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心动的OFFER一(70)

眼看两人在涉外问题上出现分歧,希柠举手发言。

高希柠:其实我这里有一个。

蔡昆廷:什么?

高希柠:FCPA,《反海外腐败法》,也叫《反海外贿赂法》。

希柠说着把刚才打印出来的几份资料递给众人,继续说道。

高希柠:涉外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因为这个公司是全资外商企业。

高希柠:然后这个法案我刚才也打印出来了,待会儿可以看看。

蔡昆廷接过资料,没着急看,先分享了自己关于涉外的看法。

蔡昆廷:我的看法就是说,首先我们分两个主体,第一个是他的母公司,第二个是他的子公司。

蔡昆廷:Tim是在子公司底下干了事情,这个胡胜也是在子公司底下干了事情。

蔡昆廷:这个子公司做了什么事情,现在对母公司造成影响了。但是子公司独立于母公司,它是受母公司控制的,但是它是承担它自己的一个法律风险的。

蔡昆廷:在中国的境内,中国的法律底下,他不涉及国际上的法律纠纷。

郭旭:因为它这是一个合规的公司,合规问题,然后它是个涉外公司,这个涉外能不提吗?

蔡昆廷:我觉得它说的涉外是在呈现上,就它是个涉外的东西。

高希柠:其实你们俩的考虑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你们忽视了一个点。

郭旭:什么?

郭旭:我就觉得即使说错了也一定要提。

高希柠:美国的长臂管辖。

李晨:哦这个我知道,那应该考虑一下的。

蔡昆廷和郭旭也思考起来这个问题。

高希柠:而且你们还没详细的去看这个FCPA,它是一个非常暴利的法案。

高希柠:暴利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世界三大能源巨头之一的法国能源巨头阿尔斯通因为这个法律把最能盈利的业务出售给了美国通用电器公司。1月份的时候前任高管皮耶鲁齐还出版了一本叫做《美国陷阱》的书,里面详细介绍了案件始末。

高希柠:所以在利益面前,母公司有极大可能因为这个贿赂事件要为子公司承担责任,这不是说子公司位置不在国外就可以避免的。

高希柠:根据这个法案的内容以及既往的一些案例,我觉得这是我们在分析这个案子时必须要提到的法律风险。

希柠话音落下,气氛一时有些严肃,李晨看看众人,开口缓和氛围。

李晨:等一下,我觉得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先看看,还有希柠刚才给的这个FCPA的资料。

李晨:再看在这个案件中我们要不要用。

蔡昆廷:好。

郭旭:嗯嗯。

几人低头看起资料,会议室一时安静下来。

另一间会议室里,梅桢组也正在就这个课题进行讨论。

梅桢:我们先讲一个前提,就是这件事情只能赢。

梅桢:好吗?必须赢。

梅桢:我们先种下这颗种子好不好,一定要有士气。

梅桢:然后要有信心好不好。

李浩源:好。

何运晨:有!

李浩源:冲冲冲。

梅桢:我大概先说我的想法吧。

梅桢:我觉得第一步是他给我们的沟通方案,然后沟通的人就是有媒体,然后有这个当事人,再一个就是客户,就是那些合同的事情。

梅桢:然后再一个就是内部的和利益相关者的沟通。

梅桢:因为这个两个东西可能会涉及到民事和刑事嘛,这个我觉得主要的还是合同上的问题,你们觉得够吗?

邓冰莹:我觉得就是媒体肯定是我们重要的点,然后这个我想到的,比如说第一个是删,然后还有就是可能会发声明。

何运晨:我觉得对于Jack的沟通,可以展开两个方面。

何运晨:其中一个方面是安抚,那就是因为他们自己公司之间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激化出了他想要把这个事情捅出来。

邓冰莹:对。

梅桢:对。

何运晨:然后其次是他对于公司名誉侵权,那这样子我们去警告他。

邓冰莹:警告。

李浩源:我觉得对于Tim的方法就是主动自查,可能就是说先要做出一个停止职务啊这样的一个状态。

梅桢:对。

梅桢:我个人现在感觉啊,就是史律师说的那些东西,给它分成两个方面。

梅桢:一个是沟通和执行,就是我们的方案方面。

李浩源:是。

梅桢:还有一个是风险提示和风险控制。

李浩源:对,风控。

梅桢:我先写一下,就我们最终的PPT一定要把这四个点全部说明白。

李浩源:对,是。

几人都赞成了这个框架,最终定下来PPT呈现的维度是一沟通,二执行,三风险提示,四风险控制。

因为梅桢比较着急工作,四人点了外卖在会议室继续讨论,确定下来组内分工。

由李浩源、邓冰莹负责内容细化,何运晨负责制作PPT和内容补充,梅桢负责方向把控。

饭后梅桢组无缝进入了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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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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