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

14. 《史记 卷二十八 封禅书第六》:元年,汉兴已六十馀岁矣,天下艾安,搢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而上乡儒术,招贤良,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草巡狩封禅改历服色事未就。会窦太后治黄老言,不好儒术,使人微伺得赵绾等奸利事,召案绾、臧,绾、臧自杀,诸所兴为皆废。

15. 《汉书 卷五十二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六年,窦太后崩,丞相昌、御史大夫青翟坐丧事不办,免。上以蚡为丞相,大司农韩安国为御史大夫。天下士郡诸侯愈益附蚡。蚡为人貌侵,生贵甚。又以为诸侯王多长,上初即位,富于春秋,蚡以肺附为相,非痛折节以礼屈之,天下不肃。当是时,丞相入奏事,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尝请考工地益宅,上怒曰:“遂取武库!”是后乃退。

16. 《资治通鉴 卷十八 汉纪十》:魏其失势,宾客益衰,独故燕相颍阴灌夫不去。婴乃厚遇夫,相为引重,其游如父子然。夫为人刚直,使酒,诸有势在己之右者必陵之;数因酒忤丞相。丞相乃奏案:"灌夫家属横颍川,民苦之。"收系夫及支属,皆得弃市罪。魏其上书论救灌夫,上令与武安东朝廷辨之。魏其、武安因互相诋讦。上问朝臣:"两人孰是?"唯汲黯是魏其,韩安国两以为是;郑当时是魏其,后不敢坚。上怒当时曰:"吾并斩若属矣。"即罢。起,入。上食太后,太后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岁后,皆鱼肉之乎!"上不得已,遂族灌夫;使有司案治魏其,得弃市罪。元光四年庚戌,冬,十二月晦,论杀魏其于渭城。春,三月,乙卯,武安侯蚡亦薨。

17. 《史记 卷一百一十二 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卒以弘为丞相,封平津侯。【集解】:徐广曰:“大臣表曰元朔五年十一月乙丑,公孙弘为丞相。功臣表曰元朔年十一月乙丑,封平津侯。”骃案汉书,高成之平津乡也。【索隐】:案:汉书曰“汉兴,皆以列侯为丞相,弘本无爵,乃诏封弘高成之平津乡六百五十户为平津侯。丞相封侯,自弘始也”。

18. 《史记 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传第六十二》:于是汤益尊任,迁为御史大夫。……汤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晏,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决于汤。

19. 《史记 卷四十九 外戚世家第十九》:卫皇后字子夫,生微矣。盖其家号曰卫氏,出平阳侯邑。子夫为平阳主讴者。武帝初即位,数岁无子。平阳主求诸良家子女十馀人,饰置家。武帝祓霸上还,因过平阳主。主见所侍美人。上弗说。既饮,讴者进,上望见,独说卫子夫。是日,武帝起更衣,子夫侍尚衣轩中,得幸。上还坐,驩甚。赐平阳主金千斤。主因奏子夫奉送入宫。子夫上车,平阳主拊其背曰:“行矣,彊饭,勉之!即贵,无相忘。”入宫岁馀,竟不复幸。武帝择宫人不中用者,斥出归之。卫子夫得见,涕泣请出。上怜之,复幸,遂有身,尊宠日隆。召其兄卫长君弟青为侍中。而子夫後大幸,有宠,凡生三女一男。男名据……陈皇后骄贵,闻卫子夫大幸,恚,几死者数矣。上愈怒。陈皇后挟妇人媚道,其事颇觉,于是废陈皇后,而立卫子夫为皇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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