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藏娇卷 第三十一章

“白小姐,我已经付了银子了,银货早已两清,这东西自然是我的了,小姐不如再让掌柜的拿些其他的好货色出来,必会有其他让你更满意的。”

锦瑟怎会怕她,就算人多势众她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不过终究她生来教养良好素质过人,遇到事也还是习惯先礼后兵,这副文质彬彬斯文俊秀的模样倒也不卑不亢,莫名的引来围观者的认同和同情。

要知道现在的锦瑟虽然被凤三易容得十分面貌平常,可毕竟她本身的气质不凡,就算收敛了摄魂术,可被基因改造过的完美之处却还是会不经意的流露出来。

尤其她现在又是成年女子之态,体态轻盈,更显得身长玉立,风姿过人,玉树临风,举手投足更有着清雅贵气。

别人第一眼看她或许并不觉得惊艳,可看久了却会觉得越看越有味道,哪怕五官不出彩,那双璀璨墨眼依旧如乌漆点染,灵动有神,简直有画龙点睛之效。

这样的人物实在是令人见之而敬,也愿意结交,不少人不由地就会在心底里偏向她。

白小芹却是满脸不愉:“你废话那么多做什么,多少钱我结给你就是了,迄今为止本小姐看上的东西还从没有拱手让人的,我现在不看别的就是看上你手里的这只镯子了。”她毫不客气地伸出手来,“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拿来,听到没有。”

就知道和这种女人多说一句都是浪费,锦瑟意兴阑珊地看了她一眼,转身拉过凤二的手,竟是一把直接把镯子套到了他的手上。

凤二顿时一脸惊喜,他不知道这是锦瑟想要买给水云卿的,还以为本就是她精心挑选来送给自己的,一时间心花怒放,凤眼含情,面纱后的脸上也带上了几分显而易见的笑意。

虽说他以前伺候各国的贵人收过的礼物何止万金,比这珍贵的首饰衣裳比比皆是,可在他眼里,任何东西都及不上眼前的这只镯子半分。

想到这是妻主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凤二眼里闪过一丝异彩,心情激荡,好容易方才平复了下去。

锦瑟没有注意到他激动的心思,她懒洋洋地看了一眼白小芹:“可是这镯子如今已经是我夫君的了,这里可是天子脚下,朗朗乾坤,白小姐你不会寡廉鲜耻到连一个男人家的首饰都要抢吧。”

她话音一落,不少人果然用了十分鄙夷的眼神看着白小芹,堂堂白家小姐居然当街强抢民男……的镯子,这事迹若是传出去,保不准明天就会成为贵族圈子的笑话。

那白小芹身边的侍女顿时气得大喊;“贱民,你居然胆敢如此冒犯我家小姐?”

可是她话未说完,就感觉到凤二面纱后带着杀气的眼神射来,不由得浑身一僵,莫名地感觉到一阵冷意,当即被骇住了,竟是一时说不出半个字来。

在凤二的眼里,这几个人就和小虫子一眼可以轻易捏死,可眼下锦瑟才是妻主,是一家之主,他自然只能规规矩矩地站在她的身后犹如一个最贤惠不过的内宅男子,可那双精光四溢的双眸却是带着浓浓的冷意隔着面纱看着眼前几人,让她们不知从哪里感觉到一阵嗖嗖冷风。

“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现在,赶快把镯子跪着送到我的面前来……”白小芹的话没说完,就见锦瑟拉住凤二的手转身就走,完全一副懒得和她多废话的样子。

凤二被锦瑟拉着手,整个人又是一阵飘飘然,眼中的柔情似乎都能溢出来,他想也不想的也用力反握住锦瑟的手,只觉得她的手柔若无骨美若兰花,浑身都一阵激动。

正在沉醉之时,却又听得两人身后白小芹气急败坏的声音,连连怒斥着道:“好大的胆子,来人,给我抓住她好好教训一顿。”

这吵闹的声音再次打扰到了凤二和锦瑟之间的温情气氛,让他眸中飞快的闪过一阵杀意,但眼下众目睽睽之下,又是在京城重地,凤二不想动作太大引人注目,要不然依着他的个性哪能如此轻易地放过那白小芹。

此时他一把拉住锦瑟的皓腕,飞速地朝前跑去,锦瑟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两人互相搀着手,脚步轻盈地就在人群中闪身而去。

这里是主大街,人潮汹涌,但锦瑟和凤二都是身手过人之辈,在一片摩肩接踵中还能像游鱼一样快速前进,很快地便撇开了身后的追兵,要知道白小芹手下的几人不过乌合之众罢了,哪里跑得过有心躲避的两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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