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忽略了,离他们最近的那个人。
其实也早就有端倪。
因为我错误的想法和行为,并不是一天两天。
我抱怨着一切,并希望能够不劳而获。
我仇恨着,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一切。
所以,我杀了他们。
顺便,杀了一个贪赃枉法的副局长。
早看他不顺眼了。
我提醒我的同事们。
让他们赶紧回去看看副局长吧,在晚一些回去,尸体就会僵掉了,到时候,可不好查。
然后,我再一次以查案的身份,站在了我创造的案发现场。
吧他们耍的团团转。
然后通过我并不低的职位。
我获得了一把枪。
以及,将我的指纹从系统里删除的权利。
这让我越来越嚣张。
并且觉得,不会有人发现我。
因为他们都觉得,我是逍遥法外的人。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
我借这一切,创造了案发现场,并且,成为了查案的人。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由于我一直错误的优越感和想法,以及那从未消散的怨气,仇恨,让我选择了这一条铤而走险的路。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他们所有人都想不到,会是我。
而也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我的那些错误的想法和优越感,我那从未消散的怨气,仇恨,对这个世界的,我无法爱上这个世界,我甚至都无法爱上我自己。
我恨这个世界。
我也恨我自己。
更别谈,为这个社会,为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了。
凭什么,他们对我很好吗?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后来,我杀了他们。
有了枪之后。
杀人变得更加方便。
我先前用的是刀。
后来刀被发现有指纹在其中。
好在我早已经将我的指纹从系统里删除。
没有人能够找到这枚指纹到底是谁的。
也没有人发现事情的端倪。
这样,我就可以继续以错误的优越感和生活方式,继续生活下去。
因为我不必有负罪感,因为,这对于我来说,是对的事,尽管有时候,我还是很想融入这个社会,感受爱,感受他人发自内心的爱。
所以我杀了那个该死的副局长。
我从系统里找到了他的家庭住址。
将他杀死。
因为我知道,世人很讨厌他。
我要不停的压制我想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社会感。
可是,有时,它真的抑制不了。
不过,我成功的抑制了我的社会感,所以成功的做到了,杀了这么多人。
我从未想过事情会水落石出。
因为我自以为,我了解他们所有的流程。
我了解他们所有的套路和过程。
作者有话想说:呵呵,想不到吧,有人不按流程来,真正的绝对的存在于世界上的正义,可以是各种各样滴,并且都有共性,为了他人,为了社会,为了奉献,这才tm是真的正义,一直仇恨,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没有人能够脱离社会生存,抱怨没什么用,与其抱怨,不如想想,还有什么是自己能做的,抱怨,那是不长脑子的人才会做的幼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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