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天菩萨(三)
同样,对于śāntideva来说,我们可以通过询问他们是否倾向于缓解痛苦并促进所有众生的幸福来评估我们与菩萨誓言的兼容性。 此外,在带来更大的好的或更小的选择之间的选择之间,�āntideva认为菩萨誓言要求我们最大化,牺牲较小的良好达到更大的良好。 śāntideva明确地致力于许多当代作者发现是一个令人反感的功利主义的特征:即它对个体代理人的需求。 菩萨是为了减轻痛苦和促进世界幸福的所有时间和所有努力; 为了忽视这一必要的“即使是片刻”是他们的道德失败。
如果上面的报价来自śs15确实是利用主义的阐述,这可能是最早的明确明确明确的阐述了该观点,在Jeremy Bentham之前大约一千年。 śāntideva不是第一个相应的道德理论家; 这种区别可能会去中国哲学家莫兹。 然而,在Mozi的着作中没有一个段落,几乎与śāntidevaśāntidevaśāntideva在śs中的成熟的实用主义形式的陈述接近。这段经文构成了一个显着的,长期忽视的智力成就。。
可能引起关于śs段的段落的一个问题是,它不像我们想要如何在两个不同的其他人之间制作权衡一样明确。 所以如果一个人必须选择是否伤害B以便节省更多的伤害,那么如何做出这种选择? 这种情况似乎是“带来小疼痛和痛苦的一个例子,以防止痛苦和痛苦的方式”; 然而,他的工作中的任何其他地方都不是śāntideva明确描述了具有这种确切形式的选择。 他所做的事是考虑代理人A和其他人B的福祉之间的权衡; 他所说的这些权衡的说法具有明确的后果主义结构。 这在诗歌上的着名诗歌上,这是特别清楚的,BCA V.87:
因此,人们不应该放弃一个人的生命,因为某人的性处于同情不如纯洁。 但对于一个处置是可比的人,应该放弃它。 这样,没有整体损失。 (C&S:41-42;用于讨论,参见Ohnuma 2000,尤其是PP。60-61)
在这里,� 更重要的是,至少有一种背景下,其中�āntideva认为菩萨被允许伤害其他众生,以支持她自己的精神做法。 这发生在熟食中的肉类饮食中。 在引用符合肉类的长度的段落之后,śāntideva引用并赞同另一个源的视图,持有“如果它导致一个很大的好处,没有问题”(SS-G:130)。 尽管对被吃肉的动物造成伤害,这将是真实的。
BCA中的许多其他段落可以是,并且已经读为提供额外的证据,以便作为关键的承诺,并且实际上是这些文本的核心信息。 其中一些问题是何时可以接受侵犯通常是佛教道德纪律的约束力的规则。 在śāntideva之前的一些重要Mahāyāna文本,例如熟练手段(Tatz 1994)和关于道德纪律的章节(Tatz 1986)的Sūtra(Tatz 1986),已经解释了特定的规则和Mahāyāna的道德学科的常见旨在是灵活的,因此他们可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破坏,而不会产生任何不利的业力后果。 śāntideva似乎仔细反映了这些教导,制定了他们的影响并探讨了他们的理论基础。 他对规则的灵活性的立场在BCA V.84的全部普遍性地陈述:“即使是令人富有同情心的人所允许的令人富有富有富有福利的人”(C&S:41)。 在散落的各种段落中,śāntideva解释了这种一般透视如何在多种特定类型的通常不允许行动方面的作用,例如盗窃(śs),性误导(śs166-67),并给予人们的酒精和武器(śs271)。 在每种情况下,śāntideva的观点是,当在将其导致它具有良好后果的特殊情况下发生通常有害的动作时,当代理人有足够纯粹的富有同情心的动机来使他人有益,因此是允许的。 在△s144-45中发现了类似的推理,其中śāntideva审查了没有给予东西的情况是菩萨的适当选择; 这些是根据礼物产生的不良后果的特征。
在145-146期间,我们发现进一步的证据加强了śāntideva伦理的后果解释:
正如菩萨·萨拉夫拉哈那在诵经佛法的sūtra一起说,“幸福的是,当一个菩萨渴望唤醒所有众所周知,不是为了自己......这,祝福人们,在一起吟唱佛法。”
只有通过给予他自己的福利来实现他自己的福利。 尽管如此,由于害怕失去众生的福利,他不会向不值得的众生带来自己的负担。 但在对众生没有福利的情况下会丢失,如果世界的福利被他或其他人推广世界的福利,它会产生什么差异?
