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理由和知识(三)
许多人以许多人为例,是一个确定的反驳,即拥有合理的真实信念足以容纳知识,而不是Weatherson。他说,
简而言之,真正的知识理论是最好在(a)尽可能多地考虑我们对知识的直觉的理论,而(b)保持系统性。 (2003:7)
他认为,如果没有其他系统的知识理论可用,即使面对较高的例子,也最好接受JTB知识理论。系统的理论不应具有太多的不可接受的理论后果(即违反直觉),应涉及理论上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上重要概念的分析,并且应该很简单(2003:8-9)。 Weatherson说,
虽然理论可以是改良主义者,但它不可能是革命性的。因此,几乎所有关于可能情况的直觉的理论是错误的。
停止时钟是一个人正确地认为时间是下午1:00的情况。根据读取1:00左右的时钟,他在思考正当的工作正当的工作中正常工作。但是,时钟恰好在二十四小时前停止工作。尽管如此,该人还是有道理的,认为这是下午1:00。绵羊是一个开玩笑的农民繁殖贵宾犬看起来像绵羊,并修饰它们,使它们与皇马无法区分。他把它们放在自己的场上供游客看,他的真正绵羊在那个领域,但在他喂养它们的一些大巨石后面看不见。琼斯开车经过并形成了合理的真正信念,即该领域有绵羊。似乎缺乏知识的直觉,但是JTB以停止的时钟和绵羊的形式存在,足以使拒绝JTB知识理论是合理的。一些真正强大的直觉似乎足以使拒绝理论是合理的。矛盾的是Weatherson,合理的拒绝并不要求该理论几乎不同意所有直觉。即使没有竞争性的理论分析,理论美德也不足以克服这种直观的缺点。
先验辩护的有前途的说明是从非经验的证据来源,它可以看到智力直觉,理性洞察力或明显的理性见解,因为它为相关的先验证据提供了其来源是理性的先验证据。对于视力,这种理性能力不是直觉的特殊学院,这是经验证据的来源。理性的一个功能涉及“查看”证据如何支持结论,并在演绎推理中“查看”结论如何从前提中得出。当原因“看到”某种命题是真实的,或者必然是正确的,仅仅是因为人的理解命题,就可以行使这种能力。但是,这种智力“观察”不必具有独特的有意识的品质,与之相关的质量,与感知视觉不同。如果“外观”一定涉及Qualia,那么明显的理性见解就不必伴随着外表。 “观察”逻辑联系或某些命题是正确的隐喻,不应误导我们以为有一个特殊的,准感知的教师以及视觉,触摸,触摸,听力等。 ”和“ See”,没有任何触摸或视觉感觉的类似物。 (在几篇文章中,丘德诺夫不同意:2011a,2011b。)
4.5先验理由不需要任何非遗物证据来源
最近,一些哲学家认为,一个人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相信或接受命题是合理的,因此,即使没有这种信念或接受的证据来源,也没有任何证据。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蒂莫西·威廉姆森(Timothy Williamson)认为,某些获得的技能可以用来相信一个人没有证据的命题,即,将思想融合到想象中的技巧。他的建议是,在英寸/厘米的主张中,这是该技能在想象中比较长度,然后观察结果,而不是一个人的感知证据,证明了他相信这一主张是合理的。
即使是真的,似乎我们可以将基于经验的基于理解技能的就业区分开。在想象中操纵两个不平等半径的圈子可以使一个人理解他们不能在两个以上相交。在典型蚂蚁的图像旁边创建九英寸长的线的图像可以使一个人相信典型蚂蚁的前腿和后腿之间的距离小于9英寸,但不一定是。科幻电影有时会描绘出可能是实际的巨型蚂蚁。此外,判断的技能说,在绵羊中,您不知道该领域中有绵羊是基于您理解“知识”的理解。但是,您在判断绵羊拥有羊毛的技巧需要更多的资格作为知识,而不是理解该主张:您需要知道绵羊实际上是什么样的。侦探通过分离的三段论来推论琼斯是杀人犯的技能,类似于地理表的推断,即四边形具有四个内部角度,或者是毕达哥拉斯定理的真实,但前提的本质可以使理由的所有区别在后验或先验。因此,即使行使相关技能可以提供除证据,如何使用该技能,尤其是在哪些主题上的理由,似乎是将先验与后验(经验)辩护区分开的基础。
