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会员加更)何以笙箫默:姜至VS何以琛

萧筱:你说什么?何以琛要告我?

本就因为照片事件焦头烂额的萧筱,一听到助理说何以琛要告她,她一脸不可置信。

“是真的,萧筱姐。”

助理本来也是不相信的,毕竟以前好歹也友好合作过那么多次,但是现在法院传票都发来了,就容不得他不信。

他现在都快急死了。

萧筱:不是,何以琛他有病吧!?

萧筱:不就偷拍了他一张照片吗,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的?

萧筱:不行,我要去找他问个明白!

助理赶忙拦住她,这段时间因为那个照片事件,本就有很多人盯着萧筱,这件事要是闹大了,被狗仔拍到了,估计又得被传的沸沸扬扬。

“姑奶奶,还是先打个电话问问吧。”

意料之外的,何以琛的电话一下子就打通了。

萧筱深吸一口气,压住心里的不爽。

萧筱:何以琛,那法院的传票是什么意思。

何以琛:字面意思。

萧筱:我干什么了,你就要告我?

何以琛: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何以琛:萧小姐,没事可以多看看法律条文,充实充实大脑。

萧筱:……

萧筱被他这油盐不进的样子给气笑了。

萧筱:你爱告就告去吧!

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边上的助理,一副便秘的表情,欲言又止,最后只能叹了口气。

这么多年,萧筱事业顺风顺水,脾气就越来越大,很多时候做事都不管不顾,只由着自己的心情。

他劝也劝了,能怎么办呢?

萧筱挂完电话后,虽然心里有一丝丝心虚,但到底没放在心上。

只是还有一点侥幸心理,何以琛对默笙的痴情她都看在眼里,她可是默笙最好的闺蜜,何以琛应该不敢动真格……的吧?!

嗯,没错,他最好在开庭前撤诉!

但这件事注定没遂了她的愿,开庭日准时到来。

何以琛的诉求很简单,道歉,替他证明清白,以及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他请的代理律师是袁非。

而萧筱因为精力基本都放在和品嘉杂志社打官司上,又没好好找律师,也没好好和人家沟通,自然是败诉了。

听到法官的判决,萧筱像吃了屎一样难受。

要是眼神能杀人的话,坐在席上的何以琛早就不知被她刀了多少回。

精神损失费一块钱,这是在膈应谁呢?

闭庭后,萧筱墨镜一带,和助理火急火燎地跑了。

袁非:还得是你小子!

不说何以琛,袁非也是出了一口恶气,这感觉,可比他以前胜诉的时候爽多了。

何以琛:谢了,到时候请你吃饭。

袁非:得嘞,欠三顿了,我可都记着呢。

袁非:等你把师妹追回来,咱们再一块去,不然和你有什么好吃的,一点都不懂得品鉴,浪费了。

何以琛笑了。

何以琛:行。

……

系统502:宿主,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

看完法院里发生的这一出好戏,502有些兴奋,它都有点想念饲养员做的饭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饲养员有点帅,惩治了欺负宿主的坏人。

作者:

作者:感谢小伙伴的会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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