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清顺治时为内阁中书,康熙初自郎中迁内阁学士,康熙十年(1671年)授安徽巡抚,参与平定三藩。康熙十六年(1677年)调任河道总督。 [1] 靳辅治河继承明朝潘季驯方法,对黄河水患进行了全面勘察,提出了对三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的详细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终使堤坝坚固,漕运无阻。 [2]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御史郭琇诬告靳辅治河九年无功,被免职。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十一月逝世,赐祭葬,谥文襄。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政府允江南士民所请,在黄河岸边为其建祠。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追赠太子太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雍正五年(1727年),复加工部尚书,入祀贤良祠。生前著有《治河方略》一书,为后世治河的重要参考文献。

于成龙

于成龙(1638年~1700年),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号如山,谥襄勤。生于清崇德三年(明崇祯九年),出生地为辽东盖州。康熙三十九年农历二月二十七日卒于淮安河道总督署,享年六十三岁。于成龙生父为于国安,生母为康氏。出生后不久于成龙随家族徙居广宁(今辽宁北镇市),并在9岁入小学,11岁举家从龙入关至北京通州,后移居通州张家湾。13岁时又移居延庆州,并开始科举学习。15岁时与李氏成婚,16岁时又移居直隶固安南房上村定居,并开始学习满文,20岁进入国子监,23岁毕业后考授吏部做笔帖式。因屡有战功的大伯于得水无子嗣,生父于国安指为前定将于成龙过继给于得水,康熙七年于成龙荫生授**县令。于成龙30岁进入仕途,开始了长达33年并数次沉浮的宦海生涯。青少年时代的于成龙是在不断的移居中生活的,颠沛流离的艰辛生活是底层旗人的一个典型写照。童年的艰难困苦造就了于成龙体恤民生、关爱大众的品格。既使其成为名声显赫、权顷一时的封疆大吏,依旧刚直不阿、嫉恶如仇,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深得康熙皇帝的赞赏和百姓的爱戴。直隶曾经流传很多有关于成龙的民间故事,还有一些地方曲艺作品也取于成龙事略为素材,多为侠义公案类内容,如《于公案》等。

陈潢

陈潢(1637—1688),字天一,一作天裔,号省斋。秀水(今浙江嘉兴)人。一说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清朝治河名臣。自幼不喜八股文章,年轻时攻读农田水利书籍,并到宁夏、河套等地实地考察,精研治理黄河之学。 [1]

清顺治十六年(1659)至康熙十六年(1677)间,黄河、淮河、运河连年溃决,海口淤塞,运河断航,漕运受阻,大片良田沦为泽国。康熙十六年,河道总督靳辅过邯郸时看到陈潢的题壁诗,发现陈潢才学过人,遂礼之入幕,协助治水。陈潢为制定治河工程计划,跋涉险阻,上下数百里,一一审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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