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国与巴国因“盐矿归属”爆发冲突时,姬昌派遣使者前往调解,提议“盐矿由两国共同开采,收益平分”,还帮助两国修建了“盐道”,促进了两地经济交流,化解了多年恩怨。
每一次调解,姬昌都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更不借机“谋取私利”,仅以“化解矛盾、促进和平”为目标。渐渐地,诸侯们不仅将姬昌视为“纠纷裁决者”,更将他视为“天下秩序的维护者”——当时,商朝统治愈发残暴,纣王滥杀无辜、加重赋税,诸侯们早已心生不满,而姬昌的“仁德”与“公正”,恰好成为了他们心中的“希望之光”。
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在“虞芮息讼”后的两年里,先后有“四十余国”派遣使者前往周国,表示“愿归附西伯,听从号令”。此时的姬昌,虽名义上仍是商朝的“西伯”,却已拥有了“天下诸侯共主”的实际地位。
在诸侯们的“再三恳请”下,姬昌于岐周举行了“称王大典”,史称“周文王”。大典当天,诸侯们纷纷前来庆贺,献上本国的珍宝与特产;周文王则在大典上宣布:“吾必承先祖之德,继仁德之路,保百姓安宁,护诸侯和睦,共抗暴政,以安天下。”这一宣言,不仅确立了周文王“天下共主”的地位,更明确了周国“以仁德伐商”的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周文王在称王之后,将虞、芮两国使者当年驻足感悟“仁德”的地方,命名为“告邑”。“告”意为“告知天下”,“邑”为“城邑”,“告邑”的命名,既是为了纪念“虞芮息讼”这一标志性事件,也是为了向天下宣告:周国将以“仁德”为核心,追求和平、和谐的秩序,成为诸侯与百姓的“庇护之地”。“告邑”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周国的重要城邑,成为“仁德治国”的象征,吸引了更多百姓与贤才前来归附。
周文王晚年时,深知“伐商大业非一日之功”,为了让儿子周武王(姬发)继承自己的理念,完成“灭商建周”的使命,他写下了《保训》一文,作为留给周武王的“政治遗嘱”。这篇文献后来被收录于清华简(2008年入藏清华大学的战国竹简),得以重见天日,为我们揭示了周文王治国理政的核心思想——“中道”。
在《保训》中,周文王以“舜的事迹”为核心,向周武王阐释了“中道”的起源与内涵:“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恐求中,自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远迩,乃易位迩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逆。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滋备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尧嘉之,用受厥绪。”
这段话的核心,是周文王通过舜的经历,告诉周武王:舜原本是民间的普通农夫,却始终“追求中道”——他亲自耕作,深入了解百姓的需求,从不违背百姓的意愿;处理事务时,会从“上下远近”各个角度考察,顺应阴阳变化的规律,不偏不倚;获得“中道”后,他言行一致,始终保持谨慎不懈的态度,最终因“仁德与中道”得到尧的认可,继承了尧的君位。
周文王所倡导的“中道”,并非简单的“折中主义”,而是一套完整的“处世哲学与治国理念”,其核心内涵包括三个层面:
对己要自我省察,坚守本心。“中道”要求君主与臣子“常自省”,如舜“自稽厥志”,时刻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仁德”,是否顺应百姓需求,不被私欲与偏见左右;
对人要公正无私,兼顾各方。处理人际关系与诸侯纠纷时,要“不偏不倚”,如周文王调解虞芮之争、邘邢水源之争时,既不偏袒强国,也不忽视弱国,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共赢”。
对事要顺应规律,灵活应变。治理国家与应对天下大势时,要“顺测阴阳之物,咸顺不逆”,即顺应自然规律(如农业生产的季节变化)与社会规律(如民心向背),既不盲目冒进,也不保守退缩,灵活调整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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