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恒有些不耐烦:“别跟我提顺至忍,提他我就来气。”
程时则有了兴致:“什么?”
周恒道:“上个周,他约我去吃饭,说带上我女朋友,我以为没什么就叫上她了,结果……结果……”
程时则挑挑眉:“结果?”
周恒哭的不要面子:“我就去上了趟洗手间!结果他俩搁那亲的火热!”
程时则:“……”
程时则轻咳一声,道:“我说周少爷,您有必要?”
周恒眼泪和话不要命的往外蹦:“怎么没必要!那是老子的尊严!”
程时则慢悠悠道:“噢,实在不行你和我凑合凑合?”
周恒撕心裂肺的声音一顿。
过了几秒,周恒才冲着镜头喊。
周恒咆哮:“滚!你咋这么不要脸。”
程时则嗤笑一声:“没想到你真会这么想,放心,我看不上你。”
周恒:“……”
程时则有一时间的恍惚,脑子跟不上嘴巴,心直口快:“我有喜欢的人。”
周恒原本已经在心里编好了一万字骂他的小作文,在听到这话的时候,脑子卡机了,小作文也不清晰了。
周恒哑巴了半晌,随后结结巴巴道:“你有……什么?喜欢的人?”
程时则反应过来的时候话已脱口,解释道:“没……”
周恒打断他,一脸严肃:“不用说,程哥,我都懂。你参加我的生日会也是为了那个你喜欢的人。”
“……”
周恒一脸八卦:“谁啊?什么样的姑娘能让程哥看上。”
周恒心中暗想,那姑娘定是美得惊人,才让程时则如此倾心。
毕竟他眼光可高的不行。
程时则百口莫辩,也放弃了狡辩,撑着下巴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漂亮。”
程时则脑海中那个身影一闪而过,优点像海水一样融入脑海。
对喜欢的人,大概就是这样子吧。
-
天色渐次明亮,朝阳自地平线徐徐升起,金辉洒落,唤醒了这座沉睡中的都市,烟火气息随之弥漫开来。
简秋诉难得睡了个好觉,睁眼时,只觉神清气爽,连呼吸都畅快了不少。
她下意识就是去摸手机。
手机屏幕一亮,简秋诉就觉得两眼一抹黑,恨不得直接把手机摔了。
她又一次被崔书听消息轰炸了。
崔书听:!熹熹!给你报个大瓜!
崔书听:昨晚上周恒给我发了消息,说程时则他有喜欢的人!
剩下崔书听发了什么,简秋诉都无心去看,手指尖慢慢划到刚刚那句:
-程时则有喜欢的人。
可能每个女孩儿都这样。
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好像一点都不在乎。
可偏偏她们的内心是最敏感的。
她们受不了喜欢的人喜欢别人,更受不了喜欢的人去为了某个人干一件事儿。
简秋诉也一样。
她天真的以为自己早已放下他,对他发生的一切、所说过的话、干过的事儿、一个小动等等,作都已经豪不在意。
可那又怎么可能。
他是她,情动初开时喜欢的人,是最不好忘记的。
当年写下无数串已经忘掉他的话,放下笔时,那行字早已沾满泪滴。
字被泪水所渲染,混成一滩墨,那滩墨,好似死结,是她怎么解都解不开的死结。
说是死结,还不如说……
--是她的心结。
简秋诉实在没了心情,揉了揉头发,漂亮的狐狸眼里淡了几分清爽,脸蛋上也染上了一丝红。
简秋诉翻了个身,打开聊天框,回复道:
简秋诉:喜欢的人?
崔书听实在懒得打字,直接给她发了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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