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开元二十八年,秋。
残阳如熔金,泼洒在西市的青石板路上。沈砚拢了拢身上的青色襕衫,避开挑着担子的胡商,脚步停在“宝昌号”门前。这家以经营西域珠宝闻名的店铺,此刻却被禁军围得水泄不通,朱漆大门上,一道深褐色的血痕从门楣蜿蜒至门槛,像一条凝固的蛇。
“沈御史。”京兆府的捕头迎上来,脸上带着难掩的凝重,“您可算来了,里面的情形……有些棘手。”
沈砚点头,出示了监察御史的鱼符,侧身穿过禁军。店内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混杂着安息香与汗臭的气息。柜台后的锦缎上,躺着一具早已冰冷的尸体——死者是宝昌号的店主,粟特胡商骨咄禄,他双目圆睁,脖颈处有一道整齐的刀伤,而在他胸口的血泊中,一枚巴掌大的狼头铜牌赫然在目,狼眼镶嵌的绿松石在昏暗里闪着幽光。
“突厥狼头标记。”沈砚蹲下身,指尖避开血迹,轻轻拂过铜牌边缘的纹路,“是阿史那部的‘贺兰狼’,只有可汗直系后裔才能佩戴。”
捕头在一旁低声道:“小的们盘问了西市的胡商,都说这几日,有个叫‘李夜’的突厥人常来宝昌号,两人还吵过架。那李夜在胡坊里名气极大,据说……是当年降唐的突厥可汗的孙子。”
沈砚站起身,目光扫过散落一地的珠宝与账簿,忽然注意到柜台角落有一张被血浸透的纸条,上面用粟特文写着几个字。他认得这种文字——年初为整理西域文书,他曾向鸿胪寺的译语人学过数月。
“‘……兵器,已运至沙苑,待月圆……’”沈砚缓缓念出,眉头紧锁,“骨咄禄不仅是珠宝商,还在走私兵器。沙苑在同州,离长安不过百里。”
正说着,门外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胡语的斥骂与禁军的怒喝。沈砚转身,看见一个身着绯色胡服的青年被禁军拦在门外。那人约莫二十三四岁,卷发深目,鼻梁高挺,腰间悬着一把镶嵌宝石的弯刀,嘴角噙着一抹漫不经心的笑,正是捕头口中的“李夜”——阿史那夜。
“让开。”阿史那夜的汉语带着一丝胡腔,却清晰有力,“我来取我放在骨咄禄这里的东西。”
禁军校尉厉声道:“此人是命案嫌犯,拿下!”
长刀出鞘的瞬间,阿史那夜身形一晃,如同鬼魅般避开刀锋,反手抓住一名禁军的手腕,迫使他的刀指向自己的同伴,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他目光扫过店内,落在沈砚身上,挑眉道:“这位御史郎,抓人也得看证据吧?狼头牌是我的没错,但杀他的人,可不是我。”
沈砚迎着他的目光,平静道:“证据?骨咄禄死前在走私兵器,地点在沙苑。你若不是凶手,为何在此刻出现?”
阿史那夜笑了,露出两颗尖尖的犬齿,像蓄势待发的狼:“御史郎查案,只看时间吗?我倒知道,骨咄禄昨晚见了个穿紫袍的唐人,那人走后,他才慌慌张张地写了这纸条。”他朝柜台角落抬了抬下巴,“你手里的字,是粟特文吧?认得‘沙苑’,认得‘月圆’,那认得‘紫袍’吗?”
沈砚心头一震——他竟没注意到纸条末尾还有模糊的“紫袍”二字。在长安,能穿紫袍的至少是三品官。
阿史那夜挣脱禁军的包围,走到沈砚面前,压低声音:“骨咄禄背后的人,比你我想象的要大。你若想查清楚,今晚三更,来胡坊的‘醉仙楼’。”他顿了顿,指尖轻轻碰了碰沈砚腰间的玉佩(那是沈砚父亲留下的,刻着“清”字),“别带禁军,否则,你永远也找不到真凶。”
说完,他转身推开禁军,大摇大摆地走出西市,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道横跨在长安繁华与阴影之间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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