假设他未能丢弃自己的有益健康,以便带来其他菩萨的健康。 好吧,如果他担心自己的较低领域的痛苦,别人的恐惧也是痛苦的。 如果他无动于衷,思考“痛苦与我无关”,那么随着Sūtras说,他经历了一个垮台。 (SS-G:141)
根据这段话,菩萨应该将他们的愿望集中在所有众生的觉醒中,甚至应该准备牺牲自己的美德(“他自己的有益健康”),使其他从业者能够沿着自己的道路推进精神成熟。 这样做的核心论点,“别人恐惧也遭受了什么”,回顾了BCA VIII.96的推理。
可能是这种丰富和复杂的段落中最重要的方面是提出的修辞问题:“如果世界的福利被他或其他人晋升的福利,它会有什么不同?” 如果我们回答“没有区别”,因为śāntideva似乎希望我们来,那么我们可能会致力于一种强大的哲学家称之为“代理中性”的形式。 原因和人士,PARFIT解释了这个概念,如下所示。 如果规范理论给出不同的代理商不同的道德目标,那么它是一种代理相对理论。 因此,例如,许多道德理论认为,父母有特别义务照顾自己的孩子; 这样的观点将为每个父母提供他或她自己的孩子蓬勃发展的目标,这些目标与一个人不同。 一个理论是代理中立的,因为给予所有代理商是一套相同的道德目标。 因此,一个理论告诉大家都采用唯一的目标,即所有孩子都应该蓬勃发展是一种代理人中立的理论。
现在,声称,玛莎或Vivek促进世界福利,但只有世界上促进福利,这是一个代理人中立的观点,这一点无论是多么重要,因为它给了Martha和Vivek同样的旨在,共同的目标:所有众生都应该享受最好的生活。 就这种观点而言,玛莎应该放弃一个机会,如果她能够为其他人创造一个小额福利,为vivek创造了对他人带来更大的好处。 这种代理中立性是大多数后果主义观点的中心因素,在产生许多最常见的讨论的影响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145-46,以及暗示代理中立的文本中的其他段落,提供了有利于阅读śāntideva作为早期后果主义者的证据。 即使我们得出结论,如果我们也得出结论,这是完全代理中立的,那么śāntideva的规范性观点并不是一种形式,这足以保证它与许多西方后果主义理论有很多共同之处。
3.4非后果主义元素和解释
虽然认识到śāntideva的观点与后果主义有许多共同的元素,但事实上,戈登戴维斯对这种形式的解释造成了一些潜在的担忧,以及元素Žāntideva的思想可能被理解为与康德视图更类似于(戴维斯2013)。 特别是,戴维斯指出,śāntideva的愿望是帮助所有众生达到佛陀,此时他们都会达到一种平等。 如果śāntideva为平等分配内在价值,那么他一定不能是一个功利主义,尽管他可能仍然是某种关系主义者。 事实上,正如戴维斯所建议的那样,每个人都放弃了不违法行为的世界的想法以及它的心理原因有利于康德的王国可以比较。
Damien Keown 极具影响力的重要著作《佛教伦理的本质》(2001 年)通过与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的比较,提出了对早期佛教和上座部传统的解释。尽管寂天菩萨在许多方面与亚里士多德截然不同,但毫无疑问,他非常关心品格的培养,而且他对我们如何才能成为更好的人这个问题的兴趣远远超过至少一些西方功利主义者。因此,不应忽视寂天菩萨的思想与美德伦理学领域理论之间存在重要相似性的可能性。
对寂天菩萨伦理学的结果主义解释的最复杂的批评是由 Stephen Harris(2015 年)提出的。Harris 承认寂天菩萨将公正的仁慈置于其规范观点的核心位置,并且这种动机的首要地位与西方的结果主义观点相似。他还同意,寂天菩萨的观点允许后果在提供行动理由方面发挥一定作用。但第二个相似之处相当薄弱,因为大多数合理的伦理理论确实认为后果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除了这些说法之外,哈里斯还质疑我们是否能够将任何特定的伦理理论(无论是结果主义的还是其他的)归因于寂天菩萨。他提出了几个理由来支持他的批评。
首先,寂天菩萨的书不仅仅是一部哲学著作;正如所有解释者都接受的那样,它也是一本冥想手册。这意味着,寂天菩萨的诗句,即使它们似乎在为接受某种说法提供理由,也常常可以被解释为为我们提供了某种冥想练习的指导,这种冥想练习旨在在我们的意识中带来情感上的转变。我们在这种练习中所持的观点不需要被断言为真实,不需要被断言为对哲学信条的冷静陈述。在培养利他主义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希望不可能的事情发生(就像在 BCA X 的大部分内容中一样);我们可以告诉自己一些错误的事情,在冥想过程中暂时不去怀疑,以培养某些美德。既然如此,我们必须谨慎地认为寂天菩萨实际上是在某个特定的段落中做出断言;相反,我们应该记住,他可能只是在给出冥想指导。当然,正如哈里斯所指出的,他可能同时在做这两件事;如果我们能证明这就是他正在做的事情,那么这些段落将成为他的伦理理论的良好证据,就像它们不是冥想指导一样。
