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让酒瓶提醒你的意义?”
“没什么,如果有人死了,我就来收尸。不然死久了,尸体容易发臭,腐烂,令人恶心。”
拿起自己百年前寄存的衣服,我让宋启明先出去一阵子,然后挨个换了上去。
现代齐淇的那副人类的身躯,虽然穿上衣服能够暂时借用衣服里的能力,但却无法将能量转换为自己的。无时不刻都得借用衣服。
我回到了自己的身体,就不一样了。
但凡被我换上的衣服,里面的鬼气都源源不断的来到了我的体内。
当我换到第三套衣服,准备开始第四套的时候,宋启明的道观终于有些顶不住了。天花板上的碎沙粉末,混合着风里的尘,落在我身边。
“喂,你在拆家吗?”宋启明敲了敲门,“你还活着吗?”
我没好气的拍了拍身上的灰,说道:“当然活着了,你怎么不反思一下为什么自己的道馆一点不坚固。”
“人人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这发现三个月没见,你的脸皮是厚了不少。”
一共七件衣服,最后一件是我和云恒的婚服。被我汲取了鬼气以后的衣服,都碎成了散沙。我忽然有些不忍祸害这件衣服,毕竟对我来说,或许这是我和云恒之间最后的联系。
就当作是纪念吧。
我把衣服整齐的放进护衣袋里,打开了门。
橱柜上的酒碎了几瓶,液体流入木质地板,散发出诱人的酒香。
宋启明怀抱双臂,一脸的若有所思。
“这些酒……”我弯下腰,捡起一瓣玻璃,扔进垃圾桶,“真可惜。”
“小心点,别割了手。”宋启明拉着我,从地窖里走了出去。我很奇怪一直有强迫症的宋启明,今天竟然能放任这些碎玻璃渣子不管。
等到了宋启明道馆的大厅,我正准备用这件事情来打趣他,却发现他一本正经的说:“齐淇,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我建议你还是早点离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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