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总站

汪大东:(【一脸嫌弃】兵器总站?我还以为会有电动门打开,然后有各式各样先进兵器从地底下冒出来,就这样?)

王亚瑟:(【无语】对啊,只不过多了一个兵器总站的牌子。)

(兵刀:“是怎样?我告诉你们,光凭这一块招牌,不管是中东的恐怖分子,CIA的特勤人员,还有国际的职业杀手,007,蜘蛛人,蝙蝠人,没有一个人不是事先挂号预约的。甚至于他们不惜任何代价找关系走后门的哈哈哈。”)

丁小雨:(蜘蛛人?蝙蝠侠?)

(兵刀:“我只是打个比喻啦,笨。”)

汪大东:(【白眼🙄】)

吕蒙:真的这么厉害吗?是不是他在夸海口啊?

汪大东:这你就放心,我妈既然能被称作兵器之母,那当然是有这么受欢迎的。

阿扣:噗哈哈哈,小雨,你这么耿直,很难想象你和小学同学是分身耶。

丁小雨:我只是喜欢说实话而已。

张飞:不过大东说的那种情况是真的假的?感觉比这高大上多了。

夏宇:那种啊,只有电视上有。

夏美:我觉得老爸的分身十年后的小店都比他的要高级。

汪大东:没错,至少断肠人还弄了个脚纹解锁,还有个暗室。

断肠人:你们在说我吗?想不到十年后的我这么厉害啊。

黑龙:切,花里胡哨,乱七八糟。

王亚瑟:(那么就请你先看一下我的石中剑。)

(兵刀:“【惊讶】传说中的石中剑?是来自于灵界?我今天终于开了眼界。请问有什么问题?”)

王亚瑟:(这剑上的锁剑石破了,根据使用说明书所说,它的保存期限已过。)

(兵刀:“哦,难怪这一把剑蠢蠢欲动,随时要砍人的样子。是他的保存期限过了。”)

汪大东:(那你能修吗?应该把锁剑石的裂缝补好,就可以了吧?)

(此时王亚瑟又有入魔的感觉了。)

丁小雨:(亚瑟,你还好吧?)

王亚瑟:(还好。我没事。)

(兵刀:“没事才有鬼。这剑魔已经渐渐的渗透到你的身体之内,原来是这锁剑之石破了。麻烦了!”)

汪大东:(还好吧,断肠人说过,兵器总站可以维修天下兵器啊。)

(兵刀:“就像是断肠人他摊子一样,只要能够叫得出名字的菜,他能够做得出来吗?”)

汪大东:(不是吗?)

(兵刀:“我的老板兵器之母确实有这个能耐,只要天下能够叫出名字的兵器,出了问题到她手上一定搞定。可惜这一把剑,唉。”)

汪大东:(怎么了吗?)

丁小雨:(因为它是来自于灵界的兵器。)

(兵刀:“你比他有大脑。”)

汪大东:(【点头】(他果然比我有大脑…咦!!))

金宝三:噗哈哈哈,东哥,你也承认自己没有大脑啊。

夏美:哈哈哈,大东哥还点头。

汪大东:没办法,小雨本来就比我聪明,而且我的大脑雷克斯又不在,唉。

雷克斯:大东,这次我会陪你一起读完高中的。

汪大东:雷克斯,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

王亚瑟:(所以她不能修了吗?)

(兵刀:“能不能修,等我接了电话就知道。”兵刀把石中剑还了回去,然后进去把电话拿了出来。)

汪大东:(你的手机好像和断肠人一样旧。)

(兵刀:“没办法,开旧货店。”电话响了。兵刀:“是,嗯,是,懂了。”)

丁小雨:(你老板打来的?)

(兵刀:“王亚瑟同学,你舍得丢掉这一把剑吗?”)

王亚瑟:(什么?)

(兵刀:“这是唯一能够救你的办法。如果你认为被剑魔附身无所谓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汪大东:(没有别的方法了吗?)

(兵刀:“我老板不能修的兵器,天底下就没有人能修了。”)

汪大东:(可是…丢掉是…丢掉多可惜啊?)

(兵刀:“也要能丢得掉。”)

王亚瑟:(什么意思?)

(兵刀:“等一下再说。让我们先看看余兴节目。”然后他打开了电视。)

汪大东:(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看电视啊?)

(原来是监控,放出了刀疤杰森和金宝三在偷听。)

(王亚瑟和丁小雨无奈叹气,汪大东生气。)

汪大东:(金宝三!)

金宝三:(【害怕】被发现了啦!)

(刀疤杰森:“快闪啦!”)

金宝三:(喂,喂,等我啊!等我!)

(两人赶紧跑路。)

吕蒙:切,还不是不能修,徒有虚名吧。

周瑜:话不是这样说的,我想如果是刀鬼前辈自己做出来的兵器肯定能修,但是这灵界的兵器来源无人知晓,所以连修都没有头绪。

花灵龙: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丢不掉吗?

呼延·脩:就像大东的龙纹鏊护主,即使大东穿越到十年后的金时空,龙纹鏊也一起跟随着。

韩寒:像我的武器惊雷,不论是丢到哪里,只要我召唤,就能够回到我手上。因为这上面有我的一缕魂魄。

阿扣:还有脩大师的神风匹克,随时随地可以召唤。

夏美:那为什么小兰兰的分身丢不掉武器啊?难道里面也有他的魂吗?

夏宇:不是魂,是剑魔。他已经选中了王亚瑟成为他的容器,怎么可能会轻易放弃呢?肯定会继续纠缠。

煞姐:那雷克斯呢?为什么能轻易就把阿瑞斯之手给丁小雨啊?

雷克斯:因为阿瑞斯之手没有灵,只有魔气,可以轻而易举地换主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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