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众人毁誉参半,另一方面大卫·葛莱姆先生本人却十分高兴而且整个人就像变了一个样,神经正常了些不说,以前的乖僻沉默也看不见了,对人总是笑脸相迎,温文尔雅又彬彬有礼,对他的未婚妻更是万千柔情,蜜语不断。而克劳馥小姐也没有再显露什么异常的别扭,她忙着订购嫁妆,和朋友谈论婚宴上要戴的宝石。毕竟婚礼的日子已经定了下来,就在11月7日,日子马上就要到了。而且在那天,丹诺生夫人将会在师先生早已准备好的赠予契约上签下名字。在这之前的这段日子,丹诺生夫人将暂住在她弟弟的家中。
10月23日,丹诺生夫人宣布要举行一个宴会,好像要为婚宴当天彩排一样,非要大卫的未婚妻在舞会上戴上那些价值连城的宝石不可、虽然大家心知肚明,那些宝石很快就会为新娘所有了。
晚会当天,克劳馥小姐,按照丹诺生夫人的要求,带着宝石参加宴会,她被衬托得光彩照人,在宴会上特别地引人注目。但是就在宴会的第二天,丹诺生夫人就死在了自己的房里。而那些珍贵的宝石也被偷走了这自然成了各大报纸争相报道的头版头条。
当人们读到这则新闻的时候与其说是惊慌不如说是难以接受,特别是参加了那次宴会的上层人士们,他们知道当天晚上最后一个客人离开那里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那个时候丹诺生夫人还好好地跟他们道别来着。
更让大家吃惊的是没多久报纸上就登出了杀害丹诺生夫人的元凶,就是爱迪丝·克劳馥小姐!这可是一位有教养的小姐啊,她怎么会干出如此凶残的事?警方的结论是她先谋杀再抢劫,这位小姐亲手杀死了丹诺生夫人,并且抢走了所有的宝石。而且审判进行的速度之快,令人诧异。
在开庭之初,她在申辩庭内辩称自己“无罪”,并聘请了詹姆斯·凡维克爵士为自己辩护,而詹姆斯·凡维克爵士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至于原因,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克劳馥小姐坚定的眼神让我相信她是无罪的”。
可审判并没有如他相信的那般进展顺利,由于爱丁堡上层人士的议论和阻挠,加之宝石店的珠宝商坎贝尔先生也出庭做了证,说克劳馥小姐曾将宝石拿到过店中,想把宝石店卖掉,于是这个案件并没有怎样审问就一锤定音了。
想到这里,我的头开始痛了,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刚才到来的詹姆斯·凡维克爵士说得对,丹诺生夫人的贴身仆人说他最后见到夫人是送夫人回房间休息的时候,当时大概是晚上八点半的光景。而仆人发现尸体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十点。大卫说他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姨妈是晚上八点钟左右。克劳馥小姐在晚上八点半钟也出现在了姨妈的家里,这个姨妈的街坊都可以作证,她们瞧见这位小姐的时候,还劝她别忙坏了身体,该多休息才是,因为这位小姐自小就体弱多病。试想这位瘦弱的小姐要在半个小时以内,在没有人发觉的情况下杀死丹诺生夫人并且盗走宝石,并且跑到车程有三十分钟外的姨妈家,几乎是难以办到的事情。
这个时候,我站起身来,披上了黑皮大衣,我想我得去跟法院里那帮家伙商议一下,这个案子一定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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