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仲庭默默消失,没过一会儿便再次出现,一小瓮梨花白被递到赋雪手里。
赋雪拍开酒封,仰脖喝了一口。
溢出的酒水顺着下巴、脖颈滴下,透明的酒水在莹白的肌肤上流淌,被黄昏时候的阳光折射得美如梦幻,赵仲庭一息呆滞,侧头不敢再看。
“铮”然一声。
朱砂剑已经出鞘,盈润如玉的剑身泛着美丽的绯红色,赋雪将它举起,置身在美丽的霞光中,无比璀璨。
如她纵马欢歌的上一世。
纵使那一世,她几乎每分每秒都活在乱世流离中,刀枪箭雨、朝不保夕。
可是,那些沙场点兵、剑气凌云的快意,那些投鞭断江、横槊赋诗的豪情,那些拼死搏杀,那些浴血奋战,怎么能忘?怎么能忘?
那样精彩辉煌的一世,最终却那样屈辱的断送在叵测的人心里,断送在毒辣的阴谋中。
她还非常清晰的记得这柄剑,是她在收复南朝繁华地江都城的时候,城中的名匠特地为她打造的。
白鲨皮作鞘,金丝楠木作柄,剑柄上复用红丝细细缠绕,一寸寸从鞘里抽出剑刃来,如美人红颜一分分从扇底露出。
用朱砂剑伤的人,哪怕是破了再小的一个伤口,肌肤上都会有明显红印,极难消退。
她本奉它为至宝,爱不释手,从不离身。
却在情急之时,为了救结义兄弟的妹妹,主动露出破绽,将剑丢弃在了北疆战场上。
那是一个多么清甜可爱的女子啊,在自己伸出手去拉她上马的时候,她所露出的那一种羞怯表情,几乎令同为女子的自己也生出了无限怜惜。
可惜流年偷换,所有美丽的当初,到最后都变得丑陋无比。
梨花白虽然是好酒,但也不足以令赋雪沉醉。“此生休”之后,她再也不敢放纵自己沉醉。
赋雪便将所有的余酒都用来浇剑。
梨花白,朱砂红,洗的干净剑身,洗的干净人心吗?
从北朝的都城咸阳城出来,条条路都是大路,条条路都是好山好水好风景。
赋雪悠然自得的骑着一匹全身毛色乌黑油亮的好马,穿得却非丝非绸,一件蓝色的绣仙鹤纹半臂,一条白色的齐胸缎子长裙,再加上头上一支寻常银钗,普普通通的质料便足以衬得她秀丽清爽。
她和赵仲庭原本领着五十人的队伍一同行动,但刚一出京,赋雪就把五十人队打发开了,让他们扮成商队先走,自己和赵仲庭二人坠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岂料刚行了个三五十里地,就有一个熟悉的人影再次出现。
赋雪一见此人出现就感觉不妙,侧身问身旁另一匹马上的赵仲庭,“你之前说他叫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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