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42%-我要当大明星(三)

当群演似乎是个并不错的活,他跟着人群,被套上了不合身的古装,还好当群演有老有小,没有年龄限制.

就这样,在这一段时间内,他在剧组稳定了下来,每天可以拿到50元,还有剧组的盒饭,虽然没有肉,但可以填饱肚子.

晚上可以偷偷在搭的景篷里睡觉,这里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自此,他就在各个剧组奔波着,当着群演,哪里需要哪里搬,挣到的钱勉强给自己买了一双地摊货鞋子,毕竟到处奔波,他的鞋已经破的不能再破了.

剩下的,只给自己留了少部分吃饭的钱,其全寄回了村子,还一并写了封信.

就这样居无定所地过完了一年,深城是南方沿海城市,即使到了冬天也不会冷,朱志鑫上身只穿了一件衬衫,便踏上了回家过年的火车.

然而,迎接他的,不是爸妈的笑脸,只是盖满白布的房子.

朱志鑫:爸!妈!

无人回应.

村长告诉他,在他走后不久父亲就离开了,他寄回来的钱根本不够.

从未大笔消费过钱的朱志鑫,没有体会过消费观的庞大,他也不会想象到治疗肺癌化疗一次得好多万.

母亲本就病弱,当年生他时险些撒手人寰,父亲走后,不久她便郁郁而终了.

他们二人不识字,朱志鑫寄回来的信都是邻居家一个念过书的人读的.

父母这么走,他便也无牵无挂了,有时夜深忽梦少年事,他会后悔,如果当初去念书了,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可天下哪有后悔药,他要做的,是继续向前走.

——

群演当了很长时间,少年的五官逐渐凌厉,不用干农活肤色也养白了不少,出众的相貌开始显现.

最开始,他被一个导演看中当主演的替身,他从中赚到了比当群演多好几倍的片酬.

于是像发现了新大陆般,开始不停地接替身戏,什么落水,吊威亚,打斗,他全都能上,越危险的戏他越接,因为赚的越多.

角色需要他就努力增肥,另一个角色需要他就迅速减肥,因此,还落下了很严重的胃病.

他的日子,也逐渐好起来,能吃饱饭,睡好觉了,在这个圈子里面干的时间长了,也结识了一些朋友,普通话也说得越来越标准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那张近乎完美的脸被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因此,有导演主动找上了他.

给了他一个很小,但会起到推进剧情作用的角色,这也是他...第一次接到除替身与群演之外的戏.

他觉得,角儿无大小,所以,就将这次,当做了他第一个主角.

那晚,他终于舍得去吃了一顿夜市的大排档.

走出大山,走向荧幕,他从十五岁到二十一岁,用了整整六年的时间.

可这又算的了什么呢.

自此之后,皇天不负,他的演绎生涯愈发顺风顺水.

因为他谦虚,肯吃苦,聪明,肯学习.

因为他倔强,不屈.

刚入娱乐圈时,因为长得太过好看被骂花瓶,他就剃了光头,扮丑,用作品证明了自己.

有时也因为太过拼命进了好多次医院.

迅速登顶后,他退出了荧幕,开始做幕后.

用积蓄注册了公司,签约了一大批怀揣演员梦的年轻人,他是变成了资本家没错,但却不是彻头彻尾的.

不会压榨艺人,那些签约的练习生也有绝对的自由,而他只是为他们提供表演的环境,能不能出人头地,还是得看他们自己.

做了导演之后,第一部作品就被评了“金扫帚”,然而他却从容不迫地上台领奖,大方的直面自身的不足,随后用他的进步,用更好的作品回馈了观众.

这就是朱志鑫,一个不屈的灵魂.

他年轻有为,有人说,他这一路走来有些太顺畅了,很多人过了十几年更甚至二十多年才会有这样的成就.

可是,朱志鑫是将那么多年压缩成了短短的几年,他受的苦,并不比别人少.

——

本章完

下一章就回偷心篇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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