州学,有学正、训导等官。各县设县学,有教谕、训导等官。学童应试录取后,在儒学(府学、州学、县学)中读书者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军事官制
朱元璋攻下集庆路(今南京)时,设行枢密院,由自己担任。又设诸翼统军元帅府。后罢枢密院,改设大都督府,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下设司马、参军、经历、都事,又增设左右都督等。吴元年因防权重,废大都督不设,改以左右大都督为长官。洪武十三年,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中、左、右、前、后),“分领在京各卫所,及在外各都司、卫所”。五军都督府每府各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及经历、都事等官。都督府都督等官,后渐变为空衔。统兵之官,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等衔,始有带兵之实权。
皇宫辅臣
宗人府
宗人府,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并按时撰写帝王谱系,记录宗室成员子女的嫡庶、名称封号、嗣职袭位、生卒年间、婚嫁、丧葬谥号等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均为之向皇上汇报,并引荐贤才、记录得失等。明朝洪武三年,设立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改名宗人府,并命亲王掌管,秦王朱樉为第一任宗人令。此后,均以元勋外戚大臣兼领,不再专设官员,其负责事务转移至礼部。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宗人令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左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左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经历
一人
正五品
宗人府
三公
三公,即明朝的太师、太傅、太保三职的合称,正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授李善长为太师、徐达为太傅、常遇春为太保。建文年间,三公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公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英国公张辅为太师,沐晟为太傅,陈懋为太保,当时三公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公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太师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傅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保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三孤
三孤,即明朝的少师、少傅、少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设立少师、少傅、少保,但无兼兼领者。建文年间,三孤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孤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蹇义进少师,杨士奇进少傅,夏原吉进少保,当时三孤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孤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少师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傅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保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东宫辅臣
明朝太子三师,即明朝的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最初负责以道德辅导皇太子,且谨身护翼,为东宫辅臣。后为虚衔。洪武元年,因为明太祖朱元璋经常因事亲征,考虑皇太子监国时,再设官僚制度,会生嫌隙,於是命朝廷命臣兼顾东宫职务,但未授任何太子三师职位。后命东宫师傅止为兼官、加官及赠官。从此以後直至明末,太子三师全部为虚衔,与辅导太子的职责无关。比如洪武十九年,李景隆兼太子太傅。二十四年,傅友德兼太子太师。二十五年,冯胜兼太子太师,蓝玉兼太子太傅,常升、孙恪兼太子太保,都不掌管东宫职位,只有虚名。
明朝太子三少,即明朝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职的合称,正二品。最初负责掌奉皇太子以观三公的道德而教谕等事,为东宫辅臣。后为虚衔。特例是永乐年间,明成祖迁都北京,命姚广孝专任太子少师,留辅太子朱高炽。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太子太师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傅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保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少师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傅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保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宾客
无定员
正三品
东宫大臣
詹事府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詹事
一人
正三品
詹事府
少詹事
二人
正四品
詹事府
府丞
二人
正六品
詹事府
主簿
一人
从七品
詹事府主簿厅
录事
二人
正九品
詹事府
通事舍人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
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庶子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谕德
一人
从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中允
二人
正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赞善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司直郎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清纪郎
一人
从八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司谏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左春坊
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庶子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谕德
一人
从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中允
二人
正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赞善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司直郎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清纪郎
一人
从八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司谏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右春坊
洗马
一人
从五品
詹事府司经局
校书
二人
正九品
詹事府司经局
正字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司经局
收起
太医院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院使
一人
正五品
太医院
院判
二人
正六品
太医院
御医
十人
正八品
太医院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生药库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生药库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惠民药局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惠民药局
协理衙门
明代中后期因倭寇进犯及与西洋人渐渐增加往来,故此在沿海的三个卫所设立了协理司。其中,台州卫(浙江)协理司及雷州卫(广东)协理司主官为参议,官正四品;总部驻威海卫(今山东威海市),称协理沿海卫所事务衙门或威海理事司,主官同为参议,品级为正三品,管辖其他两个协理司。万历四十五年(1617),裁协理衙门,并入行人司。
勋爵俸禄
明朝除宗室外,文武官的封爵分为公、侯、伯三级,封爵上各加地名为封号,只有岁禄,并非实际的封邑。
明朝的散官制度与唐宋时不同,表现为按官授阶,因此散官的地位与作用下降。与官品相配,明散官也分为九品十八级,从九品至正五品及正、从一品每级又有初授、升授两等,从四品至正二品则有初授、升授、加授三等。散官的授予办法是,初授或升授某品官,司时赐予初授散官;初考称职时,赐升授散官;再考功绩显著者,赐加授散官。考核平常者,不赐升授或加授散官。除给散官外,文官一品至五品,武官一品至六品,经再考,可参照散宫同时授予勋级。因此,散官与勋级既是附加性官衔,又可视为考核制度的补充,但与实职和俸禄并无关系。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明之武散阶三十阶,文勋十级, 武勋六品十二阶。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官岁给俸禄之制。最高者,正一品官为一千四十四石;最低者从九品,六十石;未入流者,三十六石。均米、钞、本、折兼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