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桦歌行走在林间的小路上,身上金色的纹路与繁杂的披风,行囊无不显露着他的身份之高。
今天是离开父皇全国游历的第361天,迪莱恩帝国高耸的护国楼与烽火台 还有施术单元都远远可见。将近一年前时,他和父皇约定走到帝国边境附近就返程,并发出一份快件。
林子越发深了,天色愈渐晚了,气温慢慢的低下来,桦歌的手也慢慢的扶到了剑柄上。
又走了一阵,只听得路的那头迸发出一声大喊:
“此地是我红狐福思林所罩,若想从此前进,那赶紧交出钱来!!”
随着大喊,周围也零零碎碎的闪起了火把:“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并慢慢的向他逼近。
黑龙见状拔出剑来,盯着附近的劫匪们。
“你们可知在帝国,拦路抢劫是何等下场吗?”
这边的福思林听了桦歌这番话,便狞笑着走出来,从腰间拔出细长的剑,讥讽地问道:“你觉得帝国的法律能管到这里吗?正所谓天高皇帝远,我倒是觉得他桦天华的“金晓”不能隔着1000多公里精准的打到我头的上。”
桦歌打量着红狐,由于生活在雪域附近的缘故,他身上扎着厚厚的棉衣,毛茸茸的脸上贯穿了一条横向的伤疤,在鼻子附近,透露出几分凶狠。
福思林拿着长剑慢慢走了过来,桦歌攥着剑的手又拿得更紧了一些。
“虽然和爸爸学的金晓还不是很成功,但这种家伙看起来就很难缠啊啊啊..”
桦歌内心很慌,但眼睛还是恶狠狠的等着福思林,他猛地一抬手,在空中画了一道金色的半圈:“金晓!爆裂!”
一道金光从黑龙身后划出,金晓的亮光一瞬间就冲到了福思林的眼前,红狐被金晓吓到,下意识的用空间魔法进行了防御。
金光被吞了...
“啊啊啊啊我的金晓啊啊啊!!!”
还未成年的桦歌在必杀技被化解以后内心几近崩溃,看着红狐和他带长枪的侍卫慢腾腾的踱步在他面前,把行囊扯下来,翻找着什么。
“嗯...面包..不好吃。”
“这个是...备用的披风?”
“哦哦,看见金币啦!!”福思林很快拿到了自己要的东西,向周围挥挥手,示意手下们撤。
“路费....路费没了....”桦歌跪坐在地上,欲哭无泪,把剑收了回去。
“喂!福思林,在酒馆的地盘上抢劫是不是太嚣张了?”
一位看起来很瘦削但体内貌似蕴含着丰富魔力的灰狼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桦歌前面,手上轻轻的漂浮着几个水元素球,正蓄势待发。
“嘁...不就是会范围性魔法嘛...东西我不要了!”福思林咬着牙爆出了金币。和几只红狐一同逃窜进了密林深处。
“.....好强大的力量!”桦歌的眼睛冒着星星,想象着这位灰狼战斗的盛况。
“没事吧。”灰狼扶着黑龙站起来,把金币归还于他:“这是我们巡逻不当导致的疏忽。天色渐晚,不知大人可否去前方城镇的酒馆中暂度一夜?”
“哎?原来是有城镇嘛?”桦歌很莫名的信任这只灰狼,跟在他的后面走了10分钟左右,就看见了灯光与围墙:“对了,我是桦歌,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嗯..我嘛,我是叶星渊,水系术士。”
“噢噢,水术士。”桦歌头一回见到以水元素当做施法单元的兽,感到很新奇。
“到了,今天晚上就不用付钱了,你快去睡觉吧,要洗澡的话地下室有供水,你可以去下面的单人小池子里泡泡。”
“喔,感谢!”桦歌在出示首都居民通行证以后就跑到二楼休息了。
在黑龙上楼以后,另一位淡蓝毛发的狼兽人说道:“黑龙,首都,白金色的披风。怎么想都该是贵族吧。”
“是啊淞涧,幸亏这次我多跑了跑。以后城镇附近就要加强守备了。福思林是有实力的,不能让他这种兽吃饱肚子,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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