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清脆的鞭响像惊雷似的在草原上炸开,我只觉裙摆一阵发凉,低头就见藏青色的曲裾下摆被抽得粉碎,碎布片跟风里的蒲公英似的飘落在草地上,露出半截小腿——那小腿上还沾着早上拔草时蹭的泥点,在阳光下格外显眼。
周围瞬间静得能听见风刮过草尖的“沙沙”声。匈奴兵们脸上的嬉笑僵住了,眼神里从看热闹的玩味变成了错愕,连最开始吹浪调口哨的都闭了嘴,只直勾勾盯着我裸露的小腿;汉朝的护卫们更是大气不敢出,王虎握着刀的手关节发白,指节抵着刀鞘几乎要嵌进去,刘敬的脸白得像刚从雪堆里捞出来,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手里的折扇“啪嗒”掉在地上,也忘了捡。
可我偏不躲,脊背挺得笔直,像草原上倔强的芨芨草,眼神死死盯着马背上的冒顿——有本事你就真抽在我肉上,看你敢不敢担起“破坏和亲”的罪名!刘邦把我推出来当棋子,我倒要看看,你这草原狼王是不是真的敢毁了这盘棋!
冒顿显然没料到我这么硬气,深褐色的狼眼里闪过一丝诧异,那诧异快得像流星划过,随即又被惯有的暴虐覆盖。他手腕一扬,第二鞭带着更狠的劲风扫来,这次我没看清鞭子的轨迹,只觉腰间突然一紧,整个人被一股蛮力卷了起来,“咚”的一声撞在一个坚硬的胸膛上,鼻尖瞬间灌满了马奶酒的烈气与皮革的粗粝味,还有一丝淡淡的血腥气——那是常年握刀杀人的味道。
等我回过神,已经坐在了冒顿的马背上,被他的左臂紧紧圈在怀里。黑马的鬃毛蹭着我的手背,带着点温热的触感,马身的肌肉随着呼吸微微起伏。我终于能近距离看清他的模样,心里对“胡人”的刻板印象碎了大半——他不是史书里写的“面阔如盆、目露凶光”的野蛮人,反而生得周正,只是那股狠戾之气,比中原任何一个王侯都重。
国字脸的轮廓锋利如刀削,下颌线绷得很紧,像拉满的弓弦,没束的黑发披在背后,随风飘着,发梢还沾着点草屑,却丝毫不显邋遢,反而添了几分野性。皮肤是草原日晒雨淋出的深褐色,不是中原男人追求的白皙,却透着股悍勇的劲儿,脖颈处的青筋若隐若现,像潜伏的蛇,一看就是常年骑马射箭练出来的爆发力。最意外的是他的五官——没有西域胡人的高鼻梁深眼窝,眼窝浅浅的,眼珠是偏黄的狼眼色,此刻正盯着我,里面翻涌着复杂的情绪:有杀人如麻的冷冽,有久居上位的威严,可深处还藏着一丝未被世俗污染的纯净,像草原上刚融的雪水,一闪即逝。
下巴上满是黑色的直胡须,不是中原文人蓄的三缕须,也不是西域人的卷毛络腮胡,就这么随意地长着,又硬又密,根根如针,看着就扎手。他穿的黑色皮甲没系腰带,敞着领口,露出里面深灰色的羊皮短装,羊皮上还带着没刮干净的毛茬,下身是条宽大的死挡裤,裤腿堆在马靴上,靴筒上钉着铜钉,倒真像现代的哈伦裤,比中原男人的长袍方便骑马。皮甲的肩甲上还留着一道刀痕,是旧伤,边缘磨得光滑,显然是常年征战留下的印记。
“没有恐惧的味道。”他突然低下头,在我脸颊和脖子间轻轻嗅了嗅,声音低沉得像草原的闷雷,温热的气息扫过我的脖颈,让我浑身一僵。他的嗅觉比狼还灵,连情绪都能闻出来。
鬼使神差地,我抬起手,指尖轻轻碰了碰他的脸颊——糙,比我在新疆摸过的老羊皮还糙,胡须尖扎得指尖发麻,皮肤上还沾着未干的汗液,带着太阳晒过的温度。没有想象中的腥膻味,只有常年征战的男人独有的“野气”,像刚从战场上回来的公狼。我忍不住“噗”地笑出声,心里嘀咕:还好老娘跟着牧民放过马、宰过牛羊,要是换个娇生惯养的汉家公主,早被这味儿熏晕了,哪还敢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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