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曾志真的遵从了自己的内心。
因为会制鼓,所以曾志以前经常随着家里人入山打猎。
他亲手杀死过猎物,也曾剥开他们的皮肉。
到后来有了经验,剥下一块完整的皮都不在话下。
因此,死掉的月红对于曾志而言并不算太难,他找了一些书籍查看后,便在工具的帮助下将月红的人皮扒开,制作成了人皮鼓。
人皮鼓是一件艺术品,也是曾志生平最为得意的作品。
他将鼓放在家里保存了一段时间,又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如果不能被人看见,实在是暴殄天物。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自己曾经去过的村子——周口村。
周口村里有一个很大的祭坛,在祭坛上放置一面大鼓,鼓既是古董,又是祭祀用品,周口村的人将它供奉起来,让游客参观,不让外人触碰。
曾志觉得自己的这面鼓就应该享受这样的待遇,于是他带着鼓千里迢迢去了周口村,将祭坛上的大鼓与自己的人皮鼓替换,供人瞻仰和参观。
“月红的皮被你扒下来了,那她的内脏和骨架呢?内脏还好说,可以放在福尔马林里保存,再不济也可以丢在隐秘的地方,让它自然腐烂。但是人类的骨架这么大,而且十分坚硬。尤其是头骨和盆骨很难焚毁,你是如何处理它们的?”
陆景阳说完,曾志抬头看向他。
他的眼神直勾勾的,仿佛已经用目光将陆景阳的皮给扒了下来。
就连陆景阳心里素质这么强大的人都忍不住心口发毛,皱起了眉毛。
“月红的骨架,我将其打散,和制鼓工厂的其他动物骨头混在了一起。”
想到了什么,曾志舔舔舌头,“这些骨头有的会卖给客人,有的会被拿来煲骨头汤喝,谁知道骨头进了谁的肚子里。”
闻言,陆景阳心里作呕。
就连见惯了尸体的郑然然,脸色也不好。
他握紧双拳,似乎想给曾志来上一拳,却被黄敏英强行按住了肩膀。
“继续说,在杀了月红后,你又杀了什么人呢?又是如何处理他们的尸体的。”
黄敏英冷声问道。
人其实是一种可怕奇怪的生物,他们对某些给他们带来伤害或是可以直观带来感官刺激的东西,是会上瘾的。
就比如说纹身很疼,但是经常纹身的人会上瘾。
而曾志也是如此。
杀了人后,他想象着那面用人皮制成的大鼓,心中就时时发痒。
他还想选择更好的皮,制作出更好的鼓,用一些零散的皮肉制作成钱包和小饰品也不错。
于是,曾志就开始了他杀人的无限轮回。
他杀人是有选择的,粗糙的皮肤他不要,满是皱纹的皮肤他看不上。
他最喜欢的是年轻女性的皮肤。
但是如果经常大开杀戒,警察肯定容易查到他的头上。
于是他将目标锁定在年纪二十到三十五岁之间的,且独居或是居住偏远,身边没什么朋友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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