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臾幻灭,苦乐交加,痴狂终究随风去,人心鼎沸永不甘。
人可死,灵可灭,但论输赢不为过,薪火相传忽明现。
世道上的各式各样的人纵横交错,遍地狼烟,声生不息花会开,人又少年自非从前,轮回对于生长在地球上生物来说,花鸟鱼虫看不出多大区别,但尤其对人最为重要。
最早的人和神密切相关,他们组成了语言,文字和文化文明,遵循记下神的规则,每一步对错决断都听天由命。
即便如此,人依旧会死去,背负着他们始祖的诅咒,命数使然,好在遵循神道的人善举良多,彼时最初跟随神意志的人,几乎能活千百年长寿之久。
好景不长,他们的后代个个心怀自己独有的想法,在漫长的数十年内控制不住的多次犯错,导致气数渐短,寿数从前年至百年,到了最终平均能活的日子不过一百岁。
想要长生的人只是犯了贪念,从来没人知道反其神的道而行的人要以生气为代价,换取一次又一次的争执,行凶,盗窃,不择手段的抵消罪债的后果。
这样的毒很漫长,甚至没人去相信听从,数以千计的人还会一并团结一致的走向极端,抗拒神道。
好在神并无所谓,冷眼旁观着弃绝那些子孙后代,任由他们自取灭亡,随之沦落到地狱当中。
魔便是由此而来,它们食人骨髓而生,直到吸食殆尽,完全长成,落地生根后再去捕捉新的食物。
人本身不是神的亲生血脉,由土而生的肉体自然不堪一击,别提他们天生就有的魂魄,一口气其实成不了什么大事,能活下去都有时限,物竞天择,固然就成就了如此光景。
好在神依旧能够全然压制着魔,完全不把地狱当回事,只当是些神不要了的弃人该去的地方。
魔的存在也是合情合理,不然神也可以干脆利落的挥手击灭,让它们从此不复存在,让世间干净和平不少,全然没有后顾之忧。
但在神眼中,这对人可不算好,泛滥成灾的人类数不清的遍布全地,却要真的寻找能够数量上与之匹敌的魔,竟是难上加难。
羊群离不开狼的围猎,万物不可失衡,失衡便会对错交换,逐渐酿成大错,不可挽回。
春风和煦的地界,终究抵挡不住被蛀虫无止境的蚕食,人类想方设法的汲取地球的能源,同时又后怕不已的想着能够找到下一个替代品。
所以人类才是这片世界上最多余的一类,这个世上从不会因为多出什么而被损伤,除非他们的存在百无一用,是个只能依靠提取能源而活命的残废之物。
建立起的文明长达亿年,人类的脚步依旧还是慢如龟爬,举步维艰,失去神的辅助和滋养,人类自身的意念受自大妄为的阻碍搅扰,固步自封。
且人性大多自私,安于当下,会去闲来无事专研创造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寡不敌众,杯水车薪,自然而然就落到了如此下场。
世上总有百密一疏的事,不乏许许多多的人类当中横空出世过早慧的天才,以及在机缘巧合下后发制人,一鸣惊人的绝佳科研者……即便他们身体残缺,命运多舛,并不妨碍存留在后世的人们总会把他们的名字顺口挂的在嘴边。
但那又如何?凡事物以稀为贵,鹤容世以为人类这庞大的群体已经到了病体缠身的地步,无药可医,等到终有一日不是他来动手,天灾神谕可不会长眼查看。
记年亿万,地球或许衰老,但他注定永存,作为唯一一个可以肆无忌惮的行走在土地上,不会被罪恶意念侵扰的圣体而言,鹤容世还是觉得漫长一望无际。
爱恨交织是刺激,可什么东西长久了,味如嚼蜡也是寻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鹤容世改变了主意,不想再以绝对杀戮的方式去行走在人前,成为人类眼中掠夺生命的怪物。
即便他深知人是杀不完的……不过早已无所谓,他从来不是什么为人器皿的老古板,尽早离开了诺亚方舟,从此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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