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仁宗

天盛三年(1151年)十二月,李仁孝委任家学深厚,汉文和西夏文字著作丰富的学者斡道冲担任蕃汉学教授。天盛六年(1154年)九月,借与金朝聘使之便,遣使向金朝购置儒、佛经典。天盛十三年(1161年)正月,李仁孝于中央机构中设立翰林学士院,以王佥、焦景颜等人为学士。五月,命王佥等掌管国史,纂修李氏实录。天盛十六年(1164年)八月,李仁孝追封西夏文字的创制人野利仁荣为广惠王,以表彰他对西夏文化的功绩。李仁孝时期是西夏文化的鼎盛时期,大量的文化与学术著作问世,印刷与出版事业十分发达。已发现的李仁孝时期的雕版印刷书籍,有诗歌集《月月娱诗》、谚语集《新集锦合辞》、《圣立义海》,西夏文和汉文对照双解辞典《蕃汉合时掌中珠》,韵书《文海宝韵》等。

李仁孝崇信佛教。天盛十一年(1159年),派遣使者到西藏,奉迎迦玛迦举教派的始祖都松钦巴。都松钦巴派大弟子格西藏琐布赍经像到凉州,李仁孝奉其为上师,并组织人力大规模翻译他带来的佛经。李仁孝还向西藏粗布寺敬献金缨络、金幢盖等佛塔饰物。李仁孝时期佛教发展到大规模的校经时期,现存的西夏时期佛经中属仁孝时期校经的有《悲华经》、《佛说宝雨经》、《现在贤劫千佛名经》、《大方广佛华严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大宝积经》、《金光明最胜王经》等数十部。乾祐二十年(1189年),李仁孝派人请来宗律、净戒、玄密国师等,在大度民寺举行盛大法会,一次施散西夏文和汉文佛经达15万卷。

修订法典

李仁孝提倡以儒治国的同时,十分注意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天盛年间(1149年—1169年)李仁孝专门组织人员编纂法典,在修订旧有法律的基础上,新修法典定名《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共20卷,用西夏文刻印颁布通行。这是一部参照唐、宋律令,结合西夏实情,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军事法等内容的综合性法典。李仁孝在位时期,为适应经济和文化飞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朝廷和地方的官制机构和吏治建设。人庆二年(1145年)六月,李仁孝“下诏求直言”。天盛十年(1158年)五月,设立铸钱机构,名“通济监”,李仁孝命监察御史梁惟忠掌监务,所铸有“天盛永宝”钱等。天盛十四(1158年)年十月,李仁孝为便于议事和顾问,将朝廷行政和军事的首脑机关,移置于宫廷中。次年五月,又颁发禁止奢侈的诏令。李仁孝重视吏治建设,前朝重臣晋王察哥,常倚战功,作威作福,其年七十,犹妻妾成群,任意抢夺民间宅园。生前李仁孝奈何不得,察哥死,李仁孝立即下令将其宅园归还原主。当时担任国相的任得敬之弟殿前太尉任得聪,兴庆府尹任得恭二人,倚仗其兄之势弄权、受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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