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历:芳妃

寅著七月初十日奏覆的折子现存《宫中档》中,上面且有皇帝朱笔批谕,为郑重其事起见,特将这件朱批奏折全文转录如下:奴才寅著奏: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六 日接准领侍卫内大臣、总管内务府大臣、尚书、公福隆安传谕: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奉上谕:'据福隆安奏:有明贵人之兄陈济来京,具呈恳求差,看来此人系不安分之人,若驱令回籍,不免招摇生事等语。令内务府大臣酌量将陈济留京赏给差使安插,不许在外生事,并询知其家属现在扬州伊岳母处,伊既已留京,家属不便仍居原籍。著交伊龄阿即行查明,遇便送京,交福隆安办理。再据陈济称,尚有伊兄在扬关管事。今陈济来京具呈,伊兄自必与闻,安知不借此名色在彼多事,亦未可定。朕于宫眷等亲属管束极严,从不容其在外滋事。恐伊等不知谨饬,妄欲以国戚自居,则大不可。凡妃嫔之家尚不得称为戚畹,即实系后族,朕亦不肯稍为假借,况若辈乎?着传谕伊龄阿,如陈济之兄在扬尚属安静,不妨仍令其在关管事,如有不安本分及借端生事之处,即退其管关,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不得稍为姑容,致令在外生事。至四十五年朕巡幸江浙,不可令此等人沿途接驾,混行乞恩。又陆常在系苏州籍贯,其有无亲属人等,亦详悉查明,严加管柬.四十五年南巡时亦不可令其接驾乞恩。一并传谕舒文照此办理......'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十日朱批:览苏州织造舒文也很快查明陆常在亲属情况具奏:陆常在现有母亲缪氏,同已经出嫁之长女并外甥女三人,相依居住。此外并无亲属,平日亦颇安静。

晋妃(?—1823年1月19日)沙济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主事德克京额之女,傅广之孙女,大学士马齐之曾孙女,清初重臣米思翰(孝贤纯皇后之祖父)之玄孙女,孝贤纯皇后堂侄孙女。生年不详。嘉庆年间被嘉庆帝选入宫中为太上皇乾隆帝晋贵人,一生经历乾隆、嘉庆、道光三朝。直到道光帝即位后,仍未逝世。道光帝上谕“皇祖高宗纯皇帝嫔御存者惟晋贵人一人,宜崇位号,以申敬礼。谨尊封为晋妃。”嘉庆二十五年八月二十三日,道光帝册尊为皇祖晋妃;道光二年十二月初八薨。享年应在四十左右。晋妃是乾隆所有后妃中最后一位入葬裕陵妃园寝的人。

晋妃,沙济富察氏,主事德克京额之女,生年不详。

嘉庆三年戊午七月初九日(1798年8月20日)的脉案中,出现了晋贵人。

嘉庆二十五年庚辰八月二十三日(1820年9月29日),道光帝册尊为皇祖晋妃。

道光元年辛巳十二月二十日(1822年1月12日),行尊封礼。

道光二年壬午十二月初八日(1823年1月19日),晋太妃薨。

道光三年癸未四月二十六日(1823年6月5日),入葬裕陵妃园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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