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贝米德
“雪夜的小偷,扭曲的人和月亮,独眼的诗人,玫瑰花上的血迹与归来之人。”他留下几个毫不关联的具有预言性质的词组。
“这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呢?”
“是这儿了吧。”查理抬眸看眼前的由水泥、砖块或钢筋混凝土组成的焦黑、单调的整齐排列的被废弃的房屋,眼中尽是震撼。——尽管他一年前来过这儿,而且见到的是同样的景象。
这里是乌贝米德的一个小村落。——一个麻风病患者集中居住的村落。当年人们把这种疾病视作瘟疫,将医院收治的麻风病患者集中安置在这里。——更确切地说,是丢弃。大概两年之后,一场火带走了这个地方所有的活物,这个地方就被废弃了,没有人愿意追查这件事,更没有人会愿意碰这些被烧焦的怪物。这个地方就因此被弃置了。
查理来这儿可不容易,他多方打听在黑市买下了这破地方的地图——说实在的,一般人没有地图还真不能在这儿进出自如。但熟悉这地方的人中没一个愿意同他一起来这儿,这些人口径十分一致:进了那个地方,我们都会成为住在那个地方的人!
查理倒不怕,都过去了一两年了,怎么可能会莫名其妙染上病呢?只不过,这儿的房屋是清一色的中部大门两侧窗户的平房,那些黑洞洞的没有玻璃或者纸张覆盖的窗子如同一只只恐怖的没有眼珠的眼眶,死死地“盯”着行进的查理,让他莫名其妙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到了。
查理在一棵槐树下站定。面前的这棵树的形貌很让查理感到诧异——比起身周被烤焦的立起来的不能辨出品种的“木棍”,它树枝上还存在着叶子,这片绿色上还有些许露珠滚落,滴在查理很久未打理的油腻的头发上。——这棵树显然比其他的不能称得上树的呆滞的木炭状的东西要有生机得多!
他看向树下,那是一朵怒放着的玫瑰花——因为正值隆冬,这树和花朵在周围凋敝的景色的衬托下都显得格外突兀,仿佛它们身上的时间都凝固了一般。
查理蹲下身子,粗暴地拔掉那朵玫瑰花,装在早就准备好的手掌大的袋子里,又从那袋子里面掏出一把小小的铲子,自顾自地挖起来,还不时向四周看看——被盯着的感觉仍未消失。
花被摘取后,查理并没有向下挖很深,甚至未及玫瑰根部,就触碰到了硬物。他向着对应方向挖去,将那硬物取了出来——那是一本小巧的书。
他吹去去上面的尘土,举起来仔细地看,眼底闪烁着喜悦的光,似乎在欣赏一件精妙绝伦的工艺品。从外面看,书页虽完好,但或许因为在黑色泥土里遭受侵蚀而变得泛黄,单词Oedipus几近占据了封面的全部空间。查理翻了几页,内容并不是自己读过多次的《俄狄浦斯王》,似乎是一本内容集中于描写男女之间的情爱的平淡且乏味的普通诗集,毫无疑问是词藻堆砌的产物。
找到了!
