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心酸
第二天一早,沈沐汐还躺在酒店的床上,只见她翻了一个身,又睡了过去,完全没有要醒的冲动。
“砰,砰砰,砰砰砰”敲门的声音,不断的传来,沈沐汐突然睁开眼睛,坐起来后,从前往后推了一下头发。
叹了一口气,认命的穿上了鞋,走过去打开了酒店的门,她本以为是酒店服务员,可没有想到,居然是一位不速之客。
沈沐汐刚想关门,只见男子的手,已经伸了进来,望着眼前的手,沈沐汐转身走了进去。
男子见她没有关门,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连忙抬脚跟了进去,还不忘把门关上,真是贴心啊。
沈沐汐一进去,便窝在了沙发上,整个人缩卷在了一起,这灞洲的秋天,真是冷的不像样。
看着男子跟了进来,沈沐汐随手拿了一个毯子盖在了自己身上,这才说道。
“你来干什么?钟家让你来的?他消息倒是灵通啊”
听了沈沐汐的话,男子连连摆手,摇了摇头,走过去很自觉的坐在了沈沐汐的旁边。
“不是的小嫂子,是我自己偷偷溜过来了的,你住的这家酒店,就是我们家的“
沈沐汐无奈扶额,她怎么把这么大的事忘记了,这不就是典型的羊入虎口吗。
钟容恒两道浓眉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鼻直口阔,白白净净的脸,任谁看了都想捏一捏。
他上身穿了一件白色棉衬衫,下身一条灰色裤子,脚穿一双运动鞋,左手拎着书包,右手拎一网兜,网兜里有一只新足球。
沈沐汐看了一下他手中的足球,皱了皱眉“这么冷的天?你要踢球!”
钟容恒挑着眉看着她“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们家酒店楼上有球场,一点都不冷。
沈沐汐微微点了点头,可在看见人手上的书包时,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今天是周四,你不去上课,反而来这里踢球,不怕你哥知道啊”
谁能想到沈沐汐话音刚落,酒店的门又被敲了起来,不过不同于钟恒的急切,反而很温柔很轻的敲着。
沈沐汐给钟容恒使了一个眼神,后者不明所以的走过去打开了门,可看着门外的人时。
他,石化了,不可能啊,他哥这个时候不是因为在公司开会吗,怎么来酒店了。
可是一想到屋里躺着的人,他立马就消除了心里的疑惑,看来他哥是来找小嫂子的啊。
门外男子睫毛轻轻颤动着,依旧冷漠的嘴角,微微轻抿出一道优美的弧度。
闪着粉嫩光彩纯白色的衣服,显得人格外冷漠,冰冷色的双眸格外耀眼。
纤细的手指插在裤子的口袋里,一条金属链闪着银色的光芒,整个人的都散发着冷漠的气质。
男子手上,拎着一个袋子,里面是一个深蓝色的耳钉,如深海一般深邃,另一个袋子里,装着衣服。
钟容恒低头小声叫着“哥”男子嗯了一声,便从他身边走了过去,至始至终,都没有给他一个眼神。
看着走进来的男子,沈沐汐愣了一下,他似乎比五年前,长高了不少。
钟容宸走过去,把东西放在放在桌子上,抬头对着沈沐汐道“先把衣服换上吧”
就在沈沐汐不知道怎么说的时候,钟容宸转身走了出去“我去外面等你”
沈沐汐心下一暖,他还是如五年前那么善解人意,那么温柔,那么耀眼,可惜,时光一去不复返。
沈沐汐换好衣服后,便走向了房间外,钟容恒眼睛都睁大了不少,倒是白容宸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白色的棉衬衫,随意的穿在身上,脖子左面的黑色刺青忽隐忽现,多了一份扑朔迷离。
棉衬衫的衣角,结成了一个简单的蝴蝶结,黑色的牛仔裤、脚下一双绿色,与天蓝色混搭在一起的帆布鞋。
随意,但是又是那么得让人觉得那样的惹人怜惜,右手上的手链螺旋的绕着纤细的手腕铮铮作响。
右手手指的银色指线,没有任何装点,但是又仿佛有那么的几小块光斑闪闪发亮。
钟容宸的目光,一直盯着人的耳朵,心急之下,他走上前一步,伸手撩了一下人耳朵旁的碎发。
只见那本在袋子里的蓝色耳钉,现在正戴在沈沐汐的耳朵上,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
钟容宸点了点头,放下了手,笑着道“好看,很适合你”
沈沐汐低下了头,他无法直视钟容宸对她的好,五年前是,现在更是。
钟容宸已经二十八了,不仅没结婚,连女朋友也没有,可能别人会以为,他想先立业后成家。
可沈沐汐心里清楚啊,钟容宸那是在等她,拿余生等她,等回心转意,等她嫁给他。
沈沐汐不止一次的跟他说“容宸,对不起,我已经结婚了,我们两个不可能了”
可是钟容宸却说“跟我有关系吗?你结你的,我爱我的,这两者之间,有冲突吗”
一句话让沈沐汐无话可说,她真的不知道钟容宸喜欢自己什么,是因为权利地位吗?
可钟家也是数一数二的世家啊,显然这个理由是行不通,沈沐汐本以为在她离开的这五年。
钟容宸能放下对自己的执念和爱,去选择一个可以和自己白头偕老的人,可她错了。
钟容宸这五年,不停的在寻找自己,甚至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哪怕只有一点点希望。
就在昨天晚上,钟容宸突然看到沈沐汐的身影,出现是监控里,他马不停蹄的赶到了酒店。
直到确定了那个人,就是沈沐汐时,钟容宸竟然哭了,是啊,他哭了,是开心的?还是心酸的?
他几乎兴奋的一夜没睡,就想着,明天见到沈沐汐应该说什么,应该做什么。
他现在哪里还有一点钟家大少的样子,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要去见女朋友的样子。
钟容宸见沈沐汐发呆,便拉起了人的手,走到了电梯口,背对着沈沐汐道。
“听说昨晚你在白家没吃晚饭,饿了吧,带你去吃早饭,你,最爱吃的那一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