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李嘉文和施与诚齐聚在张叉叉的店子里,一起听着她这几日的“战果”。
张叉叉指着玻璃内门上贴的各种照片,像警察破案分析案情似的,“冯雨珊,二十五岁,研究生二年级,长洲人,天蝎座。每天早上六点开始跑步四十分钟,二十分钟吃早餐,然后两个小时呆在图书馆,一分一秒都卡得死死的,好像一个上了闹铃的机器人一样,一个星期除了周三下午,其他时间全在学校。上课、当助教、做研究、值班,完全没有娱乐时间,也不跟任何人来往。”
“周三下午有什么特别的吗?”
李嘉文一下子就问到了重点,张叉叉转头点了点贴有网球场字样的照片,“网球。她除了吃泡面,还吃汉堡,三明治,饭团,没有去过学校的食堂或者是其他校外的餐厅,但她绝对不是喜欢吃泡面。”
“为了节约时间。”
张叉叉对李嘉文的判断赞赏地点了点头,“冯雨珊这个人,特别不爱说话,几乎没有什么情绪起伏。我跟了她七天,数了一下,只笑过三次,身边的老师和同学对她的评价都很高,说她成熟、理性、有礼貌,乐于帮助同学,唯一一点,拒绝示好,异性绝缘体。”
施与诚恍然大悟,“我跟她制造了十几次偶遇,连电话都没要到,真不是我没有魅力啊。”
原来冯雨珊是拒绝了所有的男生,不是自己的问题,施与诚心理总算是平衡了些。
“为什么总感觉她的时间不够用呢?像忙着准备什么。”李嘉文开始对冯雨珊好奇起来。
“我知道。”施与诚站起身来,走到玻璃门边,“她准备毕业出国,美国。”
“如果是准备出国的话,以她现在的成绩,用不着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李嘉文觉得施与诚的说法不太可能。
“这个我也知道。”施与诚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兴奋,“她想拿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啊?到底是生理学奖还是医学奖啊?”张叉叉还是第一次听到诺贝尔奖还能选择的。
“呃……这是同一个奖。”一旁的李嘉文帮忙解释道。
施与诚一把撕下玻璃门上的一张照片,口中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在发誓,“我——要成为诺贝尔奖得主背后的男人!”说完,低头对着照片亲了一口。
李嘉文笑着摇摇头。
张叉叉也有些看不下去了,“我忽然间觉得,帮你这种没出息的人追女孩,一点意义都没有。”说着,张叉叉将手机打开,放在了施与诚跟前的小几上,示意他看看,“来,你们解剖室的气味不是很难闻吗?想象一下,被纯植物的香气所包围,仿佛置身在森林一样,是不是很解乏?”
施与诚翻了翻,发现上面都是植物香氛的产品,他立刻明白了张叉叉的意图,心情大好的施与诚大方爽快道:“全买!”
“其实,人的气味感受是通过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决定的,生理因素是先天的,心理因素是经过某些刺激让身体产生了喜欢或者厌恶的感觉。”李嘉文突然一本正经地科普起来。
施与诚和张叉叉互看了一眼后,朝着李嘉文异口同声叫嚷道:“说人话!”
“也就是说,冯雨珊并不讨厌福尔马林的气味,或者说,她不喜欢森林的味道。”
张叉叉一听,感觉自己好心费力还讨不到好,顿时有些不高兴了,没好气道:“真费劲,那到底送还是不送啊?”
“送送送~”施与诚毫不迟疑道。
“送吧。”李嘉文不想扫阿诚的兴,也不想惹张叉叉不开心,便没有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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