他来不及接着翻阅,而是将这些东西一股脑儿地揣进兜里,丢下刚刚挖下的只能放四只拳头的小坑快步离开了这个自始至终泛着比墓地还要阴森可怖的气息的地方。——虽说神色有些慌张,但查理的瘦削的脸上更多的是无法遏制的欣喜。
安德烈·帕森斯近些日子里都做着同一个梦。
梦里,他看到右眼戴着眼罩的自己正站在一条并不算宽的河岸边,那河的水流并不算急,但河中流着的缓慢冒出气泡的猩红色粘稠液体总给安德烈不详的感觉。他能看到自己面部的表情是镇定的——倒不如说是僵硬,如同一段呆木头。画面转到了河岸对面,站着的从衣着散发着明显高贵气息的男人棱角分明的面庞与安德烈有不少相似之处——那是安德烈的父亲。他的面部表情分明与安德烈如出一辙。
液体流淌得急了,安德烈握着水果刀冲了过去。
短暂的黑暗画面结束后,他只能看到岸边的白骨。拿着水果刀的安德烈,正背对着这堆骇人的白骨,饶有兴致地欣赏面前冲天的火光。——伴随着的是刺耳的令人生厌的喊叫。
梦到此结束。——安德烈总是在梦做到这儿的时候苏醒。有着不祥征兆的梦魇总是缠绕在他的心头,令他没了魂儿,做什么事情时都在想着它。
安德烈从床上坐起,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脸。——今天要干正事,无论如何也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困扰自己而掉链子。
所谓正事,对于安德烈这个无业游民来说,就是去见他一直在追求的叫特莉丝·道尔的年轻女孩儿。——他从来没有向他人吹嘘过自己。但从他左手中指上的银质戒指和他的言行举止来看,安德烈属实是身世不凡。而且,没有正经工作的无依无靠的他似乎从来没有缺钱的时候。
认识他的人们私底下猜测他是格罗尼城帕森斯公爵的孩子,因为有谣传帕森斯公爵的长子曾离家出走,但这种想法最终被予以否定了。——仅仅凭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行为端正的大名鼎鼎的帕森斯公爵有过一个瞎了一只眼睛的爱好写诗的风流儿子。
吃完饭的安德烈在盥洗室内盯着每天被他擦拭的镜子细细地打理着自己,生怕因为自己的疏忽给心上人留下哪怕一丝不好的印象。安德烈显然完全不着急,离约定见面时间还早,自己可以慢慢来。
他直到自己十分满意才肯出门,令他心情舒畅的来自食物的饱腹感冲淡了自己内心对梦境的恐惧,他现在确信任何一个女孩见到自己的容貌都会完全迷上自己的。
路上,这多情的男人思考着自己与那个女孩儿见面时打招呼的方式会不会是那些只属于恋人之间的亲昵的动作——自以为是的他似乎已经完全忘了他只跟那貌美的令人沉醉的女子见过一两面,甚至都说不上是朋友关系。
是不是朋友都无所谓,今天过后,她一定会对我死心塌地,和我成为永远的恋人。他似乎快把内心的想法当做现实,甚至想在路上像个活泼而快乐的孩童一样蹦蹦跳跳。
清澈的天空被缓慢地披上了一层红色的纱布,这粗制滥造的纱布上不均匀的红色在天际最为鲜艳,使天空中央的散漫的云变成了粉色。
安德烈等那女孩将近十二个小时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等待过程中他就看过无数遍的手捧花——无精打采地微微地将“头部”下垂,一如他此时的失落。安德烈开始思考了。脑子里尽是自己与他那梦中情人为数不多的邂逅的美妙场景,他脸上泛起朵朵红云。他正思考着这几次相遇自己是否有任何举止不当败坏她对自己的印象的地方。
——完全没有!他很快得出结论。
在月色中,他踏着相同的路线,途中仍沉浸在那美妙无比的记忆中。
他忽地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想了想,偏离了那条通向家的路。——但显然这一条显然与回家无关的路对这位帕森斯先生来说亦是熟悉无比。
刚刚浮现的红云散了,但安德烈的心正急促地跳着。
今天等不到她,但毕竟来了,离那个地方也近,不如去那儿发泄一通!他想着。心脏跳动更加激烈,步伐也随之加快了。距离越来越近,生物的本能促使他内心的欲望越发胀大。
一个瘦且高的男子从那安德烈向往之地的仅容一人通过的门洞缓缓走了出来,脸上的满足几乎快要溢出来。——他正好与安德烈碰了个照面。安德烈斜睨了他一眼,正欲让他快点走开,突然被那男人做工考究的丝绸外套左臂上精致的徽章所吸引。——安德烈呆住了,恐惧在他眼底掀起波澜。
该死!
