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要求吴主任赔偿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局好像不太容易打的通,而本来准备去上海帮助汪蓉的凌乐菱有个客户需要咨询问题,所以徐徐就请他的助理于爱陪汪蓉去找上海市劳动局的领导。
徐徐给汪蓉打了电话:“汪蓉你好,我是徐徐,凌乐菱这几天要处理工作上的时间无瑕去上海,而我是个歌手去找劳动局会招来记者所以我让我的助理于爱陪你去上海市劳动局好吗?”
汪蓉说:”你的助理她能让我告赢吴主任吗?“
徐徐:我的助理于爱她虽然只是一名助理,但是她博览群书可以帮你告赢吴主任 如果她不行我们再想办法 反正你的工资和医疗补偿金肯定能要到的。
汪蓉说:“那她什么时候到啊。”
徐徐: 她已经上了火车,你在上海静安区哪条街?
汪蓉说:“我在静安区沪太路的青年旅社,我的工厂在静安区共和新路90号
徐徐:你去上海南站等我的助理于爱 她大概10点到 这是她的电话151.... 你10点给她打电话就行
上午10点于爱准时到达上海南站。
汪蓉忍着脚痛站在那里等着,真是汪蓉的手机话说了一半没电了 好在这于爱有毅力她看到汪蓉的脚好像有点痛就猜到是她 于爱走过去问:”你是汪蓉吗?“
汪蓉说:”你怎么知道我是汪蓉哦你是徐徐的助理于爱?“
于爱说:“我是于爱,我们是先去你的住处还是 先去劳动局?”
汪蓉说:“先去我的住处把行礼放下来然后我再上药,我们再去劳动局。”
于爱在旅馆和汪蓉了解了情况之后去了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局,劳动局的领导给电子厂的厂长打了电话,厂长说:“这是吴主任的事情让吴主任去劳动局解决就行了下午两点去可以吗?“
劳动局的领导信了厂长的话,然后等到下午靠近三点的时候这个吴有中才到劳动局
汪蓉说:“靠近三点你才来?”
吴有中说:“我厂里面有事不能不干活啊 你可以不干活我怎么能不干活?”
汪蓉说:“我不是不上班,而是我被你解雇了上不了。”
吴有中说:“我们是工厂不是慈善机构 你没有理由留在厂里面。”
于爱说:“|吴主任,你这话就不对了,员工是可以在上班期间请假的何况汪蓉的伤今天还没痊愈。”
吴有中说:“我们是要讲究工作效率的 她自己连个热水瓶都拿不稳烫伤了怪谁?”
汪蓉说:”你不推我,我哪里会把热水瓶摔碎,开始的时候你还想讹诈我 说要从工资里面扣钱 我自己的瓶子碎了我为什么要扣钱。”
吴有中说:”你这哭泣腔说给谁听 不会还当自己是个宝宝吧。“
于爱说:“吴主任你不要放刁 这是劳动局不是你耀武扬威的地方,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吵架的。”
劳动局领导说:“汪蓉你有什么诉求吗?”
汪蓉说:”我要他按照劳动合同赔偿我失业补偿金,还有我这个月整月工资 还有我腿伤是他间接造成,他应该陪我医疗损失。“
吴有中说:“你这个死丫头,我怎么间接造成你受伤的?”
汪蓉说:“你推我才导致我的热水瓶倒下来碎了这热水才会烫伤我的腿。”
于爱说:“是的,汪蓉是正常人她可以拿稳热水瓶没有人推或者吵闹这热水瓶是不会摔碎的 还有他无故解雇员工是应该赔偿失业损失的。”
劳动局领导问吴有中:“汪蓉在厂里面有违反劳动纪律吗?”
吴有中说:“她连续五天没上班算不算违反劳动纪律。”
汪蓉说:”我可没有连续五天没有上班,我受伤之后才休息了三天他就赶我出去了,我的手机还被他摔了我有在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民警可以给我作证。”
吴有中说:”我已经帮我修了手机你怎么说这事?“
汪蓉说:“我请假三天你说我五天没有上班 你那么坏 我还不能说这个。”
于爱说:“是啊,汪蓉请假的第三天就被你赶出了工厂宿舍,她在旅馆住了一天 今天才是她不上班的第四天哪来的五天不上班 你这个人好像特别像上海滩的混子。”
吴有中说“|我混子?”
劳动局领导说:“好了情况我了解了我就和你们调解成吴有中非法解雇员工汪蓉当支付她一个月工资还有三个月失业补偿金还有260元医疗费用 你们都同意吗如果不认同可以申诉可以去仲裁庭或者法院。“
吴有中不想闹得太大所以他说给他一天时间和厂长协商一下。
于爱说:“|如果一天之后汪蓉拿不到工资和该有的补偿金我们就去仲裁。”
吴有中说:”我们都是每个月十号发工资你们等下个月十号。|“
汪蓉说:“不能等 。”
吴有中说:“那我还能抵赖吗?“
汪蓉说:“因为我剩下的钱只够在旅馆住三天,我没有工资就没办法生存,要找下一份工作我也得等腿伤痊愈了才能找,我在上海没有买房子如果我没有钱住旅馆我要睡大街了。”
吴有中说:“你睡大街不睡大街和我有关?“
于爱说:”当然有关系 你害汪蓉没工作的你当然要全部负责 否则我们就去曝光你们工厂看网友们怎么说?“
吴有中说:“网络曝光这是要泄露我的隐私。“
于爱说:“你知道什么是个人隐私吗?你的家庭住址,个人有什么缺点家里面的情况这些是个人隐私 而你非法解雇员工并不是个人隐私。要不然我们现在就去你们工厂和厂长谈判。”
吴有中知道理亏于是同意当天结算汪蓉的工资和失业补偿金以及医疗费用。
汪蓉在伤痊愈之后凌乐菱打电话让她回泰州生活避免再遇到吴有中那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