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岁(中)

李公公:昌氏!

昌贵妃:李公公

李公公:宣皇旨,昌家意欲谋反,昌氏意弑皇六女,废为庶人,为和亲公主赵安央奴隶,陪嫁西域后即回宫受斩!

赵安央:母妃

赵安岁:昌鼎樱,我父皇不该有立你为后的意。

李公公:对了,墓碑立于边疆!

昌贵妃:不

皇帝:岁儿留十九岁再嫁吧。

秦恭:皇上,我长女凤朝与凰天公主有薄情,公主已有一宫,且允她人住,可否允长女住于凤朝宫?

皇帝:当然,你家秦安之为朕诞下皇六女,可是表妹啊

赵安岁:是啊父皇,我也喜凤朝,便封她妹为县主吧

皇帝:为何不封郡主?

赵安岁:其名为嫡,可未经承认,不可为高位。

皇帝:嗯,便封长宁县主吧。

秦安汐:替家妹谢皇上、公主,臣女无可报恩,便跳惊鸿舞,以表谢意。

赵安岁:早闻妹妹从小登玚安第一,现以是天下闻名,跳一舞还需百万白银,若央儿也如此就好了。

秦安汐:公主渺赞。

丝巾一甩,此舞如凤之身,美如牡丹。

赵安岁:妹妹,入住凤朝宫之事我已安排好,便住凤鸿院吧,和我隔壁

秦安汐:谢公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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