另一种拒绝必须基于证据建立正当信念的观点的观点表明,我们所有的信念都是表面上的,因此所有人都称其为“默认合理”,也就是说,有理由禁止拒绝他们的理由(这是吉尔伯特·哈曼(Gilbert Harman,2001)所说的“一般基础主义”)。在某些关于先验理由的说法,即先验理由是与经验证据无关的辩护的人,一般基础主义将暗示一个人的所有信仰都是先验的(或弱),这是一个先验的证明,因为这种理由仅仅是源自该人相信他们的事实,不是来自任何支持他们的经验证据。从这种角度来看,与初始出现相反,本文开始时的命题的方式确实没有差异,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您接受它们,它们都是弱的先验是合理的。一般的基础主义观点可能会补充说,如果某些事物被认为比其他事物不那么合理,那是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一致的考虑因素考虑了所有被认为是理由的事物,而这最初是平等的表面上的理由。此外,这种观点的暗示是,您可能是表面上有道理的,因为人们相信非常奇怪的命题,例如,关于地球Gliese 581d上发生的事情的信念,一位行星科学家认为可能“对生活友好”(Russell 2012:100) ,即使您没有经验或证明证据来支持您对这个外星星球的信念。您可能会但不需要,也认为,由于您是“选择的人”,因此,通过心灵感应,圣洁的人通过心灵感应与您联系(但没有其他)。就您没有失败的证据而言,尽管没有证据支持您的信念,但您甚至可以将所有这些关于Glieseans的事情都是有道理的。但是,对于Gliese 581d的一系列信念似乎也不会为所有这些信念提供先验的理由,即使它为它们提供了某种理由。那将太广泛地绘制了先验的界限。
哈特里·菲尔德(Hartry Field)还认为,对某些命题的信念可以是“默认的合理”,也就是说,是合理的,但不能基于证据。他似乎认为,如果一个信念“默认合理”足以成为先验的合理性,那么太多的信念将被视为先验是合理的。那是因为他认为,例如,“人们通常说实话”是合理的,但不是先验合理的。因此,他补充说,先验合理的信念在经验上不能是不可证实的(Field 2000:119-120;在Casullo 2012c:318-320中引用)。但是我们上面已经看到,先验理由的范式案件可以被经验考虑(见上文,第3节)击败。因此,通过添加没有经验失败的要求,Field的观点将暗示没有任何合理的命题。另一方面,如果他放弃了这一要求,他会面临与Harman相同的问题,即在划定先验理由的边界上过于广泛。
先验理由的最终观点,该观点不基于非遗产证据,认为我们有权接受某些命题,而没有证据,而没有任何理由或证据的权利是先验的理由。有权接受或信任某些前提是要接受或信任它是合理的,尽管这应该与相信它是有道理的。克里斯平·赖特(Crispin Wright)提出,逻辑定律和前提是我们现在不在一个连贯而持续的梦中,而不是现在的大桶中的brains in-a-a-a-a vat中,有些是理性的前提,其中一些是科学的标准预设。那是因为某些“认知项目”(i)不能不前提这些事情,(ii)没有证据可以认为这些前提是错误的(即使也没有人认为它们是真的),而且(iii)没有什么会通过接受这些预设,可以丢失,并且可能会获得一些东西(请参阅Jenkins 2007)。收益和损失一定不能是务实的收益和损失,例如幸福,声望,成就,财富等的损失和损失。否则,接下来的一切实际上是合理的。收益和损失必须是认识论的,即与真理有关,可能与真理有关,或者与证据有关,因为赖特希望将这种预设的理性接受是对知识和认知义务的怀疑论者的答案。
嘉莉·詹金斯(Carrie Jenkins)质疑赖特(Wright)提出的预设的项目相关性合理性是否足以使接受预设是合理的(Jenkins 2007)。例如,在进行某些询问时,接受世界是一个相当有序的地方,而接受预设本身并不合理,这可能是合理的。也许我们应该中止对此的判断,直到我们看着世界。