身旁突然出现几个穿着警卫服饰的人,将安德烈击昏。
“哦,上帝!这可真是意外收获!”这饱含惊讶的话语是他昏迷前最后进入耳朵的一句话。
洛塔·道尔是哈珀的母亲。她本拥有一个幸福而美满的家庭。
她本应该拥有。
那是哈珀的生日,洛塔一拍脑袋决定上街给女儿买蛋糕。由于经济紧张,道尔一家很少有对维持基本生活所需品以外的东西的支出,这昂贵的叫做“生日蛋糕”的东西,哈珀甚至在此之前从没有听过。
一个黑色斗篷的男子突然挡在回家的洛塔面前。“这位女士,恕我冒昧,您先生他……”那男人顿了顿,“怕是活不长了。”洛塔显然不相信这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举止怪异的人的话。
“当然,也不是没有挽救的办法。只要……”那男人刻意地停止话语了,想看看洛塔的反应。
洛塔没有说话,她只是觉得自己被一个满口胡言乱语的流氓缠住了。——她正思考如何脱身。
他见得不到答复,微微地耸了耸肩,接着说:“您只要杀掉您邻居的女儿就可以了,在您丈夫生病之前。——就是那个叫格洛丽亚的孩子——跟您女儿应该是同龄吧。”
“这只是个提议,如果您不这样做,他们两个人都会很快死掉,不过是那个叫格洛丽亚的姑娘会晚些死掉而已。”
“啊,对了,您可爱的女儿,是叫哈珀吧?您如果不按刚刚我说的做,她说不定也会死掉哦。——会在十几岁的时候吧?”
洛塔勉强挤出一丝微笑:“您说完了吗?”她的拳头握紧了。
“当然。”那男人侧过身去,做了个“请”的手势。“在乌贝米德这被称为’灵魂之城’的地方,没有什么不可能,您也是知道的吧。”
哈珀生日过后的第三天,她的父亲就因为染上了一种连医生也叫不出名字的怪病。——连乌贝米德的“神医”格林都束手无策!
洛塔自然是知道怎么回事。在那之后没有几天,格洛丽亚离奇死在了家中。而哈珀父亲的病情却始终不见好转,他最终在哀嚎与苦痛中死去。——一切正如那奇怪的男人所说。
悲痛欲绝的洛塔此时对那男子的预言抑或是诅咒深信不疑。自己的女儿或许也会在十几岁的时候死去。
她想起了自己奶奶常挂在嘴边的关于沃恩斯的传说……
“……我尊敬的公爵大人,此次去乌贝米德真是一石二鸟,我不仅顺利地取得了乌贝米德君主的信任,还带回了您日思夜想的人……”迪恩·帕森斯站在窗前,对着床上的男人汇报着自己乌贝米德的见闻——唯独省略了自己在那风花雪月之地的美好回忆。
躺在床上的目光呆滞的男人眼中一下子就有了光。“快……”他坐起,仅仅说出第一个字,他的精神状态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了,“快让他过来。”他浑浊的眼珠里闪烁着名为激动的光。
滴答,滴答。
安德烈能听到的只有水滴声。他能感受到的只有刺骨的寒冷、头部被蒙上一层黑布以遮挡视线、被铁链捆住手脚的不适和阵阵奇异的属于花的淡淡香气。
“堂堂帕森斯公爵的长子,却落得这个狼狈样子……”陌生的声音响起。——但安德烈觉得自己曾在那儿听过。
脚步声不紧不慢地响着,紧接着,头部的黑布落了地,凭借着狭小的窗子投过的光亮,视野不受限制的安德烈看到了眼前披着黑色斗篷的男人。“怎么,就这么不想继承你父亲的爵位吗?”他拨弄着安德烈手腕上的铁链,语气中似乎带着嘲笑。
“明知故问。”安德烈没好气地说道。
安德烈记得他是谁,以及,他两年前说的话。
他记得清清楚楚。
“先生,安德烈·帕森斯先生,您应该认得我吧?”
