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过后,喝着红酒,司徒墨宸抬眸瞧着她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会用刀叉了。”
“出国的那段时间。”柳倾夏如实说道。
记得第一次吃西餐的时候,她把西餐吃成了车祸现场,基本上就是惨不忍睹,他还为此笑话她是不是想去学医,解剖人体。
她就自己暗暗的学会了,在司徒墨宸出国的那几年,她会了很多的东西,也懂得了很多的东西,也能够独立的面对一些事情,人都是慢慢的学会了长大,学会了对一切的事物,有了自己的一些的见解,然后明白了人生上的路途如何。
“谁教你的?”
司徒墨宸好奇,当年他可是专门教过她结果她不愿意学,每次都要让他帮她把牛排切割好,才开始吃hi,现在看到她娴熟的动作,心里面有些不是滋味。
那个他捧在心尖上的女子,原来学会了那么多的东西,原来会了那么多的事情,也能够掌控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他开始变成了她身边的陪衬。
“难道非要有人教?我自己也能学会!”柳倾夏骄傲地说道。
习惯是一个折磨人的东西,习惯了一个人陪在自己的身边,才会对这些事情,根本上有些不在乎而已,可惜后来,自己便变成了不习惯。
有些事情的习惯也就是习惯,能够知道的也就是不习惯。
听见她这么说,司徒墨宸也不再多言了。
忽然,乐师拉到了一首曲子,柳倾夏故意问道,“这首是什么曲子?”
“你不记得了?”司徒墨宸反问。
其实两人都有些心照不宣的明白这是一首什么曲子,这首曲子两个人都明白意味着什么,两个人原来不就是知道么。
还记得当年小提琴王子出来的时候,柳倾夏可是迷恋了够,一天嘟囔着要去学小提琴,她的父亲最后拗不过她,给她报了小提琴班,但她只是去了一天。
小提琴梦想就扔在了一边,这点让人觉得有些头疼,他的嘴角上有淡淡的笑容,对于这件事并不能够有很深的了解,有些事情不都是这个样子,想要知道,但是最后却是不能够知道,某些东西。
“我怎么可能会忘记!”
柳倾夏看了一眼他,送给了司徒墨宸一对卫生球,拉的这个曲子是柳倾夏崇拜的小提琴老师拉的。
当时她跑回家里面,对着他就是一阵的乱吼,眼睛里面是兴奋,她是喜欢上这样的一首曲子的,打心眼里面喜欢,那个小提琴老师刚刚从学校毕业,长得十分的标志,让人看了都觉得心里美美的。
“那你说。”
司徒墨宸摇晃着自己手里面的高脚杯,牛排配上红酒,不仅能够增加其中的味道还能够展现出其中的味道。
他们之间的故事就像是红酒一样的纯,让心间无限的觉得美好,很多的时候,两个人之间不都是这样的表示出,两个人之间的情感的么,两个人之间的美好,多半都是两个人之间的美,做出的一些事情而已,能够知道一些事情,能够享受到美。
“德国作曲家约翰帕赫贝尔最著名的作品,卡农对不对?”柳倾夏几乎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这首曲子,还穿插着一个情节,就是他们第一次跳舞,H市里面的每个女孩的生日,必须有一场开场舞,那时候柳倾夏的家里面的条件还不错,她的舞会邀请的就是司徒墨宸。
至今他都还记得,她别扭的穿着小高跟的样子,其实在舞会之前,家里面的人,就给她下了一个命令,就是要学会跳舞,但是某人就是不听。
每天拉着她一起在外面玩,等到舞会的那一天,柳倾夏才知道浪费的时光,需要用教训来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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