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个小麻烦,不用管他

4.

“裴峪栖,你是我儿子!”

“可是你把我丢给了舅舅,你做的那些事情,我不是不知道。”裴峪栖看见裴女士难堪的模样,心里也不怎么好受,可是不说出来,心里会更难受。“我希望我不是你过好生活路上的绊脚石,你可以不用管我,你来看我,你觉得你心里好受了。”

“我只是追求我想要的?!我有错了吗?我放不下你,你是我的孩子!”

“你没错,但是你没有一个作为人妻人母该有的责任,你当初可以选择不与爸结婚,既然结了婚,又做出那些事情,难堪的是你。”

“栖栖,我知道你对我有气,这些年我很幸福,你爸爸给不了我,你爸爸同样也不要你,妈妈一个人无法带你所以才让你跟着你舅舅生活,可是妈妈在关注你的成长。”

“我二十岁了,说这些没用。”

裴女士抹了一把没掉落的眼泪,“今天妈妈不在这吃饭了,妈妈先走了,跟你舅舅说一声吧。”

裴女士还是不回头地离开了。

裴峪栖心里没有波澜起伏,看着桌上裴女士放着的卡。

他知道,里面可能有六位数,密码是他的生日。

有什么意思呢。

“峪栖,你妈妈呢?”裴舅舅一瘸一拐地走出来,没有看见人。

“她走了。舅舅,可以吃饭了吗?”

裴峪栖平静地望向裴舅舅。

裴舅舅也无奈,“来,吃饭。”

裴峪栖如果那个有钱人家的家里,以什么样的身份?反正不是母子,那男人是个暴发户,起初能满足裴女士的日常及其爱好,生意越做越大,房子很宽敞,那是裴峪栖第一次看见那样好的房子。

那里有佣人有园丁。

暴发户对裴女士很好,要什么给什么,暴发户有个小儿子,有自闭症,裴女士对这位自闭症的小儿子很慈爱,对人有耐心,抱他哄他喂他吃饭。

裴女士学过画画,也许是专门为这小孩儿学的,她可以陪着小孩儿画那些无聊又丑的画花费一下午的时间。

裴峪栖在画画方面有天赋,可是毫无兴趣,甚至是讨厌,小学初中有美术课,裴峪栖从来不画画。

他的父亲,没换过他,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他的母亲,见过看过,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舅舅舅妈本本分分勤勤恳恳,有一对儿女也幸福。

裴峪栖从来不妄自菲薄,因为从小到大所有人都说他是最棒的。

上天夺走了他许多东西,同样也给了他一个包裹,打开一看,少了最亲的亲情,也还是有亲情,给了他常人不敢触及的性格,也带给了他几个好朋友,给了他淡漠的审视目光,也把那人带到他身边。

开盲盒的时候,你不知道是惊喜还是失望,因为商家会利用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自己,消费者往往为了心理上的愉悦体验而不是为了产品的实际价值买单。

人从中获得情感快乐,盲盒也从个体的爱好衍生出了社交需求,从而形成了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

他也想试一次。

“喂,裴峪栖,你在这做什么?”

裴峪栖抬头,他的盲盒出现在眼前,带着光。

尽管语气不那么好。

程昼觉得裴峪栖再这样低头走路,不是撞上柱子就是撞上人。

裴峪栖一年四季都是这表情,难以看出心情好不好,低着头,应该是心情不好的动作吧。

“心情不好?”

程昼:程昼啊程昼,你管他干什么呢!

“嗯?”裴峪栖有些惊喜,但是不明所以皱起眉头。

这样更像是心情不好了。

“我请你喝奶茶吧。”别是因为中午没同意去吃饭而心情不好吧,校草哪能这么小气。

无缘无故的两个人。

裴峪栖极少去喝。

十几块一杯在他看来真的很贵了。

没有拒绝程昼的邀请。

……

甜腻的味道,开始喝几口还好,之后就不太想喝了,裴峪栖不太喜欢,又看向程昼手里那才,花花绿绿的,比他的好看。

喝了一口。

还是很甜,捧在手上边走边喝一小口。

程昼看着小口喝奶茶的裴峪栖,也不是那么讨厌吧。

要是没那一个劲冲上来就要负责的态度,他也是可以交这朋友的。

“现在心情好点了吧?自己回学校,我要去体育馆打球了。”

“体育馆?我能去看吗?”裴峪栖捧着奶茶问,单薄的身子站立在冷风中。

程昼想起来昨天晚上他说想打篮球,从上到下,从头发顶打量到脚趾尖,从单薄的身体,打量到泛红的脖颈。

确实不健壮。

这风一吹就倒了吧。

“下次吧,也不是突然有兴趣就能行的。”

程昼带着裴峪栖去了体育馆,里面还有点冷,几个人等着他了。程昼把自己的外套扔给了裴峪栖,自己去储物室换衣服。

裴峪栖抱着程昼的衣服坐在看台上。

体育馆很大,打篮球的不止他们几个,那边还有一群人打对抗赛了,看台上坐了好些人。

裴峪栖找了一个离他们近,看台人少的地方坐下。

程昼与这几个校外的打篮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对于突然今天带了个人儿来,忍不住多看几眼。

“行啊,程昼,我怎么没看出来你喜欢男人?这就带来了?”大高个抢过球利用身高优势和强壮体格优势,投进了球。

程昼看了一眼目不转睛盯着这里的裴峪栖,抢过球,投进一个三分球。

“他就是个小麻烦,不用管他。”

“其实你的眼光不错了,这位已经很好看了。”

程昼擦了擦汗水,露出了腹肌,又去抢球,“当然好看,本市最高大学学府里的校草。”

“啊?我还以为校草是你呢。”

“呵。”程昼把球扔给小矮个,“人女生就喜欢这模样的,你有办法?”

“这不挺好看的吗?跟我们这些身上汗臭的大老爷们可不一样,狼群里面的羊,是这样形容的吧。”

程昼赞同地点头,“可能比女生都还爱干净的一位美人儿。”

打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结束了,被汗水过滤了一道的程昼去喊裴峪栖。

结果看见这人抱着他的外套,皱眉看着他,站得远远的,一米开外,像是嫌弃得不得了。

哟呵。

洁癖呀。

嫌弃他身上的汗水?

其实程昼身上虽然有汗气,但是不臭,大概是条件反射,就想躲开。

程昼可不惯着他的洁癖,哥两好似的把住对方的肩膀,很瘦。

“这就嫌弃了?惯得你,走,投几个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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