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午后,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窗,洒在A大著名的“博学楼”里。沈聿刚结束一场博士生的论文指导,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定制衬衫,袖口随意地挽到小臂,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腕。
他微微颔首,听着学生们恭敬地道别,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温和的微笑,眼神却像结了冰的湖面,不起一丝波澜。
“沈教授,您辛苦了。”学生们走远后,同系的年轻讲师小李凑了过来,脸上带着崇拜的笑意,“下周五的学术晚宴,您一定出席吧?好多人都想跟您请教呢。”
沈聿整理着桌上的文件,动作不疾不徐,闻言,抬眸看了小李一眼,那眼神让小李莫名地感到一丝压力,仿佛自己的心思被看穿了一般。“看时间吧。”他淡淡地应了一句,语气疏离,没有给小李更多攀谈的机会。
小李讪讪地笑了笑,不再多言。谁都知道,沈聿教授是A大的传奇,从偏远乡下一路逆袭到本校最年轻的博导之一,为人低调,极少参加社交活动,性子更是出了名的冷。能得到他一句“看时间”,已经算是难得的“恩赐”了。
沈聿拿起公文包,走出办公室。走廊里静悄悄的,只有他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清脆而规律,像他此刻的心跳,平稳得近乎冷漠。他拿出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条未读消息,是林晚晚发来的,只有几个字:“晚上早点回来,有事跟你说。”
有事?沈聿的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林晚晚能有什么事?无非是又看中了哪个名牌包,或者哪个太太圈的聚会需要他陪同撑场面。他对此早已习以为常,甚至有些麻木。这个女人,是他人生规划里一个意外的、却又被他强行纳入轨道的存在。
他和林晚晚,是实打实的娃娃亲。
在那个闭塞的小山村里,林晚晚的母亲,那个精明又有点泼辣的女人,一眼就看中了当时虽然贫穷但眼神里透着一股狠劲和聪明的沈聿。
她怕自己女儿长得太漂亮,以后被外面的“坏小子”勾走,于是早早地找了沈聿家,定下了这门亲。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说是青梅竹马,却也带着一丝被命运捆绑的无奈。
沈聿记得,林晚晚从小就长得好看,像个精致的瓷娃娃,却也笨得可以。爬树掏鸟窝能摔下来哭半天,算数总是算错,连烧个火都能把自己呛得眼泪直流。
可就是这样的“愚蠢”和“简单”,在他后来漫长而艰辛的奋斗路上,成了一种奇特的慰藉。至少,她看他的眼神是纯粹的,没有算计,只有依赖和一点点懵懂的崇拜。
车子驶入高档小区,停在自家楼下。沈聿推开门,玄关处散落着一双粉色的高跟鞋,鞋跟还沾着些许泥土,显然是林晚晚今天又出去逛了。
客厅里,林晚晚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个平板电脑,屏幕上是最新款的包包图片。听到动静,她抬起头,那张明艳的脸上先是闪过一丝慌乱,随即又强装镇定。
“你回来了?”她站起身,语气有些不自然,“饭……饭我让阿姨做了,马上就好。”
沈聿换了鞋,将公文包放在一旁的柜子上,目光扫过她有些躲闪的眼睛,“什么事?”他直接问道,没有多余的寒暄。
林晚晚咬了咬下唇,漂亮的杏眼里闪过挣扎。她走到沈聿面前,距离很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清冽的须后水味道,这味道她闻了快十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曾经,这味道让她觉得安心,觉得自己是被这个优秀的男人所拥有的。可现在,这味道却让她感到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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