我们可能会认为这些前提是启发式方法,规定,如果遵循通常会帮助我们追求真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理性地怀疑。也许他们不一定确定相信或接受的合理性。在道德哲学中,反统治者经常声称有许多道德规则禁止说谎,作弊,偷窃,折磨等,并且这些规则有时要求人们不要最大程度地提高效用。 ACT功利主义者经常说,这些是做有用的指南,以执行最佳后果,但他们对行动是正确或错的是确定的。赖特的前提似乎类似于启发式或次要规则的行为功利主义者所认为的。
总而言之,看来对先验理由的说法并不认为它基于非经验来源提供的证据有危险地将某些信念或接受视为先验的理由证明,直觉上似乎并非没有。他们有太广泛地绘制先验理由的圈子的危险(Harman),包括“默认合理”(领域)的命题,或者是科学的前提(Wright),这些命题可能是合理的,但似乎不是一个先验是合理的。菲尔德(Field)缩小圈子的尝试似乎是基于一个令人怀疑的假设,即,先验的理由不能被经验证据击败。
如果人们认为某种理由可以从默认的合理或相关权利中得出,那么人们可能会采用卡萨洛(Casullo)的观点,即存在不同类型的知识或理由,广泛理解:这是基于非遗传证据的先验性;后验基于经验证据;第三种理由不基于任何证据(Casullo 2012C:324–326)。本节为第三个理由概念提出了一些问题。
我们将其转向考虑,这些考虑似乎算是这样的观点,即知识直觉是其对象的命题的证据。
5。我们是否应该认为理性直觉为它们的对象提供了证据?
这个问题的答案要求首先回答另一个问题:直觉是什么?如上所述,Bealer区分了物理直觉,例如破坏房屋的直觉(1998:207,211,213; 1992:102,104)和理性直觉。以下是Bealer(1998)中的几个理性直觉的例子:如果P,则不是P(207);如果p或q,则不是两个不是p和q(210)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可能的(207:211-12);这种惊人的颜色不兼容(211);如果空间区域X是空间区域Y和空间区域Y的一部分,则是空间区域Z的一部分,那么空间区域X是空间区域Z的一部分(212)。贝勒(Bealer)说,身体和理性直觉之间的区别在于,理性直觉“在必要时呈现自身”,但他立即继续说,他不知道如何确切地分析这一概念。他提出的一项建议是:如果x(合理地)intuits p,那么在x上似乎是p,以及一定是P。 206,207,211–12),他明确地说:“没有可能的直觉,哲学将是致命的缺陷”(1998:212;我的我斜体)。看来Bealer认为的是,P是理性直觉,即P是看来P,也必须是P,或者似乎是P。Malmgren认为,在Gettier案件中,P。可能是我们所看到的。直觉是,在相关情况下,一个人可能具有正当的信念,但缺乏知识。比尔勒(Bealer)关于直觉在必要时表现出来的言论仅是为了将房屋破坏的物理直觉与其他一些理性直觉落下。对于Bealer而言,理性直觉涉及模态外观,无论是必要或可能的。
Bealer为为什么如此理解的直觉提供了一个复杂的多阶段论点提供证据。他的论点的一部分涉及将基本与衍生性证据来源区分开。一些偶然的证据来源提供了理由,但这仅仅是因为某些基本来源证明了它们的使用是合理的。也许感知是证据和证词衍生物的基本来源。但是,是什么使证据的来源是基本的呢?对于比勒(Bealer)而言,只有当它的释放与真理有适当的模态关系时,证据是基本的(1998:218)。他的观点是,当且仅当一定要在大多数情况下,当该来源在合适的高质量认知条件下使用该来源时,源具有适当的模态关系,即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靠的(即可靠的)(简而言之,在理想条件下)(1998:219)。简而言之,与真理的适当束缚是,当使用它的人处于理想的认知环境中时,来源必然可靠。这个基本证据来源的说法解释了为什么猜测不是一个恰好是可靠的猜测者的基本证据来源:在那个特殊世界中猜测是可靠的,但在所有其他可能的世界中都不是可靠的。但是,理性直觉是基本的证据来源吗?
