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宁静的夜晚,被一声婴儿啼哭打破。洛云虚脱地躺在床上,望着自己的孩子,脸上露出了十分欣喜的笑容。
“呀,小云,是个小伙子!”接生婆兴奋的喊道。
“唉,”凌志不以为然,“就算是个小姑娘也是我们两个的种,你还想把她给丢掉?”
凌志看着孩子的脸,内心未免有些幸运。话虽如此,但这世道确实是男人更有地位,至少他们的孩子不会在江湖上受人歧视。
“子时……”凌志顿时笑了起来,“真是个会熬人的小家伙,偏要在这半夜降世。”
“说了这么多,咱们到现在还没给孩子确定一个名字呢。”洛云轻声说着。
凌志将孩子抱出了房门,偌大的庭院里如此宁静,月光照耀在孩子的脸上,宛如上天降下的神祇。
“儿子,喜欢天么?喜欢这白云么?”凌志用手指向天空中早已隐去的白云,“它们现在看不见了,但我们依然知道,白云永不离去,它们总是在天空中游荡,自由自在。”
望着那看不见的云,刚出生的孩童减轻了哭啼,似乎听懂了父亲的言语。虽睁不开眼瞳,但好像正凝视天空。
“凌云!”凌志大声吼道,“白云之下,皆如此。”
……
……
……
十五年后。
清河轩内,正值卯时(早上5、6点左右),店里一片宁静。因为这家店并不选择在正午开张,于是除去特殊宴席,店里的伙计厨子便在辰时(早上7、8点左右)劳作。
凌志与妻儿来到了店里,正随意地坐在桌子上吃着不久前烧好的饭菜。
店里的装饰算不上豪华,但却有一种意境美,让在此处的客人感到不由得的舒适,仿佛在这里吃一顿饭能够放松心神似的。
掌柜上架着一柄宝剑,用了深色的木材制作剑鞘,未见其剑刃先见其锋芒。及时这柄剑并未出鞘,但依旧能隔着剑鞘感受到这柄宝剑散发出的锋芒,正所谓锋芒毕露,便是指的这柄剑吧。
“凌云,还要练剑?你不打算去读书了?”酒足饭饱后,洛云便向凌云发问。
凌云出神的看着那柄宝剑,一炷香的时间后,才反应过来,回应道:“随便学学就算了,我还是喜欢耍耍剑,那多神气,仗剑走天涯!”
凌志听后笑了笑,“小小年纪净听那些老东西胡说八道,江湖上哪里是他们说的那么美好,江湖上可是充满了打打杀杀。我想,以你的脑子,日后当个先生不在话下吧?”
洛云剐了凌志一眼,气鼓鼓的小脸将那小巧玲珑的俏脸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让人生出对美人的无限保护欲。
“你也是,云才这般年龄,你净想些异想天开的事。”
感受到妻子的些许怒火,凌志带着歉意坐到洛云身旁,一只手搂住她的肩膀:“你还能不相信咱家云的能力吗?消消气,生气了就不漂亮了。”
这时,一个衣衫凌乱的男人慌忙冲进店里,怀里的佩刀失手跌到地上,男人也不管,随意找了座位坐了下去。
凌志一眼便看出男人身上背负着血债,身上隐约散发的血气便是铁证。好歹凌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江湖上打打杀杀的再正常不过,就比如前些日子凌志还亲自为一群客人上菜,理由是那位伙计见到那几位客人有些恐慌。
凌志从一旁端来一杯茶,放在男人跟前,道:“这位客官,看你如此劳累,便先喝口茶。”
男人见状,也不拒绝,端起茶来便一饮而尽。而后,男人看见了柜台上架的那柄宝剑,眼神逐渐变得火热,似乎那柄剑触动了男人。
事实也确实如此。男人看到那柄剑后立刻喊道:“店家可否能将那柄剑拿来,容我看上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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