“安德烈先生,恕我冒昧地告诉你,您啊,不能在这儿待下去了。”
“为什么?您要说为什么啊,那是因为你会在二十岁生日那天,杀死你的父亲。”
“您是爱您父母的吧?如果不想让这样的惨剧发生,您最好早点离开。”
这个身着黑色斗篷的男人名字是缪尔——整个格罗尼最负盛名的预言家,据说,他曾预言过格罗尼会遭遇千年一遇的大洪水,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口才说服了格罗尼君主,组织民众避难,洪水如期而至,这个叫缪尔的男人成为了整个格罗尼的英雄。——所以安德烈选择相信他的话。大概自那之后,安德烈就逃去了格罗尼附近的乌贝米德。
安德烈从过去的记忆中挣脱出来,发觉自己的手脚都已经获得自由。距离二十岁生日还有三十天,他下意识地看着自己的左手中指上的银色戒指。“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是在你出生时就带着的东西,在我看来,它既像是你灵魂的容器,又像是你的护身符。而且,它也不会与你分离,对吧?”这说法倒是与安德烈几次可以丢掉戒指第二天总会出现在自己手上的现象相照应。
“他们快到了,走吧。”“没有地方去的话,可以去那个遍地长着石楠花的地方。”
安德烈当晚就搭上了马车,连夜回到了乌贝米德城。——这还真是走运。
原来的住所可能已经不安全,而自己所熟悉的唯一长满石楠花的地方,是那个村落。
麻风病人集中居住的村落。
正巧,善于交际的帕森斯先生还真就认识几个住在那个没有名字的村子的原住民。他认为自己明白了缪斯让他躲在那个村子的用意,第一是几乎没有正常人愿意去那儿,第二就是那里的地形倒是十分复杂,有时连村庄里面的人都会迷路,第三是极为危险,已经很久没有粮食补给给这些可怜的病人了,这些走投无路的患者们和懒惰的原住民兴许会吃人。——安德烈认为第三条是谣传,原因是他曾经在那村庄里迷路过,他没有碰到热心村民的帮助,也没有遇见穷凶极恶的食人魔,有的只是那些麻风病患者彻夜狂欢的尖叫声与欢呼声。
进入了村子,他仅仅能听到的是表示饥饿的哀嚎,这让他心里发毛,但很快,安德烈就来到了朋友家。
几句客套的寒暄结束,安德烈胡诌了个理由请求暂住,朋友十分热情,毫不犹豫地收留了他。
格洛丽亚轻轻地推开门,确认了屋内的没有人存在,小心翼翼地迈进屋内,迈向屋内的黑暗中。
灯被打开了,突如其来的光明刺得格洛丽亚难以睁开眼睛。
“这位姑娘,你来到这里,是干什么呢?”穿着黑色斗篷的男人靠着门框,格洛丽亚看不清他的脸。
但格洛丽亚知道他是谁。
格洛丽亚看清了眼前的一切——墙上整齐地装饰着属于人类的头颅。这其中不乏格洛丽亚所熟识的人。与猩红色的墙壁相比,被随便扔在角落的干净的白色西装也吸引了格洛丽亚的目光。
“这还只是一小部分呢。”那男人比了个“嘘”的手势。
属于清晨的日光洒向大开的窗子,洒在窗旁的书桌上,使得安德烈面前的小巧的本子微微泛着金色。
惬意的生活与在城内难以见到的田园风光让安德烈诗兴大发——但可惜他写的并不是这方面的内容。他揉了揉眉心,似乎是写得有些乏了,合上本子随即决定出门散步。打开门前,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在桌上的草纸上画下了一个圈,这纸上在先前已经有了三十个圆圈。——这代表他不算上今天,他在这住了足有三十天,昨天正好是他的生日。
这三十天里,与之前一模一样的梦重复上演,在相同的地方开始,又在相同的地方停下——他确信他的人和心都在乌贝米德,至于生日杀死父亲的事情,完全没有可能发生。
安德烈没走多久,他看到了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对着一口锅大口地啃食着手中的骨头。他凑了上去,觉得锅里的骨头既不属于猪,也不属于牛,但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他嗅着气味,浓郁的肉香和着石楠花的香味钻进鼻孔,倒让安德烈觉得舒服。
“你饿了吗?”坐在地上的一个男人想要递给他一块骨头。
安德烈摆摆手,正想问他们吃的是什么肉,方才注意到一人身后的外套——他认得那件衣服左臂上的标志——与带走他的叔叔的不同,那标志要多出一些金色的花纹。那显然代表着一个更尊贵的人……
他一下子就明白了!
火光冲天。
麻风病患者与原住民的哀嚎与疯狂的欢呼声混杂在一起,如同一曲悲壮的交响乐。
安德烈站在原地,面带微笑地欣赏着这由无数红色花朵组成的人间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