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太监也离奇失踪
抬高了头,瞪大了灰寂的眼,望着满是星星,却又有些雾色朦胧的天际,曲如烟禁不住开口轻声呢喃,“一了百了,死还真是件容易的事。”
龟宁院,是他第一次来,然而却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他听到小幺子死去的消息时,他的第一个感觉是,无法置信,他无法相信那个日夜陪伴了他多年的人就这样从他的生命中消失了。
从龙吟殿赶至龟宁院的途中,他回想起了他们之间这些年来一起走过的一切,这一刻,他才知道,小幺子于他而言已非一个小小的总管公公,而是他的朋友,他犹如亲人一般的存在。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懂他的人,他知道他需要什么,他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做什么事,无需任何的言语,只消一个眼神示意,他便知道如何去做,如何的满足他的需求。
小幺子的死不疑有他,定是自我了结的,小幺子对他的忠诚,他一直都知道,并且不曾怀疑,可是他却因自己那愚不可及的自尊将他活活逼死。
小幺子如此的了解他,所以,在昨日,他就应该知道他存了要杀他的居心,因此,今日下了早朝之后,他才会跪着向他请罪,求他责罚。
当时他犹豫了,故意的将事情一拖再拖,但是却没有选择及时的消除他们之间的芥蒂,因此,小幺子才会自行的选择这样自行了断的方式,他知道,他是怕他为难,同时,也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忠心。
他承认,在龙吟殿内,他确实有想要杀死他的欲望,并且非常的强烈,
但是之后,他便后悔了,只是碍于自己的面子,他迟迟不肯解化,最后才会致使这样的局面产生。
而今,他死了,他的心也跟着变得惶恐和孤寂起来,因为他失去了一位最了解他的朋友。
站在龟宁院门口,放眼瞧着里面的嘈杂景象,玉龙吟明黄的身影矗立着,背负在身后的双手紧捏成拳,一脸的歉疚和不舍,却迟迟不肯进入,最后,狠心的甩了甩沉重的头颅,转身飞奔而去。
龟宁院相近的宫殿露台上,
一位穿着紫色华服的端庄妇人仔细的瞧着眼前的一幕,视线紧锁着那愤气离去的青年,一抹愁容在脸上浮现,轻声对着身旁的贴身侍女念咕道,“哀家这孩子哪儿都好,就是将面子看得太重了。”
“太后,人无完人,但皇上能将这玉临国治理得国泰民安,繁荣富贵,已经实属不错了,太后又何必非得期盼着圣上事事都能做的完美无瑕呢!”连红一听肖珍太后如此说,连忙扬着一脸的娇笑。
“就你这嘴儿啊,能哄得哀家高兴”转过脸,看着连红,肖珍的脸上闪过一丝担忧,身边要多个贴己的人才好啊!“罢了,吟儿也长这么大了,他的事就由着他自己的意思去办吧!哀家只愿他能幸福平安就可以了。”
“哟,下雨了,太后”连红伸过手,正欲扶着太后回寝殿歇息,却不料,手上一阵的湿润起来,抬头,瞧着方才还繁星点点的天空,却已是乌云密闭,稀稀疏疏的掉着银线。
“这种时候,下雨,只会让人觉得心情更是沉重郁闷。”满怀着不安和忧虑,肖珍太后在连红的陪同下回了肖珍殿。
继而,天空接连着一阵的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狂烈的冷风也跑来凑热闹,吹得宫内一地的枝繁叶茂,合着御花园内的奇花异常也纷纷搬了家。
雷声大,雨点响,狂风吹得各宫苑外的枝树摇曳不止,一道闪电掠过,照得殿外的世界犹如白昼般明亮至极,吓得后宫内的各个妃嫔主子纷纷将屋内点满了蜡烛,一个个的将窗户紧拴着,和着自己的宫奴丫鬟围坐在一团。
这一晚,大雨滂沱的下了整夜,而这一晚,也成了有史以来,雷鸣交加混着瓢泼下雨持续了整夜的夜晚。
这一晚,皇宫内不仅失去了一名大内总管,更有十四位掌事太监离奇消失,恐惧的阴霾笼罩着整个皇宫。
翌日
风平浪静之后,皇宫内又恢复了先前的清净和肃穆,经过一夜大风大雨,电闪雷鸣的洗礼,昨夜的恐惧和后怕也随着大雨,和宫内青石泥板上的那些累积的淤泥一同被冲刷掉。
狂风暴雨的肆虐之后,早早的被宫人清理之后的御花园,并没有想象中,留下满地的残骸,反是满园的干净整洁。
而那些花草树木,也并非如预想中的那样颓废凋零,虽断了不少的枝干,掉落不少的花朵,吹走不少的树叶,但那些却并未影响到景致的美观。
树反倒更是英姿飒爽,叶更加嫩绿清新,花更加娇羞冷傲,仿佛皆是蹭出来比试风吹雨打,雷鸣电击之后,谁更坚强独立,傲物自然。
一条条复杂交错,由着鹅卵石铺成的盲肠小道,光亮的几乎能照出人来。整个宫廷内,四处弥漫着纯然的绿色气息,清新自然,令人身心愉畅。
平日里,后宫内的妃嫔们除了请安的日子,大家才会聚在一起,偶尔的道道家长里短,聊聊各自近来的乐事。
其他的时间,大家都是各自的待在自家的院内作画吟诗、弹琴下棋,再或者就是带着自家的宫奴奴仆在日晒三竿之后出门闲逛赏景,若非是亲近至极的关系,彼此之间都是来往甚少的。
这样淡漠的相处模式倒也不是说她们安于居室,乐于享受平淡,不争不宠的日子。
只是在这玉临皇宫内,有着那么一个叫她们争不了宠,无从争宠,但也勉强乐意的事实罢了!
在玉临国的后宫,并不如传言之中所说的那么刘害,有着后宫佳丽三千一说。
玉龙吟虽然治国有道,但也具有男人最本质的一面,那就是生性风流。不过他风流也不会太过分,并非漂亮的女子他都全数的纳入宫中,能够进宫的除了是贵族身份外,自然在女子的身上还得有他喜欢的特点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