哈里斯提出的第二个理由是,我们怀疑我们能知道应该将什么样的伦理理论归因于寂天菩萨,其依据是方便概念在大乘佛教中的核心作用,尤其是在寂天菩萨的著作中(见哈里斯 2015:253)。 Upāya 是一个梵语词,通常翻译为“巧妙方法”或“权宜之计”,指的是佛陀和其他高度先进的精神导师针对尚未达到自身精神道路最高阶段的人所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这个想法是,佛陀并不总是告诉这些人最终的真理;相反,他们会告诉他们当时需要听到的任何内容,甚至包括谎言,如果这样做是支持他们走向精神成熟的最有效方式。但由于情况如此,可能很难知道在任何给定的段落中,寂天菩萨是否表达了他认为正确的观点,或者他是否在提供可能对某些读者有帮助的谎言,这取决于他们自己的冥想练习和哲学训练水平。 (有关 upāya 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例如 Pye 1978 [2003],Harris 2015 和 Goodman 2011 引用。)
担心我们是否能够了解 Śāntideva 伦理思想的底层理论结构的另一个原因来自我们可以称之为(尽管 Harris 没有这么认为)幸运巧合论的观点。通过这个短语,我的意思是,如果正确理解,我们的道德义务和我们的审慎动机总是或几乎总是一致的。幸运巧合论的一个特别清晰和引人注目的形式在 BCA VIII.129 中表达:
世界上所有受苦的人都是因为他们渴望自己的幸福。世界上所有快乐的人都是因为他们渴望他人的幸福。(C&S:99;参见 VII.42,等等)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对于我们这些想要幸福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但对于我们这些想对佛教伦理观进行分类的人来说,这可能有点不方便。这是因为幸运巧合论使得我们很难或不可能将自利的正当性作用与我们对他人的义务的正当性作用区分开来。如果这两种观点在很多情况下都给出了相同的答案,那么如果它们发生冲突,我们如何知道哪一种观点会占主导地位?因此,正如哈里斯指出的那样,即使是在我们看来非常苛刻和崇高的佛教经文中的极端利他主义的劝诫,在幸运巧合论的光照下,也可能从基础层面上得到幸福美德伦理学甚至理性利己主义的正当性。
显然,一个以利己主义为基础的理论与无主苦难论证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尽管可能不那么明显,但这种论证与一种观点之间存在着同样强烈的矛盾,这种观点告诉我,要优先考虑自己的美德,而不是培养他人的美德。然而,哈里斯认为,这种考虑并不是决定性的,因为他认为无主苦难论证本身就是一种便利。哈里斯说,它一定是一种便利,因为它依赖于阿毗达摩对无我教义的理解,而寂天菩萨的实际观点属于一种非常不同的佛教哲学,即中观派。由此可见,我们不能用无主苦难论证来确定寂天菩萨实际上准备捍卫什么样的伦理理论(如果有的话),作为我们拥有的理由的最终解释。
总之,尽管现在所有讨论参与者似乎都承认寂天菩萨的观点与西方结果主义伦理学家的理论至少存在一些重要的相似之处,但学术界仍在争论这些相似之处究竟有多接近,以及现有的文本证据在多大程度上允许我们将任何关于伦理基础的特定观点归因于寂天菩萨。
4. 结论
《前世论》和《后世论》包含印度佛教传统中一些最好的诗歌和一些关于无我和空虚的最容易理解和最有力的教义。从几个方面来看,这些文本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其他前现代文本包含如此有趣的一般性思考,关于佛教关于如何生活的教义如何相互关联并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无主苦难论在印度文学中没有完全对应的论据。没有其他印度文本像《前世论》一样认真和严肃地处理自由意志问题。很少有佛教作家能像寂天菩萨那样,如此善于激发读者的多种情感。为了实现他的精神目标,他创作了一些段落,这些段落至今仍能有效地激发读者的厌恶、恐惧、悔恨、决心、利他主义、慷慨、仁慈和同情。对于任何想要了解成熟的印度大乘佛教传统的哲学教义和精神愿望,并理解为什么这些教义令人信服,为什么这些愿望对许多前现代印度人和西藏人来说如此引人注目的人来说,寂天菩萨的作品是最好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