贝勒认为,理性直觉取决于概念的财产,如果一个人完全理解概念,那么在应用该概念时,它们在理想的认知条件下必然会可靠。一个人可以误解一个诸如关节炎之类的概念,并将其应用于大腿的疼痛,或者不知道它是否适用于某种情况,从而无法完全理解它。
例如,某人可能不太了解合同的概念,不知道它是否适用于任何口头协议(1998:221)。但对概念的充分理解与任何误解或不完全理解是不相容的。
比勒说,“我们的直觉似乎是关于概念对纯粹思想的案例的适用性”(1998:231)。看起来如此是情态的,某事是可能的或必要的。例如,如果向一个完全理解知识概念的人提出一个 Gettier 案例,Bealer 的相关直觉将是 Gettier 场景中的人似乎有可能拥有合理的真实信念,但缺乏知识。如果一个完全理解“空间部分”的人被问到,如果 x 是 y 的一部分,y 是 z 的一部分,那么 x 是 z 的一部分,Bealer 的相关直觉将是这似乎必然是正确的。 。
比勒进一步认为,我们现在并不处于相关的理想条件。然而,他确实说,
如果我们将自己限制在适当的基本命题上,那么相对于它们,我们就接近理想的认知条件,
还有那个
我们的基本来源的交付将以近似的方式提供他们在理想条件下通常拥有的通往真理的途径。 (1998:219)
他说,即使在我们当前的非理想认知条件下,我们的基本来源(包括理性直觉)的传递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是可靠的,即使不像理想条件下那样可靠。他还认为,对于我们许多人来说,一类基本命题“并非微不足道”(1998:219)。 Bealer 可能正在考虑许多容易理解的概念联系,例如本条目开头附近给出的 1a-15a 中的那些概念联系。
卡苏洛建议采用不同的方法来捍卫理性主义。他认为理性主义者应该从共同点出发,并且应该“为先验知识的存在寻求经验支持”(2012a:248-249)。这可能是因为他认为非经验心理状态是先验论证的基础,而“非经验心理状态”是一个自然的亲切术语。这似乎是合理的,因为卡苏洛认为“经验”是一个自然的术语(见下文第 6.4 节)。他可能认为所有自然类术语的指称都必须通过经验来发现,因此认为他所认为的先验论证的基础必须通过经验来发现。假设卡苏洛认为是先验论证基础的非经验心理状态就是其他哲学家所说的“直觉”。如果先验知识部分依赖于先验论证,而先验论证又依赖于“直觉”,那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卡苏洛建议将实证探究作为发现直觉是什么样子的一种手段,作为解释直觉如何提供先验论证的第一步。
比勒似乎不同意卡苏洛关于直觉本质的观点。他写道,对人们“直觉”的实证研究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们没有研究相关意义上的直觉,即直觉被理解为对完全理解命题的反应(1998:202)。卡苏洛似乎对直觉有不同的理解,直觉是一种必须通过经验来发现其本质的精神状态。只要对理性主义的辩护涉及对直觉的认识作用的辩护,鉴于他们对直觉的本质有不同的看法,比勒和卡苏洛提出不同的捍卫理性主义的方法就不足为奇了。
6.我们应该怀疑理智直觉的证据力量吗?
6.1 理智的表面或理性的直觉到底是什么?
我们已经看到,比勒认为理性直觉是一种模态似然:要么似然为真且必然为真,要么似似可能。在其他地方,罗素(Russell,2017:232)将先验直觉定义为,当人们仅仅基于对某个命题的理解而认为某个命题对他们来说是正确的时,他们所处的心理状态。先验直觉的这个定义使我们能够区分 Bealer 所谓的物理直觉,即房屋被破坏将会倒塌,因为仅仅基于理解它所说的内容,它对我们来说似乎并不真实,以及如果 P,那么不是不是 P,或者说如果有人知道 P,那么她就相信 P 并且 P 是真的。与比勒对理性直觉的解释不同,这种对直觉的解释并不要求作为直觉对象的命题是模态的。它提供了一种区分先验合理的必要命题(例如必然,所有单身汉都是未婚男性)和经验合理的必要命题(例如必然,水是 H2O)的方法,因为前一个命题为真的直觉只能基于一个人的理解但后者的直觉必须部分基于对外部世界事物的理解。这种对直觉的解释还允许所谓的综合先验命题(如10a-14a)可以成为先验直觉的对象,因为它们对一个人来说似乎是真实的,仅基于她对它们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