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历:芳妃

芳妃(1750年10月9日-1801年8月30日)陈氏,扬州人陈廷纶(一说陈延伦)之女。乾隆帝妃。生于乾隆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初封明常在。乾隆四十年晋为明贵人。直至乾隆五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才象征性地封为芳嫔,并于七日后行册封礼。在此之前的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十二日,臣工们拟了明贵人晋升为嫔的徽号,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十二日,由臣工们拟了贵人陈氏晋升为嫔的字样,乾隆帝在“茂、翊、芳”三个字里面选择了芳字,于是陈氏由明贵人成为芳嫔。嘉庆三年四月十五日,嘉庆三年嘉庆帝奉太上皇敕旨,尊芳嫔为芳妃。称太上皇芳妃 ,十月行晋封礼。嘉庆六年八月十三日,芳太妃逝世。享年五十二岁。十一月二十七日葬裕陵妃园寝。

芳妃,陈氏,生于乾隆十五年(1750年)九月二十四日, 清乾隆帝嫔妃之一,无子女。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十一月十六日初封明常在。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八月十五,赐明常在红月饼一盘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八月十五,妃嫔常在贵人等位(舒妃、愉妃、颖妃、豫妃、容妃、婉嫔、顺嫔、慎贵人、林贵人、兰贵人、永贵人、鄂常在、白常在、禄常在、新常在、宁常在、那常在、武常在、明常在、平常在):(共)月饼八套、小月饼二十盘、各样鲜果十盒、榆次县西瓜二十个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五月十六日,皇帝驾行热河,随行嫔妃为皇贵妃、舒妃、容妃、顺嫔、惇嫔、林贵人、兰贵人、新常在、明常在。

乾隆四十年(1775年),明常在晋为明贵人。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二月二十四日出外,皇太后等位至海子起銮,同行后妃有明常在;说明已降位常在。年夏旬,随乾隆帝巡幸热河的顺妃身体有恙,乾隆帝安排明贵人陪同顺妃在避暑山庄疗养。十月初二日,顺妃、明贵人乘车启程回京,顺妃所坐之车“展放宽长”并“安人护视”。回京后,顺妃、明贵人搬到储秀宫居住。同年十月十三日,明贵人吩咐手下的太监王成到家里看望哥哥。明贵人让王成向乾隆帝奏闻此事,请求允许她派人去家里看望哥哥,但遭到乾隆帝的严厉拒绝。

四月二十八日,明常在复位明贵人。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闰六月二十八日,明贵人之母已去世后七个月,赐予其白银二百两,同年七月,陈氏之兄陈济在扬州不守管束及赴京,另一兄陈浩则在扬关任事,安分从事。

七月初八日 王成奉旨 赏明贵人 银一百五十两 系九月二十四日 寿辰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二月初一日,乾隆帝让太监常宁传旨:“养心殿顺妃住处给惇嫔,惇嫔住处给顺妃。明常在住顺妃次间。圆明园容妃住处给惇嫔住,惇嫔住处给容妃。顺妃带明常在住永寿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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